照明器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660348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具备:

光源组件;以及

器具主体,具备以自由装拆的方式彼此卡止的第一壳体以及第二壳体,

所述器具主体,在内部具有第一空间以及与所述第一空间分离的第二空间,所述第一空间以及所述第二空间是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彼此卡止而形成的空间,

所述光源组件,被配置在所述第一空间,

所述第二壳体具有,使所述第二空间和所述器具主体的外部空间连通的连通孔。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器具主体是,具有内周壁、以及包围该内周壁的外周壁的多层筒体,

所述第一空间是,由所述内周壁包围的空间,

所述第二空间是,由所述内周壁和所述外周壁包围的空间。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壳体是,包括所述内周壁或所述外周壁的至少一部分的筒体,

所述第二壳体是,包括所述内周壁或所述外周壁的至少一部分的筒体,

所述第一壳体和所述第二壳体,排列配置在所述多层筒体的轴方向上,

所述第二壳体,位于比所述第一壳体靠近来自所述光源组件的光的放射侧。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壳体具有,母螺纹部以及公螺纹部的一方,

所述第二壳体具有,所述母螺纹部以及所述公螺纹部的另一方,

所述第二壳体整体围绕轴旋转,从而所述母螺纹部和所述公螺纹部拧合来卡止于所述第一壳体。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一壳体具有第一内周部以及第一外周部,

所述第一内周部是所述内周壁的一部分,

所述第一外周部是所述外周壁的一部分,

所述第二壳体具有第二内周部以及第二外周部,

所述第二内周部是所述内周壁的另一部分,

所述第二外周部是所述外周壁的另一部分,

所述母螺纹部以及所述公螺纹部的一方,被设置在所述第一内周部,

所述母螺纹部以及所述公螺纹部的另一方,被设置在所述第二内周部。

6.如权利要求5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第二壳体还具有,连结所述第二内周部和所述第二外周部的环状的板部,

所述连通孔,被设置在所述板部与所述第二外周部的连结部分。

7.如权利要求2至6的任一项所述的照明器具,其特征在于,

所述连通孔具有,所述第二空间侧的第一开口、以及所述外部空间侧的第二开口,

所述第一开口的开口面,与所述外周壁平行,

所述第二开口的开口面,与所述外周壁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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