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产生光线的激光光源;
动作组件,其包括
可转动部件光学部件,其设置在所述激光光源发出的光线的光路上;
马达,其通过连接部件与所述可转动光学部件连接,使所述马达驱动所述可转动光学部件;
所述可转动光学部件受所述马达的驱动,使投射到一表面上的光线以图案的形式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投射到一表面上的光线以烟花爆发的图案的形式移动。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投射到一表面上的光线以聚集到一共同点上和分散到多个分离光点的图案的形式移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还包括产生第二光线的第二激光光源。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动作组件还包括第二可转动部件光学部件,所述第二可转动部件设置在所述第二激光光源发出的第二光线的光路上;所述马达驱动所述第二可转动光学部件;所述第二可转动光学部件受所述马达的驱动,使投射到一表面上的第二光线以第二图案的形式移动。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投射到一表面上的第二光线以烟花爆发的第二图案的形式移动。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投射到一表面上的第二光线以聚集到一共同点上和分散到多个分离光点的第二图案的形式移动。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的颜色和所述第二光线的第二颜色是不同的。
9.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转动光学部件包括衍射部件。
10.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光线包括红光,所述第二光线包括绿光。
11.一种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包括
产生第一光线的第一激光光源;
产生第二光线的第二激光光源;
动作组件,其包括
至少一个可转动部件光学部件,其设置在所述第一激光光源发出的第一光线的第一光路和所述第二激光光源发出的第二光线的第二光路上;
至少一个马达,其通过连接部件与所述至少一个可转动光学部件连接,使所述马达驱动所述至少一个可转动光学部件;
所述可转动光学部件受所述马达的驱动,使投射到一表面上的第一光线和第二光线以图案的形式移动。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投射到一表面上的第一光线和第二光线以烟花爆发的图案的形式移动。
13.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投射到一表面上的第一光线以聚集到一共同点上和分散到多个分离光点的图案的形式移动,投射到一表面上的第二光线以聚集到一共同点上和分散到多个分离光点的图案的形式移动。
14.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线的颜色和所述第二光线的第二颜色是不同的。
15.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转动光学部件包括衍射部件。
16.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激光装饰灯具,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光线包括红光,所述第二光线包括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