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51275阅读:1022来源:国知局
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发明涉及汽车抬头显示器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



背景技术:

HUD(Head Up Display)为抬头显示器,在汽车上的应用越来越广泛,避免了驾驶员需要低头才能看到仪表信息,使驾驶更安全。现有的HUD背光装置为一体式或L形互配式装置,由于HUD背光装置相邻背光板之间需尖角过度才能保证HUD背光装置的光学性能要求,而不能为圆角过度,导致一体式或L形互配式的HUD背光装置成型后均具有尖角,然而相邻背光板之间形成的尖角对模具和光学镀膜的要求都非常高,使得HUD背光装置的光学镀膜工艺复杂,易出现HUD背光装置光学镀膜效果差、产品优良率低、制作成本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提供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通过设置插销和卡扣结构将第一梯形背光板和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侧边相互邻接形成组合式的HUD背光装置,简化了背光板光学镀膜的工艺流程,提高了背光板光学镀膜的效率,还提高了背光板光学镀膜的优良率,从而降低了HUD背光装置的生产成本。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所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本发明提供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包括至少两块第一梯形背光板和至少两块第二梯形背光板,相对设置的至少两块第一梯形背光板与相对设置的至少两块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侧边邻接形成金字塔状结构,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或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两侧边设有对称分布的至少四个插销和四个卡扣;所述第二梯形背光板或第一梯形背光板的两侧边设有与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或第二梯形背光板的所述插销配合的插销孔和与所述卡扣配合的卡位。

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的上底边与下底边的长度分别大于所述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上底边与下底边的长度。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的上底边和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上底边构成所述背光装置的入光面。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的下底边和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下底边构成所述背光装置的出光面。

本发明提供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通过在第一梯形背光板或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侧面设置插销和卡扣及与所述插销和卡扣配合的插销孔和卡位,并通过第一梯形背光板与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侧边相互邻接形成金字塔状结构,实现了HUD背光装置的组合式装配,所述HUD背光装置的光学面被分解为一块块的单一平面,为背光板的光学镀膜提供了方便,简化了背光板光学镀膜的工艺流程,提高了背光板光学镀膜的效率,同时,还提高了背光板光学镀膜的优良率,减少了报废品的产生,从而降低了HUD背光装置的生产成本,克服了现有技术中因HUD背光装置一体式或L形互配式的相邻背光板互成角度导致的光学镀膜工艺复杂、镀膜效果差、产品优良率低的问题;还具有结构简单,装配方便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的第一梯形背光板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发明的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的第二梯形背光板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具体阐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附图仅供参考和说明使用,不构成对本发明专利保护范围的限制。

本发明的实施例提供一种组合式HUD背光装置,包括至少两块第一梯形背光板和至少两块第二梯形背光板,相对设置的至少两块第一梯形背光板与相对设置的至少两块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侧边邻接形成金字塔状结构,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或第二梯形背光板的两侧边设有对称分布的至少四个插销和四个卡扣;所述第二梯形背光板或第一梯形背光板的两侧边设有与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或第二梯形背光板的所述插销配合的插销孔和与所述卡扣配合的卡位。

在本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包括两块第一梯形背光板1和两块第二梯形背光板2,相对设置的两块第一梯形背光板1与相对设置的两块第二梯形背光板2的侧边邻接形成金字塔状结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第一梯形背光板1和第二梯形背光板2的数量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又如图2和图3所示,分别为本实施例中的第一梯形背光板1和第二梯形背光板2的结构示意图,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1两侧边设有对称分布的四个插销11和四个卡扣12,所述第二梯形背光板2两侧边设有对称分布的与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1的所述插销11配合的插销孔21和与所述卡扣12配合的卡位22,装配时,所述插销11插入插销孔21,所述卡扣12与所述卡位22配合,使得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1和第二梯形背光板2的侧边邻接形成金字塔状结构,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插销11、卡扣12、插销孔21、卡位22的数量及位置根据实际需要而定;

优选地,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1的上底边13与下底边14的长度分别大于所述第二梯形背光板2的上底边23与下底边24的长度。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1的上底边13和第二梯形背光板2的上底边23构成所述背光装置的入光面。所述第一梯形背光板1的下底边14和第二梯形背光板2的下底边24构成所述背光装置的出光面。

以上所揭露的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以此来限定本发明的权利保护范围,因此依本发明申请专利范围所作的等同变化,仍属本发明所涵盖的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