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的变焦灯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20551发布日期:2018-09-25 19:20阅读:35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灯具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的变焦灯具。



背景技术:

目前能够进行变焦调节的灯具广泛应用在各种室内和室外场景,其中部分场景需要做到防水防尘级别,以防止灯具进水进尘造成的各种问题,特别是户外使用的可变焦的灯具,需要做到更好的防水防尘等级,才能有效保证使用安全和产品的可靠性。比如户外广告照明、户外绿化照明等,但目前市面上未能很好解决在调节变焦过程同时很好地解决防水防尘,如果能同时解决变焦和防水防尘,将使变焦灯具在各种恶劣环境使用起来更安全可靠。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种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的变焦灯具。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以下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的变焦灯具,包括磁环、吸磁部件、隔离部件、固定套、透镜、光源和底座;

所述底座通过所述固定套连接在所述隔离部件上;

所述光源安装在所述底座上;

所述磁环安装在所述固定套内,且所述透镜安装在所述磁环上;

所述吸磁部件可移动的安装在所述隔离部件外侧,且所述吸磁部件与所述磁环相对应。

作为优选的,所述底座设置有光源安装座,所述光源安装在所述光源安装座上。

作为优选的,所述底座下端设置有多个凹槽。

作为优选的,所述固定套为台阶套,所述磁环安装在台阶槽内。

作为优选的,所述隔离部件设置有连接部,所述吸磁部件能够移动的安装在所述连接部上。

作为优选的,所述连接部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吸磁部件设置有内螺纹,所述内螺纹与所述外螺纹相配合。

应用上述的结构如下:

本实用新型利用吸磁部件与磁环的磁吸方式,把实物连接件更改为磁吸连接,进而实现内外分离,使内部密封,内部的磁环与外部的吸磁部件相配合,旋转吸磁部件,调节内部磁环能同时上下运动,进而推动透镜远离或者缩进,以实现变焦灯具原本的变焦功能;利用吸磁部件与磁环的吸附作用,以实现吸附密封,达到防水防尘作用。

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且装配合理,因采用了内外彻底分离,大大提高防水防尘功能可靠性。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的变焦灯具的爆炸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的变焦灯具的剖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磁环;2、吸磁部件;3、隔离部件;4、固定套;5、透镜;6、光源;7、底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下面将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的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所得到的所有其它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所保护的范围。

参见图1-图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具有防水防尘功能的变焦灯具,包括磁环1、吸磁部件2、隔离部件3、固定套4、透镜5、光源6 和底座7;

所述底座7通过所述固定套4连接在所述隔离部件3上;

所述光源6安装在所述底座7上;

所述磁环1安装在所述固定套4内,且所述透镜5安装在所述磁环1 上;

所述吸磁部件2可移动的安装在所述隔离部件3外侧,且所述吸磁部件2与所述磁环1相对应。

作为优选的,所述底座7设置有光源6安装座,所述光源6安装在所述光源安装座上。

作为优选的,所述底座7下端设置有多个凹槽。

作为优选的,所述固定套4为台阶套,所述磁环1安装在台阶槽内。

作为优选的,所述隔离部件3设置有连接部,所述吸磁部件2能够移动的安装在所述连接部上。

作为优选的,所述连接部设置有外螺纹,所述吸磁部件2设置有内螺纹,所述内螺纹与所述外螺纹相配合。

应用上述的结构如下:

本实用新型利用吸磁部件2与磁环1的磁吸方式,把实物连接件更改为磁吸连接,进而实现内外分离,使内部密封,内部的磁环1与外部的吸磁部件2相配合,旋转吸磁部件2,调节内部磁环1能同时上下运动,进而推动透镜5远离或者缩进,以实现变焦灯具原本的变焦功能;利用吸磁部件2与磁环1的吸附作用,以实现吸附密封,达到防水防尘作用。

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合理,且装配合理,因采用了内外彻底分离,大大提高防水防尘功能可靠性。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