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源的调节组件和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08517阅读:262来源:国知局
光源的调节组件和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光照明及信号指示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光源的调节组件以及一种包含该调节组件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



背景技术:

对于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而言,尤其是机动车辆的车灯,其性能对于车辆的行驶安全至关重要。在实践中,机动车辆的车灯通常包括LB模块和HB模块,相应地对应于LB照射模式及HB照射模式,其中LB模块作为这两种模式中共用的基本发光模块,而HB模块仅作为HB照射模式的扩展发光模块。换言之,当处于LB照射模式时,仅LB模块开启以发射光,由此生成LB光学图案;而当处于HB照射模式时,LB模块和HB模块同时开启以共同发射光,由此生成HB光学图案。因此,通常需要针对作为扩展发光模块的HB模块进行调节以实现LB模组与HB模组在光学上的准确组合,实现所需HB光学图案。

实际上,因产品在制造过程中,不可避免地存在产品制造和组装过程中的工艺偏差,以及这些工艺偏差共同导致的叠加/累计公差,由此造成的最终HB光学图案与所需HB光学图案的偏离问题是难以避免的。这需要通过对HB模组进行水平调节与垂直调节来实现HB模组的精确定位,以消减或甚至消除所述工艺偏差和叠加/累计公差。

然而,考虑对对HB模组进行水平调节与垂直调节时,由于难以同时保证水平方向的调节和竖直方向的调节二者之一单独进行地调节时不会由于所作用于的部件的共同联接关系而牵连地造成对于二者中另一个方向上的调节的影响,从而导致实质上难以克服所述工艺偏差和叠加/累计公差这样的亟待解决的不同方向进行调节的有效性问题。

为此,现有技术中亟需在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中通过改进的调节装置以针对HB模块同时彼此独立地进行水平和竖直方向的调节,来在彼此不影响的情况下有效地克服在产品制造和组装过程中的工艺偏差,以及这些工艺偏差共同导致的叠加/累计公差的影响,从而使得最终HB光学图案与所需HB光学图案不存在偏离而实质上一致;并且这种改进的调节装置不会增加照明和/或信号指示系统的结构复杂程度以仍利于制造。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上述问题和缺陷的至少一个方面,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光源的调节组件,其结构简单、占空间占用小、且同时实现对于HB模块的水平和竖直方向的独立调节以克服工艺偏差及叠加/累计公差的影响的目的。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还在于提供一种照明和/信号指示装置,具有所述调节组件,不仅能促进所述照明和/信号指示装置的HB模块克服工艺偏差及叠加/累计公差的影响,且能够在结构大致不必改动的情况下获得避免照明和/信号指示装置的理想HB光学图案的技术效果。

为了实现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以下方式来实现: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方面,提供一种光源的调节组件,包括:支撑框架,所述支撑框架可移位地联接至所述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可旋转的固定调节部,所述固定调节部被固定于所述光源的固定点处,并且被配置成仅具备在所述固定点处旋转的自由度;呈球头螺纹件形式的水平调节部和竖直调节部,各自包括杆状主体和形成于所述杆状主体上的球头,所述水平调节部和所述竖直调节部各自的杆状主体受约束为仅沿相应水平和竖直方向之一前后移动,并且各自的球头被容置于所述支撑框架上的沿相应水平和竖直方向之一而面对所述球头设置的部分敞开的球形凹部内;其中,所述水平调节部和所述竖直调节部各自的球头被配置成可受杆状主体的带动而仅沿相应水平和竖直方向之一前后移动,且同时能够沿与各自对应的杆状主体的移动方向偏离的方向而回转地推抵于所述球形凹部的内壁。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框架可受与其毗邻的附加螺纹件的调节以产生移位来抵消由所述水平调节部和所述竖直调节部中至少一个在对应的球形凹部内回转而导致的支撑框架的移位。

进一步地,所述水平调节部和所述竖直调节部各自的所述杆状主体延伸贯穿固定于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上的固定支架的形成在相应水平和竖直方向之一上的预定通道内。

进一步地,所述球形凹部的周围形成有向外扩张开地延伸的突伸部以从外部引导所述球头进入所述球形凹部内就位。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调节部被构造为球头形状,并且被配置成与设置在所述支撑框架上的毗邻的球头卡持件协同工作以仅可原地旋转。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另一方面,提供一种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包括:光源,和前述的调节组件,其中所述调节组件安装于光源上以对其进行调节。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技术方案中的至少一个方面能够通过低廉的成本和简单紧凑的结构来对于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达到节省空间和克服以克服工艺偏差及叠加/累计公差的影响以生成理想HB光型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示意性透视图,其包括HB模块100和LB模块200;

图2(a)和2(b)分别示出如图1所示的实施例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中的LB照射模式和HB照射模式各自的示意光型图;

图3示出用于如图1所示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HB模块100以及其具备的调节组件1的示意性立体透视图,示出调节组件1包括固定调节部11、水平调节部12和竖直调节部13;

