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钢板焊接的工作台,属于焊接辅助工具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目前,在进行钢板焊接时,由于局部的温度升温很快,在焊接后,会有一定量的变形,通常都是焊接完后,再进行变形处理,也有在焊接前,通过经验将钢板与钢板之前设置一定的焊接角度,从而来弥补焊接后的变形量,但对于一个新人来说,是很难把握的。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以上现有技术中的不足,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用于钢板焊接的工作台,其结构简单,在钢板焊接时,非常方便,能有效地控制焊接后的变形量。
本发明所述的用于钢板焊接的工作台,包括支架和工作台,在工作台的台面上开设有前后设置的焊接槽,其特征在于:在焊接槽左侧设置有与工作台的台面进行挤压配合的左压块,在焊接槽右侧设置有与工作台的台面进行挤压配合的右压块,在左压块和右压块上方水平设置有压板,压板通过连接块分别与左压块和右压块连接,压板上方设置有将压板进行上下移动的升降机构,在支架上设置有左右滑动的滑轨,在滑轨上安装有与之左右滑动配合的移动机构,升降机构与升降机构固定连接。
进一步,优选所述右压块下表面开设有放置槽。
进一步,优选所述连接块右侧的左压块上设置有操作台。
进一步,优选所述操作台包括水平板,水平板与左压块之间设置有隔热材料。
进一步,优选所述水平板顶部设置有若干个用于防滑的凸起。
进一步,优选所述左压块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其下部分由铜材料制作,上部分由铁制材料制作,中间部分由铝材料制作。
进一步,优选所述右压块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其下部分由铜材料制作,上部分由铁制材料制作,中间部分由铝材料制作。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通过本发明所述的用于钢板焊接的工作台,其结构简单,在钢板焊接时,通过左压块和右压块将两块钢板先压在工作台上,从而起到防止钢板焊接后变形的作用,非常方便,能有效地控制焊接后的变形量,在移动机构与滑轨的设计下,方便将左压块和右压块从工作台上移开,从而方便了比较重的钢板在焊接前时的放置工作。
在放置槽的设计下,方便了在钢板上进行加强筋的焊接工作,焊接好后的加强筋可以设置在放置槽内,从而不影响再次焊接时钢板的压实工作,为了方便两个带有加强筋的钢板焊接,还可以在左压块也设置对应的放置槽。
在操作台的结构设计下,方便大型钢板的焊接工作,在焊接时,人可以在操作台上进行操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中操作台的放大结构示意图;
图中:1、工作台2、左压块3、连接块4、压板5、升降机构6、支架7、滑轨8、移动机构9、右压块10、放置槽11、焊接槽12、操作台12.1、隔热材料12.2、水平板12.3、凸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做进一步描述:
以下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作进一步说明,但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
实施例
如图1、图2所示,所述用于钢板焊接的工作台,包括支架6和工作台1,在工作台1的台面上开设有前后设置的焊接槽11,在焊接槽11左侧设置有与工作台1的台面进行挤压配合的左压块2,在焊接槽11右侧设置有与工作台1的台面进行挤压配合的右压块9,在左压块2和右压块9上方水平设置有压板4,压板4通过连接块3分别与左压块2和右压块9连接,压板4上方设置有将压板4进行上下移动的升降机构5,在支架6上设置有左右滑动的滑轨7,在滑轨7上安装有与之左右滑动配合的移动机构8,升降机构5与升降机构5固定连接。
本实施例中,所述右压块9下表面开设有放置槽10;所述连接块3右侧的左压块2上设置有操作台12;所述操作台12包括水平板12.2,水平板12.2与左压块2之间设置有隔热材料12.1;所述水平板12.2顶部设置有若干个用于防滑的凸起12.3;所述左压块2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其下部分由铜材料制作,上部分由铁制材料制作,中间部分由铝材料制作;所述右压块9分为上、中、下三部分,其下部分由铜材料制作,上部分由铁制材料制作,中间部分由铝材料制作。
本实施例中升降机构5为液压缸,在实际应用时,还可以采用其它升降机构;所述移动机构8为电动葫芦,在实际应用时,还可以采用其它左右移动的移动机构。
在使用时,通过升降机构5将左压块2和右压块9升起,将两块钢板分别放置在焊接槽11左右两侧的工作台1上,焊接线尽量位于焊接槽11正上方,再通过升降机构5将左压块2和右压块9压在钢板上,待压实后,即可进行焊接工作。
在放置比较重的钢板时,可以通过移动机构8将左压块2和右压块9从工作台1上移开,这时候就可以很方便的将钢板放置在工作台1上,也方便钢板的位置调节。等钢板放置好后,再通过移动机构8将左压块2和右压块9进行复位。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以及本发明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发明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发明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发明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发明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发明范围内。本发明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