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包括灯体、光源组件、驱动组件以及透光玻璃,所述灯体顶部设有凹槽,所述光源组件固定连接在凹槽底部,所述驱动组件固定连接在灯体底部,所述透光玻璃固定连接在凹槽的槽口处,所述灯体的两端分别固定连接有端盖,所述透光玻璃的两端分别抵接端盖,所述端盖上设有能够扣紧透光玻璃的扣紧件,所述灯体底部通过连接件铰接有安装座。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底部间隔设有若干安装孔,所述连接件通过任一安装孔与灯体相连。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扣紧件包括固定相连的扣紧部与连接部,所述连接部与端盖固定相连,所述扣紧部与透光玻璃的上端面密封连接。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端盖上设有安装槽,所述连接部固定嵌入安装槽,所述连接部的端面与端盖的端面相平。
5.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透光玻璃与灯体通过密封胶相连,所述扣紧部与透光玻璃的上端面通过密封胶相连。
6.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与端盖之间设有密封垫。
7.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包括光源板与间隔排列在光源板上的光源组,各光源组分别包括围成三角结构的三个点光源。
8.根据权利要求7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光源组件还包括固定连接在灯体上的反光器,所述反光器环绕在光源组四周。
9.根据权利要求1或2或3或4或5所述可旋转的洗墙灯,其特征在于:所述灯体的侧部设有若干散热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