图4(a)示出用于如图3所示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及其调节组件1的示意性立体透视图,其中示出水平调节部12的待剖切位置;

图4(b)示出如图4(a)所示的水平调节部12沿着线A-A剖切所得的示意截面图;

图4(c)示出如图4(b)所示的水平调节部12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实施例,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具体的说明。在说明书中,相同或相似的附图标号表示相同或相似的部件。下述参照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方式的说明旨在对本实用新型的总体实用新型构思进行解释,而不应当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限制。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总体构思,提供了一种光源的调节组件,包括:支撑框架,所述支撑框架可移位地联接至所述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呈球头螺纹件形式的水平调节部和竖直调节部,各自包括杆状主体和形成于所述杆状主体上的球头,所述水平调节部和所述竖直调节部各自的杆状主体受约束为仅沿相应水平和竖直方向之一前后移动,并且各自的球头被容置于所述支撑框架上的沿相应水平和竖直方向之一而面对所述球头设置的部分敞开的球形凹部内;其中,所述水平调节部和所述竖直调节部各自的球头可受杆状主体的带动而仅沿相应水平和竖直方向之一前后移动,且同时能够沿与各自对应的杆状主体的移动方向偏离的方向而回转地推抵于所述球形凹部的内壁。

图1示出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实施例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示意性透视图,如图所示,其包括HB模块100和LB模块200。且图2(a)和2(b)分别示出如图1所示的实施例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中的LB照射模式和HB照射模式各自的示意光型图。当处于LB照射模式时,仅LB模块开启以发射光,由此生成LB光学图案;而当处于HB照射模式时,LB模块和HB模块同时开启以共同发射光,由此生成HB光学图案。如图2(a)和2(b)对比可见,HB模块对于在HB照射模式下与LB模块协同工作生成的HB光学图案的光型的贡献在于,如图2(b)所示,在标记有数字的横向坐标轴以上的光型部分。

因此,通常需要针对作为扩展发光模块的HB模块进行调节以实现LB模组与HB模组在光学上的准确组合来实现所需HB光学图案。

图3示出用于如图1所示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的HB模块100以及其具备的调节组件1的示意性立体透视图,示出调节组件1包括固定调节部11、水平调节部12和竖直调节部13。

在本实用新型的示例性实施例中,考虑到为了对HB模组进行彼此独立的水平调节与垂直调节以消减或完全克服产品制造和组装过程中的工艺偏差,以及这些工艺偏差共同导致的叠加/累计公差以期实现最终HB光学图案与所需HB光学图案的匹配,如图3所示,HB模块100的调节组件1例如包括安置于所述HB模块100上的支撑框架10来作为调节组件1的基础件,例如形成为桁架结构,例如由金属延长件诸如钢筋而形成,其不同部位处的变形视为不影响远端处的其它部位。所述调节组件1还包括固定调节部11、水平调节部12和竖直调节部13,其中所述水平调节部12和竖直调节部13例如均选择为能够沿着各自的轴线发生直线移位的呈球头螺纹件的形式,诸如水平调节部12水平移动和竖直调节部13竖直移动以分别在水平和竖直方向推抵以可动方式所连接到的所述支撑框架10上的部位。且所述水平调节部12和竖直调节部13各自具备球头形状的顶端以适于在所述HB模块100上的支撑框架10上形成的对应球窝件内自由转动;所述固定调节部11构造成可例如利用毗邻布置的参考调节螺纹件11'(例如通过调节螺母诸如六角调节螺母的旋拧,以便于进行调节)而在所述固定调节部11所在固定点处进行对于作为水平调节部12和竖直调节部13共同的参考基准的支撑框架10的调节而分别补偿水平调节部12和竖直调节部13各自的球头形状的顶端的转动。实质上,如图3所示,所述固定调节部11例如被固定于某一点上,即被约束了所有平移自由度;并且所述固定调节件11还例如采取球头形状,并且由此与设置在所述HB模块100上的支撑框架10上的与其毗邻的球头卡持件相配合,从而使得所述固定调节部11可与该球头卡持件协同工作以具备在原地的旋转自由度。

进一步地,如图4(a)至4(c)所示,图4(a)示出用于如图3所示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及其调节组件1的示意性立体透视图,其中示出水平调节部12的待剖切位置;图4(b)示出如图4(a)所示的水平调节部12沿着线A-A剖切所得的示意截面图;图4(c)示出如图4(b)所示的水平调节部12的工作状态示意图。

