显示模组及悬浮式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381653发布日期:2022-03-23 12:14阅读:89来源:国知局
显示模组及悬浮式显示器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属于显示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显示模组及悬浮式显示器。


背景技术:

2.目前,车载显示器广泛应用于各类型汽车的仪表板上,且随着科技的发展,出现了科技感更高的悬浮式显示器。但在阴天或外界光线不好的行驶环境下,有些悬浮式显示器所显示的图像会投影在前挡风玻璃上,再经前挡风玻璃反射至人眼,如图1所示,干扰驾驶者的视线,带来非常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3.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显示模组及悬浮式显示器,旨在解决现有技术中悬浮式显示器具有安全隐患的技术问题。
4.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第一方面,提供了一种显示模组,应用于悬浮式显示器,包括模组主体以及贴设于所述模组主体的出光面上的百叶窗防窥膜,所述百叶窗防窥膜的出光方向与所述模组主体的出光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为[-30
°
,30
°
]区间内的任一角度。
[0005]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模组主体包括psv va型显示模块。
[0006]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模组主体包括两个psv va型显示模块,以及位于两个所述psv va型显示模块之间的tft型显示模块,两个所述psv va型显示模块、所述tft型显示模块上分别贴设有所述百叶窗防窥膜。
[0007]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模组主体包括psv va型显示模块,以及位于所述psv va型显示模块背离所述百叶窗防窥膜一侧的tft型显示模块以及彩色散光膜,所述彩色散光膜设有两个且分设于所述tft型显示模块的两侧。
[0008]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psv va型显示模块包括液晶层、位于所述液晶层下方的偏光片,以及贴设于所述偏光片背离所述液晶层一侧的补偿膜,所述液晶层的延迟量为270nm~340nm,所述补偿膜的面内延迟re为50
±
20nm,沿厚度方向的延迟rth为220
±
20nm。
[0009]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百叶窗防窥膜中各格栅的表面均涂覆有防反射层。
[0010]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百叶窗防窥膜的厚度为39~43μm。
[0011]
第二方面,提供了一种悬浮式显示器,应用于车辆,包括盖板和所述的显示模组,所述盖板位于所述显示模组的出光侧。
[0012]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盖板背离所述百叶窗防窥膜的一侧设置有光学层。
[0013]
在一个可选实施例中,所述光学层为防眩光层、防反射层中的其中一个或者两者层叠设置的组合体。
[0014]
本实用新型相对于现有技术的技术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显示模组及悬浮式显示器,在模组主体的出光面上贴设了百叶窗防窥膜,且该百叶窗防窥膜的出光方向与模组主体的出光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范围为0~
±
30
°
,从而使得模组主体发出的光线
仅出射方向与模组主体的出光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在30
°
以内的光线可以经百叶窗防窥膜射出,也使得显示模组的亮度更低,进而避免了显示模组应用于悬浮式显示器时模组主体发出的图像投影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对驾驶者造成干扰的现象发生。同时,百叶窗防窥膜的设置可有效将驾驶者向下观察模组主体时的向下视角限制在了30
°
以内,以保证驾驶者在观察模组主体所显示图像时具有足够的前方视线距离,进而避免了相应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0015]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所描述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0016]
图1是现有技术中悬浮式显示器所显示的图像投影在前挡风玻璃时的光路示意图;
[0017]
图2是驾驶过程中人眼前方水平视线与人眼观察显示屏视线之间向下视角的示意图;
[0018]
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显示模组和悬浮式显示器的可视角度示意图;
[0019]
图4是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悬浮式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0020]
