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浮动式钢丝校直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60407阅读:459来源:国知局
一种浮动式钢丝校直器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金属校直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浮动式钢丝校直器。



背景技术:

目前,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工业和煤矿业等领域也在快速的进步,工业中经常会使用到钢丝,在钢丝生产的过程中,通过校直器消除钢丝本身内应力,达到所需的技术生产要求,所以钢丝校直器也成为工业领域中所必须的装置,现有的钢丝校直器机构,普遍存在不易调节的缺点,从而造成校直效果差,给工业操作带来很多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至少在一定程度上解决相关技术中的上述技术问题之一。为此,本实用新型提出一种结构简单的、可调节的钢丝校直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浮动式钢丝校直器,包括固定板、相对固定板可移动的活动板,固定板上设置有偏心轮,偏心轮与活动板抵接,固定板设置有多个可轴向调节的固定板压轮,活动板设置有多个与固定板压轮相配合的、可轴向调节的活动板压轮,固定板压轮或活动板压轮分别通过螺栓安装在固定板或活动板上。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偏心轮连接有用于转动偏心轮的手柄。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活动板上设置有多个与活动板压轮相抵接的调节螺丝。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调节螺丝包括蝶形螺丝。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固定板压轮或活动板压轮设置有用于限制钢丝位移的压紧槽。

根据上述技术方案进行进一步的改进,固定板压轮或活动板压轮内安装有滚动轴承。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通过在固定板上设置偏心轮,方便调节活动板与固定轮之间的距离,以调节压轮对钢丝的压力,并且固定板压轮与活动板压轮均采用螺栓固定,使其可以轴向调节,容易调节到校直所需的最佳位置,相对于传统的校直器,本实用新型具有方便调节,提高效率的优点,并且结构简单,使用方便,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以下结合附图和实例作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详细描述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旨在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而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参照图1和图2,一种浮动式钢丝校直器,包括固定板1、相对固定板1可移动的活动板2,固定板1上设置有偏心轮3,偏心轮3与活动板2抵接,固定板1设置有多个可轴向调节的固定板压轮4,活动板2设置有多个与固定板压轮4相配合的、可轴向调节的活动板压轮5,固定板压轮4或活动板压轮5分别通过螺栓安装在固定板1或活动板2上,在校直钢丝前,将固定板压轮和活动板压轮进行轴向调节,达到最佳位置,例如达到同一水平面上,再松开偏心轮3上的固定螺丝,通过转动偏心轮3,可调节固定板1与活动板2之间的距离,放入需要校直的钢丝,转动偏心轮3以压紧钢丝,即可进行校直工艺。

另外,为了方便转动偏心轮3来调节固定板1与活动板2之间的距离,达到固定板压轮与活动板压轮之间对钢丝的压力,本实用新型中的偏心轮3连接有用于转动偏心轮3的手柄6。

另外,为了活动板压轮5在轴向可调节,本实用新型中的活动板2上设置有多个与活动板压轮5相抵接的调节螺丝7。

另外,为了方便松紧调节螺丝7,本实用新型中的调节螺丝7选用蝶形螺丝。

另外,为了使校直过程中钢丝不会偏移,本实用新型中的固定板压轮4或活动板压轮5设置有用于限制钢丝位移的压紧槽。

另外,本实用新型中的固定板压轮4或活动板压轮5内安装有滚动轴承。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长度”、“宽度”、“厚度”、“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顺时针”、“逆时针”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一个或者更多个该特征。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多个”的含义是至少两个,例如两个,三个等,除非另有明确具体的限定。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固定”等术语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成一体;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或两个元件的相互作用关系。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在本实用新型中,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或之“下”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直接接触,也可以包括第一和第二特征不是直接接触而是通过它们之间的另外的特征接触。而且,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上”、“上方”和“上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上方和斜上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高于第二特征。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之下”、“下方”和“下面”包括第一特征在第二特征正下方和斜下方,或仅仅表示第一特征水平高度小于第二特征。

在本说明书的描述中,参考术语“一个实施例”、“一些实施例”、“示例”、“具体示例”、或“一些示例”等的描述意指结合该实施例或示例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包含于本实用新型的至少一个实施例或示例中。在本说明书中,对上述术语的示意性表述不必须针对的是相同的实施例或示例。而且,描述的具体特征、结构、材料或者特点可以在任何的一个或多个实施例或示例中以合适的方式结合。此外,本领域的技术人员可以将本说明书中描述的不同实施例或示例进行接合和组合。

尽管上面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可以理解的是,上述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内可以对上述实施例进行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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