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五机架全连续轧机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619385阅读:464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钢材加工和制造领域,尤其涉及一种1450五机架全连续轧机组。



背景技术:

目前采用五机架对钢材进行轧制应用已经比较广泛,但是大多采用对五机架进行单独设定,即只是单纯地把它们连接起来,并不考虑它们之间的联系以及作用,这样并不能起到五机架的综合作用,浪费资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1450五机架全连续轧机组,实现五机架的配合工作,使轧制处的钢材更好,节省了生产成本。

为达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为:一种1450五机架全连续轧机组,包括开卷装置、纠偏装置、轧机组、卸卷装置,所述开卷装置、纠偏装置、轧机组以及卸卷装置依次连接。

优选地,所述开卷装置包括上卷小车1和上卷小车Ⅰ101、开卷机2和开卷机Ⅰ202、五辊矫直机3和带夹送辊的五辊矫直机Ⅰ303、横切剪4和横切剪Ⅰ404、夹送导向辊5、闪光对焊机6,上卷小车1、开卷机2、五辊矫直机3、横切剪4、夹送导向辊5以及闪光对焊机6依次连接,上卷小车Ⅰ101、开卷机Ⅰ202、带夹送辊的五辊矫直机Ⅰ303、横切剪Ⅰ404、夹送导向辊5以及闪光对焊机6依次连接。

优选地,所述纠偏装置包括多个纠偏辊和活套10。

优选地,所述开卷装置和纠偏装置之间连接有张力辊7。

优选地,卸卷装置包括轧后夹紧辊19、飞剪20、夹送导向辊21和夹送导向辊Ⅰ210、卷取机22和卷取机Ⅰ220、卸卷小车23和卸卷小车Ⅰ230,轧后夹紧辊19、飞剪20、夹送导向辊21、卷取机22、卸卷小车23依次连接,轧后夹紧辊19、飞剪20、夹送导向辊Ⅰ210、卷取机Ⅰ220、卸卷小车Ⅰ230依次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采用了两个上卷小车,能够实现带卷的不间断供应,提高了生产效率;本实用新型的轧机组具有五个轧机,在带钢通过五个轧机后即可成型,即通过本实用新型的装置能够实现一次成型,提高了生产效率;并且本实用新型从上卷到卸卷一次完成,中间过程不需要人工参与,节省了人力,降低了生产成本,提高了生产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个优选的实施例。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描述用于揭露本实用新型以使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本实用新型。以下描述中的优选实施例只作为举例,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想到其他显而易见的变型。

如图1所示的一种1450五机架全连续轧机组,包括开卷装置、纠偏装置、轧机组、卸卷装置,所述开卷装置、纠偏装置、轧机组以及卸卷装置依次连接。

所述开卷装置包括上卷小车1和上卷小车Ⅰ101、开卷机2和开卷机Ⅰ202、五辊矫直机3和带夹送辊的五辊矫直机Ⅰ303、横切剪4和横切剪Ⅰ404、夹送导向辊5、闪光对焊机6,上卷小车1、开卷机2、五辊矫直机3、横切剪4、夹送导向辊5以及闪光对焊机6依次连接,上卷小车Ⅰ101、开卷机Ⅰ202、带夹送辊的五辊矫直机Ⅰ303、横切剪Ⅰ404、夹送导向辊5以及闪光对焊机6依次连接。

所述上卷小车1和上卷小车Ⅰ101能够测量带卷(带钢形成的卷)的直径,根据直径和设定的开卷机2和开卷机Ⅰ202的中心线位置使带卷中心线与开卷机的中心线重合。随后开卷机2和开卷机Ⅰ202将带卷的带头打开送到五辊矫直机3和带夹送辊的五辊矫直机Ⅰ303输入口,五辊矫直机3和带夹送辊的五辊矫直机Ⅰ303将带卷从头到尾进行矫直,横切剪4和404将不合格的带头切除,然后带卷通过夹送导向辊5进入闪光对焊机6,将带头与已准备好的前一卷带钢的尾部焊接起来。上卷小车1和上卷小车Ⅰ101是交替进行上卷的。

所述开卷装置通过张力辊7与纠偏装置连接。

所述纠偏装置包括纠偏辊8、三个纠偏辊9、三个活套10、一个纠偏辊11、一个张力辊12、一个双辊式的纠偏辊13、张力辊14以及侧张力辊15,纠偏辊9和活套交替布置,从开卷装置出来的带钢依次经过纠偏辊8、交替布置的纠偏辊9和活套10、纠偏辊11、张力辊12、纠偏辊13、张力辊14以及侧张力辊15,然后进行轧机组18,所述上述纠偏辊用于对带钢进行纠偏,所述张力辊用以使带钢保持恒定的张力。

所述轧机组18包含五个轧机,能够连续对带钢进行轧制。

卸卷装置包括轧后夹紧辊19、飞剪20、夹送导向辊21和夹送导向辊Ⅰ210、卷取机22和卷取机Ⅰ220、卸卷小车23和卸卷小车Ⅰ230,轧制完成后的带钢依次通过轧后夹紧辊19、飞剪20、卷取前夹送导向辊21、卷取机22、卸卷小车23,或者依次通过轧后夹紧辊19、飞剪20、夹送导向辊Ⅰ210、卷取机Ⅰ220、卸卷小车Ⅰ230,能够根据需要确定或者自动选择。

从卸卷小车23或者卸卷小车Ⅰ230卸下来的带卷通过出口链式运输机24运输到需要的地方。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同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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