图5是本实用新型另一实施例提供的悬浮式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0021]
图6是本实用新型又一实施例提供的悬浮式显示器的结构示意图;
[0022]
图7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所采用的psv va型显示模块的结构示意图。
[0023]
附图标记说明:
[0024]
100、模组主体;110、psv va型显示模块;111、液晶层;112、偏光片;113、补偿膜;120、tft型显示模块;130、彩色散光膜;200、百叶窗防窥膜;300、盖板;400、光学层;500、光学透明胶。
具体实施方式
[0025]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6]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长度”、“宽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0027]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0028]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0029]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
[0030]
请参照图3至图6所示,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提供一种显示模组,应用于悬浮式显示器。显示模组包括模组主体以及贴设于模组主体的出光面上的百叶窗防窥膜200。百叶窗防窥膜200的出光方向与模组主体的出光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为[-30
°
,30
°
]区间内的任一角度。
[0031]
如此,模组主体向外发射的光线中出射角度较大的光线(即与模组主体的出光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大于30
°
的光线)可被百叶窗防窥膜200中的格栅拦截,而无法发射出去,仅出射角度在+30
°
至-30
°
之间的光线可以通过百叶窗防窥膜200中的格栅射出。而该出射角度内的光线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之间夹角较小,在前挡风玻璃上无交点,即该出射角度内的光线无法投影至前挡风玻璃上,从而抑制倒影的产生,达到消除倒影的目的,进而不会对驾驶者造成干扰,以提高阴天或外界光线不好行驶环境下驾驶的安全性。
[0032]
与此同时,百叶窗防窥膜200的设置,也使得驾驶者向下观察模组主体时的向下视角被限制在了30
°
以内,从而保证了驾驶者在滚出模组主体所显示图像时具有足够的前方视线距离,进而避免了相应安全隐患。
[0033]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显示模组,在模组主体的出光面上贴设了百叶窗防窥膜200,且该百叶窗防窥膜200的出光方向与模组主体的出光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范围为0~
±
30
°
,从而使得模组主体发出的光线仅出射方向与模组主体的出光面的法线之间的夹角在30
°
以内的光线可以经百叶窗防窥膜200射出,也使得显示模组的亮度更低,进而避免了显示模组应用于悬浮式显示器时模组主体发出的图像投影于汽车的前挡风玻璃上,对驾驶者造成干扰的现象发生。
[0034]
另外,汽车行驶过程中,人眼前方水平视线与人眼观察显示屏视线之间存在一个向下视角,如图2所示。人眼向下视角越大时,前方视线距离越近。当人眼向下视角超过一定角度时,前方视线距离太近,导致驾驶者没有足够的观察距离,行驶过程中容易产生交通事故。百叶窗防窥膜200的设置可有效将驾驶者向下观察模组主体时的向下视角限制在了30
°
以内,以保证驾驶者在观察模组主体所显示图像时具有足够的前方视线距离,进而避免了相应安全隐患。
[0035]
上述模组主体可以采用多种形式:
[0036]
第一种形式,如图4所示,模组主体100包括psv va(passive vertical alignmen,被动垂直对准)型显示模组,此时模组主体具有对比度好、开模成本低、外形灵活等优点。
[0037]
第二种形式,如图5所示,模组主体100包括两个psv va型显示模块110,以及位于两个psv va型显示模块110之间的tft型显示模块120,两个psv va型显示模块110、tft型显示模块120上分别贴设有百叶窗防窥膜200。其中,psv va型显示模块110具有对比度好、开模成本低、外形灵活等优点。tft型显示模块120具有对比度好、显示内容丰富多彩等特点。
两者相互结合,使用时可根据显示需要,控制相应显示画面在相应显示模块中显示,以实现更好的显示效果。
[0038]
第三种形式,如图6所示,模组主体100包括psv va型显示模块110,以及位于psv va型显示模块110背离百叶窗防窥膜200一侧的tft型显示模块120以及彩色散光膜130。彩色散光膜130设有两个且分设于tft型显示模块120的两侧。这样,当psv va型显示模块110不工作时,整体产品呈现的就是psv va型显示模块110的黑色外观;而当psv va型显示模块110运行时,如果不点亮同样可以起到遮挡下方tft型显示模块120的作用,如果点亮tft型显示模块120的显示内容和透过彩色散光膜130的光线就可以透过va型显示模组呈现在悬浮式显示器的表面,达到了既美观又实用的目的。其中,彩色散光膜130的设置使得显示模组的显示颜色丰富,与彩屏效果相当。
