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500004发布日期:2019-04-23 23:35阅读:187来源:国知局
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曳引机支架焊接,特别是涉及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



背景技术:

图1是现有的常见的曳引机支架形状之一,目前利用角钢焊接该曳引机支架需要用到焊接夹具。现有的焊接夹具都需要手工拼接工件(角钢),工件的质量非常的重,需要两个工人配合一个焊接工人才能完成。在手工定位的过程中会出现尺寸偏差,报废率较高,对焊接工人的焊接技术要求非常高。同时在焊接反面的时候,需要手工翻转,效率低下,工人的劳动效率低下。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此,有必要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提供一种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焊接反面的时候可以不需要人工翻转且生产出来的曳引机支架焊接质量高,同时生产效率高。

一种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所述夹具用于焊接曳引机支架,其中,所述曳引机支架包括:第一角钢、第二角钢、第三角钢、第四角钢和第五角钢;所述曳引机支架成日字形;所述第三角钢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角钢,另一端固定所述第二角钢;所述第四角钢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角钢,另一端固定所述第二角钢;所述第五角钢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角钢,另一端固定所述第二角钢;所述第四角钢位于所述第三角钢和所述第五角钢之间;

所述夹具包括:

变位器,所述变位器包括变位器基板;

第一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一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一角钢限位的第一限位块;

第二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二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二角钢限位的第二限位块;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二直线驱动装置和被所述第二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二推挡块;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二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二角钢的两侧;

第三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三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三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三角钢限位的第三限位块;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三直线驱动装置和被所述第三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三推挡块;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三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三角钢的两侧;

第四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四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四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四角钢限位的第四限位块;所述第四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四直线驱动装置和被所述第四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四推挡块;所述第四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四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四角钢的两侧;以及

第五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五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五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五角钢限位的第五限位块;所述第五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五直线驱动装置和被所述第五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五推挡块;所述第五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五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五角钢的两侧;

其中,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一限位块都位于所述曳引机支架的支架的外侧;所述变位器基板在所述第一角钢和所述第三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一通孔、所述第一角钢和所述第四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二通孔、所述第一角钢和所述第五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三通孔、所述第二角钢和所述第三角钢连接处设有第四通孔、所述第二角钢和所述第四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五通孔和所述第二角钢和所述第五角钢连接处设有第六通孔。

上述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焊接反面的时候可以不需要人工翻转且生产出来的曳引机支架焊接质量高,同时生产效率高。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四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四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五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五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位于所述曳引机支架的内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曳引机支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中变位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申请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工作时的示意图。

图5为图4的俯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及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及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进一步详细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所描述的具体实施例仅仅用以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

参阅图1到图5,一种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所述夹具用于焊接曳引机支架,其中,所述曳引机支架包括:第一角钢110、第二角钢120、第三角钢130、第四角钢140和第五角钢150;所述曳引机支架成日字形;所述第三角钢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角钢,另一端固定所述第二角钢;所述第四角钢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角钢,另一端固定所述第二角钢;所述第五角钢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第一角钢,另一端固定所述第二角钢;所述第四角钢位于所述第三角钢和所述第五角钢之间;

所述夹具包括:

变位器,所述变位器包括变位器基板210;

第一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一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一角钢限位的第一限位块320;

第二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二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二角钢限位的第二限位块420;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二直线驱动装置411和被所述第二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二推挡块;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二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二角钢的两侧;

第三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三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三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三角钢限位的第三限位块520;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三直线驱动装置511和被所述第三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三推挡块;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三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三角钢的两侧;

第四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四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四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四角钢限位的第四限位块620;所述第四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四直线驱动装置611和被所述第四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四推挡块;所述第四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四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四角钢的两侧;以及

第五角钢限位装置,所述第五角钢限位装置包括至少一个第五直线限位单元和至少两个对所述第五角钢限位的第五限位块720;所述第五直线限位单元包括第五直线驱动装置711和被所述第五直线驱动装置驱动的第五推挡块;所述第五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五限位块分别位于所述第五角钢的两侧;

其中,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和所述第一限位块都位于所述曳引机支架的支架的外侧;所述变位器基板在所述第一角钢和所述第三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一通孔211、所述第一角钢和所述第四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二通孔212、所述第一角钢和所述第五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三通孔213、所述第二角钢和所述第三角钢连接处设有第四通孔214、所述第二角钢和所述第四角钢连接处设有第五通孔215和所述第二角钢和所述第五角钢连接处设有第六通孔216。

上述曳引机支架焊接夹具,焊接反面的时候可以不需要人工翻转且生产出来的曳引机支架焊接质量高,同时生产效率高。其中,变位器是适用于工程中的夹具的一种,主要是为了加工的方便将工件固定在变位器上,使工件随变位器一起运动,便于加工的设备,广泛用于机械制造业,由于是现有技术这边不再赘述。本申请这边的变位器可以翻转。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可以理解,所述第二直线驱动装置还可以是其它直线驱动装置,比如直线电机这边不再赘述。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可以理解,所述第三直线驱动装置还可以是其它直线驱动装置,比如直线电机这边不再赘述。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四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四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可以理解,所述第四直线驱动装置还可以是其它直线驱动装置,比如直线电机这边不再赘述。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五直线限位单元的数量是两个。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五直线驱动装置是气缸。

可以理解,所述第五直线驱动装置还可以是其它直线驱动装置,比如直线电机这边不再赘述。

在另外的一个实施例中,所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位于所述曳引机支架的内侧。

可以理解,对于第三直线限位单元与第三限位块的位置关系,可以交换,只要位于第三角钢的不同侧即可。可以理解,对于第四直线限位单元与第四限位块的位置关系,可以交换,只要位于第四角钢的不同侧即可。可以理解,对于第五直线限位单元与第五限位块的位置关系,可以交换,只要位于第五角钢的不同侧即可。

主要工作原理如下:

先将第一角钢放置到第一限位块的位置;

将第三角钢放置到第三直线限位单元和第三限位块的位置;

将第四角钢放置到第四直线限位单元和第四限位块的位置;

将第五角钢放置到第五直线限位单元和第五限位块的位置;(需要注意的第三、第四和第五角钢放置的顺序,可以不受限制)

将第二角钢放置到第二直线限位单元和第二限位块的位置;

利用第三直线限位单元把第三角钢顶紧;

利用第四直线限位单元把第四角钢顶紧;

利用第五直线限位单元把第五角钢顶紧;

利用第二直线限位单元把第二角钢顶紧,同时利用第三、第四和第五角钢也把第一角钢顶紧;

焊接机器人在各个角钢之间的连接处进行焊接(可以先点焊定位,再次满焊);

正面焊满后,变位器翻转180度,焊接机器人通过变位器的六个通孔再次焊接反面,各个角钢之间的连接处进行焊接(可以先点焊定位,再次满焊)。

以上所述实施例的各技术特征可以进行任意的组合,为使描述简洁,未对上述实施例中的各个技术特征所有可能的组合都进行描述,然而,只要这些技术特征的组合不存在矛盾,都应当认为是本说明书记载的范围。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因此,本实用新型专利的保护范围应以所附权利要求为准。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