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供从若干光源混合的光的照明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66482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装置(100),包括:

准直器(112),其具有入口孔和出口孔;

交叉分束器(106),其包括第一表面元件以及垂直于所述第一表面元件布置的第二表面元件,所述第一表面元件和所述第二表面元件被配置成分别地透射和反射入射在所述第一表面元件和所述第二表面元件上的光的近似相等部分;

至少四个照明单元,每个所述照明单元包括:

光源(102);以及

聚焦元件(104),其具有出口孔(304)和被布置成接收来自所述光源的光的入口孔(308),所述聚焦元件(104)被配置成使光朝着所述分束器(106)聚焦;

所述交叉分束器(106)被布置成接收来自每个所述照明单元的光并被配置成将来自每个光源的光分离成四个射束;

其中,所述交叉分束器(106)进一步被布置并配置成使得将所述四个射束引导向所述准直器(112)的所述入口孔;以及

所述准直器(112)被配置成与所述射束相交互而提供四个图像,每个图像包括来自每个照明单元的光的四分之一。

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光源(102)发出不同波长的光。

3.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聚焦元件(104)是TIR元件。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光源(102)是发光二极管。

5.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准直器(112)是抛物面反射器。

6.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准直器(112)是TIR菲涅耳透镜。

7.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准直器(112)的所述出口孔(302)是圆形的。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准直器(112)的所述出口孔(302)包括漫射元件。

9.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所述聚焦元件(304)的所述出口孔(302)包括漫射元件。

10.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中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装置(100),其中每个所述光源(102)发射波长来自以下群组的光:465nm、520nm、575nm或630n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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