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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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切割刀具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车刀是应用最广的一种单刃刀具,用于各种车床上,加工外圆、内孔、端面、螺纹、车槽等。车刀按结构可分为整体车刀、焊接车刀、机夹车刀、可转位车刀和成型车刀。

目前车刀的切割刀片常采用螺栓固定的方式进行固定,当刀片进行切削等工作时会使螺栓受到径向力,而螺栓无法将这种径向力转变为对刀片的锁紧力,而且螺栓长时间在径向力的作用下,会使其连接孔撑大,导致螺栓对刀片的固定不牢固,存在安全隐患,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我们提出了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包括刀杆、L型杠杆和刀片,所述刀杆内部设有放置腔,L型杠杆设置在放置腔中,所述放置腔的左侧上端设有通孔,与通孔出口平齐的面为固定面,所述固定面右侧的刀杆侧壁上端设有顶紧槽,所述L型杠杆的短边上端从通孔穿出,固定面上端的L型杠杆外部依次套接有刀垫和刀片,刀片的右端设有凸块,所述凸块卡接在顶紧槽中,L型杠杆的短边下端与放置腔的侧壁铰接,所述L型杠杆的长边横放在放置腔中,L型杠杆的长边左侧下端的放置腔内壁上固定有支撑块,所述放置腔的右侧上端设有压紧孔,所述放置腔的右侧下端设有调节孔,所述L型杠杆的长边右端位于压紧孔与调节孔之间,所述压紧孔中通过螺纹连接有压紧螺栓,所述L型杠杆下方的调节孔中设有弹簧,所述弹簧通过调节螺栓顶紧。

优选的,所述L型杠杆的短边与通孔的右侧壁之间设有弹簧套。

优选的,所述L型杠杆的上端拐角处为圆弧面,放置腔内部相应的位置为与其相匹配的圆弧面,方便L型杠杆转动。

优选的,所述刀垫的高度等于固定面到顶紧槽底端的高度。

优选的,所述支撑块与L型杠杆的接触面为弧面,方便L型杠杆转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利用L型杠杆的短边与顶紧槽对刀片进行固定,当刀片进行切削等工作时,刀片受到的径向力不会作用到L型杠杆上,而是作用到顶紧槽中,使刀片连接的更加紧固。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的刀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刀杆,2-L型杠杆,3-刀片,4-放置腔,5-通孔,6-固定面,7-顶紧槽,8-刀垫,9-凸块,10-支撑块,11-压紧孔,12-调节孔,13-压紧螺栓,14-弹簧,15-调节螺栓,16-弹簧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车床用杠杆式切割刀具刀片固定装置,包括刀杆1、L型杠杆2和刀片3,所述刀杆1内部设有放置腔4,L型杠杆2设置在放置腔4中,所述放置腔4的左侧上端设有通孔5,与通孔5出口平齐的面为固定面6,所述固定面6右侧的刀杆1侧壁上端设有顶紧槽7,所述L型杠杆2的短边上端从通孔5穿出,固定面6上端的L型杠杆2外部依次套接有刀垫和刀片3,刀片3的右端设有凸块9,所述凸块9卡接在顶紧槽7中,L型杠杆2的短边下端与放置腔4的侧壁铰接,所述L型杠杆2的长边横放在放置腔4中,L型杠杆2的长边左侧下端的放置腔4内壁上固定有支撑块10,所述放置腔4的右侧上端设有压紧孔11,所述放置腔4的右侧下端设有调节孔12,所述L型杠杆2的长边右端位于压紧孔11与调节孔12之间,所述压紧孔11中通过螺纹连接有压紧螺栓13,所述L型杠杆2下方的调节孔12中设有弹簧14,所述弹簧14通过调节螺栓15顶紧。

所述L型杠杆2的短边与通孔5的右侧壁之间设有弹簧套16,所述L型杠杆2的上端拐角处为圆弧面,放置腔4内部相应的位置为与其相匹配的圆弧面,方便L型杠杆2转动,所述刀垫的高度等于固定面6到顶紧槽7底端的高度,所述支撑块10与L型杠杆2的接触面为弧面,方便L型杠杆2转动。

工作原理:拧紧压紧螺栓13,杠杆2的短边向顶紧槽7的一侧偏转,将刀片3固定在顶紧槽7中,松开压紧螺栓13,杠杆2的长边在弹簧14的作用线向上偏转,带动短边向远离顶紧槽7的方向偏转,便于取下刀片3,刀片3在进行切削工作时受到的径向力不会作用在L型杠杆2上,而是直接作用在顶紧槽7中,使刀片3的连接更加紧固,增加了使用安全,而且顶紧槽7可以压住刀片3。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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