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灯具配件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灯座。
背景技术:
当今社会,房价飞涨,一般家庭的居住面积都比较紧凑,在一些有需要的家庭中,设有书房,但碍于书房面积,导致很多家居用品不能放置。因此需要一些能够集约多种功能的家居用品。
台灯是灯的一种,此电器主要放置在写字台或餐桌上,以供照明之用。台灯的光亮照射范围相对比较小和集中,因而不会影响到整个房间的光线,作用局限在台灯周围,便于阅读、学习,工作、节省能源。台灯已经变成了一个不可多得的艺术品。在轻装修重装饰的理念下,台灯的装饰功能也就更加明显。
现有一些集约的产品。但是结构都比较复杂,或者连接时牢固程度不够。有一些产品将笔筒整合到台灯上,但是不仅影响了台灯的照明,还使得后期维护变得困难,使用操作均比较繁琐。
现有的一些灯具安装繁琐,由于连接孔不对称设置,致使需要转动较大角度才能找到合适位置。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多功能灯座,包括底座和连接件;所述连接件设置在所述底座上表面;所述连接件为环形,所述连接件设有电连插孔,所述电连插孔垂直所述连接件上表面设置;所述连接件内侧的底座上表面设有减震胶,所述连接件与所述底座连接部设有密封圈;所述底座上表面设有开关、屏显器和出音口,所述底座内部设有中控器,所述底座内部还设有与出音口位置相对的音响;所述电连插孔、开关、屏显器和音响均与所述中控器电连接。
优选的,所述中控器连接有电源。
优选的,所述电源为交流电源或为蓄电池。
优选的,所述密封圈为柔性密封圈。
优选的,所述屏显器设有触控单元。
优选的,所述音响设有无线连接装置。
优选的,所述出音口设有防尘网。
优选的,所述电连插孔为一个或多个。
优选的,所述多个电连插孔对称设置。
优选的,所述减震胶与所述密封圈厚度相同。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1.结构巧妙合理,连接件凸于底座可用于连接灯具或灯罩,通过连接件上表面的电连插孔进行供电,能够实现可拆卸式连接,将连接件设置成环形更便于安装而无需可以寻找某个连接方向;
2.当连接件上连接一个桶型灯罩或灯具时,又能作为台灯使用,连接部位设置了密封圈能防止灰尘进入连接部位,实现了灯具与底座更能的分离,两者不在是必须共存的整体;
3.内置了多媒体设备,在书房看书写字时可以通过音响播放音乐;
4.灯具与灯座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作为家居使用一个灯座配备不同的灯具拥有不同的装饰效果,并且拆卸连接简单便捷。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图。
图中:10底座,11开关,12屏显器,13出音口,20连接件,21减震胶,22电连插孔,23密封圈。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环形的连接件20连接在底座10的上表面。连接件20上开设有电连插孔22,电连插孔22垂直连接件20的上表面。
连接件20设置在底座10的上表面后,连接件20内测的底座10上表面设有减震胶21。连接件20设置成环形,使得对应安装的灯罩或灯具能够不用可以寻找对接的连接口,只需套上后转动就能轻松连接。
电连插孔设置成多个且对称设计能够减少安装时转动的角度,使得安装更加快速;通过环形连接件20和插入式电连插孔22使得安装更加简单。
当灯具具有笔筒功能时,背部的减震胶21能起到减震作用,从而保护底座10的上表面,密封圈23的设置,使得连接部不易进入灰尘,采用柔性的密封圈23能使密封圈23与连接的灯具具有更好的连接效果。密封圈23和减震胶21厚度一致,能使灯具内外侧均有很好的贴合度。
灯具与灯座都是一个独立的整体,作为家居使用一个灯座配备不同的灯具拥有不同的装饰效果,并且拆卸连接简单便捷。
底座10上表面设有开关11、屏显器12和出音口13;在底座10内部与出音口13相对的位置设有音响;为了放置灰尘过多进入底座10内部,在出音口13设有防尘网。底座10内部设有中控器,中控器与开关11、屏显器12电连插孔22和音响电连接,并且中控器连接电源。该电源可为底座11内置的电池或者通过导线连接外部的交流电源。
其中中控器能够控制音响和屏显器12;屏显器12上还设有触控单元,音响上设有无线连接装置。
本文中所述的蓄电池同样包括锂电池等其他种类电池,凡是具有储电功能且能够安装台灯中的均可能被使用。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工作方式为:
将灯具套接在连接件23上,转动灯具使得灯具的电联插头插入电连插孔,灯具一侧与密封圈23接触后形成了一定的密封效果。灯具一般采用桶型,连接后灯具成为笔筒的侧壁。减震胶21成为笔筒的底部。
将底座10连接电源,启动开关11,中控器接收开关信号,给电连插孔22供电,点亮灯具,同时将设备信息或者时间显示在屏显器12上。
需要时,通过屏显器的触控装置启动音响,通过音响的无线连接装置连接播放设备,播放音乐,通过触控装置或无线连接着的设备调节音响音量或切歌。
此外,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只要其以基本相同的手段达到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都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