光学成像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911653发布日期:2019-02-19 18:40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光学成像系统,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和第七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均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所述第五透镜均具有正光焦度或负光焦度;

所述第三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均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为凹面;以及

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0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2满足4<R10/R12<6.5。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为凸面;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满足-2<f3/R6<-1。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8满足1<R7/R8<2。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3与所述第七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4满足2<R13/R14<3。

5.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f2满足|f/f2|<0.1。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7.5<f1/f<-3.5。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的有效焦距f6与所述第七透镜的有效焦距f7满足-1.5<f6/f7<-0.5。

8.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1与所述第二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2满足1<CT1/CT2<2。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23与所述第三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满足1<T23/CT3<2.5。

10.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71满足1<DT11/DT71<1.5。

11.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45、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56与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67满足0.3<T45/(T56+T67)<1.8。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12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成像面上的有效像素区域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满足0.6<DT12/ImgH<1。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最大半视场角HFOV满足45°<HFOV<55°。

14.光学成像系统,沿着光轴由物侧至像侧依序包括:第一透镜、第二透镜、第三透镜、第四透镜、第五透镜、第六透镜和第七透镜,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透镜具有负光焦度,其物侧面为凹面;

所述第三透镜具有正光焦度,其像侧面为凸面;

所述第六透镜具有正光焦度;

所述第七透镜具有负光焦度;

所述第二透镜、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均具有正光焦度或负光焦度;以及

所述第二透镜和所述第三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23与所述第三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3满足1<T23/CT3<2.5。

15.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总有效焦距f与所述第二透镜的有效焦距f2满足|f/f2|<0.1。

1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最大半视场角HFOV满足45°<HFOV<55°。

17.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7与所述第四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8满足1<R7/R8<2。

18.根据权利要求17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五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0与所述第六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2满足4<R10/R12<6.5。

19.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的曲率半径R13与所述第七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14满足2<R13/R14<3。

20.根据权利要求18或19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六透镜的有效焦距f6与所述第七透镜的有效焦距f7满足-1.5<f6/f7<-0.5。

21.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1与所述第二透镜于所述光轴上的中心厚度CT2满足1<CT1/CT2<2。

22.根据权利要求21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有效焦距f1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总有效焦距f满足-7.5<f1/f<-3.5。

23.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三透镜的有效焦距f3与所述第三透镜的像侧面的曲率半径R6满足-2<f3/R6<-1。

24.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11与所述第七透镜的物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71满足1<DT11/DT71<1.5。

25.根据权利要求2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透镜的像侧面的最大有效半径DT12与所述光学成像系统的成像面上的有效像素区域对角线长的一半ImgH满足0.6<DT12/ImgH<1。

26.根据权利要求14所述的光学成像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透镜和所述第五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45、所述第五透镜和所述第六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56与所述第六透镜和所述第七透镜在所述光轴上的间隔距离T67满足0.3<T45/(T56+T6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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