在本实用新型的一个示例性实施例中,具体地如上所图示,在沿着A-A剖切后观察截面可知,如图4(b)所示,以水平调节部12为例进行说明,所述水平调节部12包括球头螺纹件121作为关键的调节件,所述球头螺纹件121还包括调节球头1210和螺纹件主体1211,所述螺纹件主体1211例如螺纹件杆,其与顶端处的调节球头1210例如一体地形成。所述螺纹件主体1211贯穿地安装于静止的水平调节固定支架122上穿过其中的水平方向的通道,且受其约束成仅能在水平方向上通过旋拧而移位,例如在所述螺纹件主体1211基部处旋拧。为便于旋拧,所述螺纹件主体1211的基部例如形成为具备有所收缩的截面形状以利于直接用手旋拧或在该基部上安装六角头螺母以利于手以加大的摩擦力而方便地旋拧。所述水平调节固定支架122例如固定至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而因此视为静止。

在实施例中,所述调节球头1210例如可回转地容置于所述支撑框架10上形成的球窝件1001(例如图示球头卡持件形式)内。具体地,作为示例,如图4(b)所示,所述调节球头1210例如被可回转地容纳于球窝件1001内形成的面对所述球头1210而布置的球形凹部10012内,且所述球窝件1001还包括从所述球形凹部10012周围向外扩张开地延伸的突伸部以便于引导所述调节球头1210从外部恰当地进入所述球形凹部10012内就位。由此,当需要对HB模块进行水平调节时候,通过旋拧所述螺纹件主体1211(例如在其基部的可选地安置的六角头螺母上旋拧时),所述螺纹件主体1211相应地穿过水平调节固定支架122内的水平方向的通道而前进或后退,由此带动所述调节球头1210前进或后退,所述调节球头1210由于与在所述支撑框架10上形成的球窝件1001的球形凹部10012的可动方式配合而带动所述框架10在水平方向移动从而调节框架10固联至的HB模块的水平位置。当然,相应地,考虑到制造和装配时的工艺偏差和叠加/累计公差,所述调节球头1210未必一定沿着水平方向被接纳于所述球形凹部10012内,从而对其的推动或牵拉也未必是严格沿着水平方向的,因而在此情况下会引起框架10的整体的小程度的侧向移位或回转。

而考虑到之前所述安装于固定点处的所述调节组件1内的固定调节部11,由于其仅具备旋转自由度、但却被约束了所有平移自由度,从而仅可以原地旋转。由此,相应地所述固定调节部11进行调节诸如通过毗邻的螺母的相应回转带动框架以相反于由于水平调节部12的调节引起的框架10的不期望的运动诸如回转运动而相应地发生转动,从而可以在执行补偿水平方向的调节时由于制造和装配时的工艺偏差和叠加/累计公差而造成的框架10的不期望的运动,从而使得得到独立的水平调节,而不会影响到竖直调节部13。以上的水平方向的调节引起的不期望回转及其补偿如图4(c)所示。

类似地,考虑竖直方向对HB模块的调节。竖直调节部13诸如也采用球头螺纹件的形式。更进一步地,所述竖直调节部13也例如选择为与图4(b)中示例性示出的水平调节部12完全相同的球头螺纹件的形式,不同之处仅在于其沿着竖直方向布置。

由于制造和装配时的工艺偏差和叠加/累计公差,所述竖直调节部13的调节球头也未必一定沿着竖直方向被接纳于对应的球形凹部内,从而对所述竖直方向上对应的球形凹部的推动或牵拉也未必是严格沿着竖直方向的,因而在此情况下会引起框架10的整体的小程度的侧向移位或回转。

而考虑到之前所述安装于固定点处的所述调节组件1内的固定调节部11,由于其仅具备旋转自由度、但却被约束了所有平移自由度,从而仅可以原地旋转。由此,相应地所述固定调节部11进行调节诸如通过毗邻的螺母的相应回转带动框架以相反于由于竖直调节部13的调节引起的框架10的不期望的运动诸如回转运动而相应地发生转动,从而可以在执行补偿竖直方向的调节时由于制造和装配时的工艺偏差和叠加/累计公差而造成的框架10的不期望的运动,从而使得得到独立的竖直调节,而不会影响到水平调节部12的水平调节。以上的竖直方向的调节引起的不期望回转及其补偿也类似于如图4(c)所示。

本实用新型的以上实施例采用了诸如球头螺纹件这样的水平调节部和竖直调节部、以及采用位于固定点处的固定调节部,它们通过之间的框架而关联;水平调节部和竖直调节部分别对应地提供水平调节和竖直调节,并且位于固定点处的固定调节部受调节以抵消/克服由于工艺偏差和叠加/累计公差而造成的框架的不期望的运动,从而实现运动误差补偿,由此实现了独立的和精确的水平调节和竖直调节。

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的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可以是机动车辆的车灯,也可以是非机动车辆的车灯。

作为本实用新型另一方面,还提供了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其包括如上所述的HB模块、LB模块和调节组件。所述照明和/或信号指示装置也相应具备调节组件的以上优点,在此不再赘述。

虽然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说明,但是附图中公开的实施例旨在对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进行示例性说明,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限制。

虽然本实用新型总体构思的一些实施例已被显示和说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将理解,在不背离本总体实用新型构思的原则和精神的情况下,可对这些实施例做出改变,本实用新型的范围以权利要求和它们的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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