[0039]
当然,除上述三种形式外,模组主体还可以采用其他形式,这里不做唯一限定。
[0040]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如图7所示,上述各形式中的psv va型显示模块110包括液晶层111、位于液晶层111下方的偏光片112,以及贴设于偏光片112背离液晶层111一侧的补偿膜113。液晶层111的延迟量为270nm~340nm。补偿膜113用于补偿相位差。补偿膜113的面内延迟re为50
±
20nm,沿厚度方向的延迟rth为220
±
20nm。如此,补偿膜113的光学补偿值与液晶盒内的液晶层111的光程差值相互补充,以拓宽液晶显示模块各个方向上的可视角度,达到较好的对比度视角,以使本实施例提供的显示模组不受液晶层111、偏光片112对光的散射影响,使得显示模组的亮度更低,防倒影效果更好。
[0041]
上述各实施例中的百叶窗防窥膜200中具有多个间隔设置的格栅,使用时光线通过各格栅之间的空隙射出,但百叶窗防窥膜200中的格栅会吸收光,也会反射少量的光,因此百叶窗防窥膜200贴设于模组主体的表面会导致模组主体显示的画面有重影。为避免这一现象,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百叶窗防窥膜200中各格栅的表面均涂覆有防反射层。如此,防反射层可将照射至格栅上的所有光线吸收,避免格栅对光线进行反射,进而消除上述重影现象。
[0042]
为保证显示模组较佳的出光效果,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百叶窗防窥膜200的厚度为39~43μm。
[0043]
请参照图4至图6所示,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实施例中,提供了一种悬浮式显示器,应用于车辆,包括盖板300和上述各实施例提供的显示模组,盖板300位于显示模组的出光侧。具体的,盖板300可通过光学透明胶500(ocr胶或oca胶)贴设于百叶窗防窥膜200上,以使显示画面更加通透,有较佳的视觉效果,同时避免盖板300与显示模组之间的空隙内进入灰尘或因环境变化而产生雾气或光衍射产生彩虹纹。当然,盖板300还可采用其他方式实现位置固定,这里不做唯一限定。
[0044]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悬浮式显示器包括上述各实施例提供的显示模组。该显示模组与上述各实施例中的显示模组具有相同的结构特征,且所起作用相同,此处不赘述。其中,盖板300的设置避免了显示模组与外界直接接触,降低了显示模组发生磨损的风险,保证了其较长的使用寿命。
[0045]
为保证悬浮式显示器具有较佳的显示效果,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如图4至图6所示,盖板300背离百叶窗防窥膜200的一侧设置有光学层400。具体的,光学层400可以为通过涂覆方式形成于百叶窗防窥膜200表面的光学涂层,也可以为通过黏贴方式贴设于百叶
窗防窥膜200表面的光学膜,还可以为其他形成设置于盖板300背离百叶窗防窥膜200的一侧,这里不做唯一限定。光学层400可以为抗眩光层、防反射层、抗眩抗反射层、低反射层、抗眩低反射层等,或者起到其他作业的光学层400,具体可根据使用需要设定,这里不做唯一限定。
[0046]
在一个可选的实施例中,光学层400为防眩光层、防反射层中的其中一个或者两者层叠设置的组合体。其中,防眩光层可实现漫反射效果,减小亮度差异。防反射层则能起到低反射、高透过光作用,可以大大提高悬浮式显示器在强光环境下的可读性。
[0047]
具体的,当光学层400采用防眩光层和防反射层层叠设置的组合体时,可先在百叶窗防窥膜200表面涂覆防眩光层和防反射层中的其中一个涂层,再在该涂层上涂覆防眩光层和防反射层中的另一涂层;或者,防眩光层和防反射层分别采用可黏贴的贴膜形式,先将其中一个贴膜贴附于百叶窗防窥膜200上,再将另一个贴膜贴附于上述贴膜上;还可以先制成防眩光层和防反射层层叠设置的组合体,再将该组合体贴附于百叶窗防窥膜200上。当然还可采用其他形式,在百叶窗防窥膜200的表面制备防眩光层和防反射层的组合体,这里不做唯一限定。
[0048]
当光学层400采用防眩光层和防反射层层叠设置的组合体时,悬浮式显示器具体较低亮度差异、高透光率、低反射率,以及在强光环境下较高的可读性。因此,采用本实施例提供的悬浮式显示器既可消除挡风玻璃上的显示图像反射,达到消除倒影的目的,同时保持悬浮式显示器的显示亮度。
[0049]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仅具体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技术原理,这些描述只是为了解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不能以任何方式解释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基于此处解释,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及本领域的技术人员不需要付出创造性的劳动即可联想到本实用新型的其他具体实施方式,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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