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高密封性高强度真空玻璃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70637发布日期:2018-10-16 19:10阅读:19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建筑玻璃应用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高密封性高强度真空玻璃。



背景技术:

玻璃是非晶无机非金属材料,一般是用多种无机矿物(如石英砂、硼砂、硼酸、重晶石、碳酸钡、石灰石、长石、纯碱等)为主要原料,另外加入少量辅助原料制成的。它的主要成分为二氧化硅和其他氧化物。广泛用于建筑、日用、艺术、医疗、化学、电子、仪表、核工程等领域。

现在市场上的玻璃各式各样,真空夹层玻璃由于其具有良好的隔音隔热性能而广受大家喜爱。然而现有的密封条受环境温度影响较大,高温下易老化,导致密封性较差,进而影响了玻璃的隔热隔音性能。因此,我们需要对现有的玻璃进行一定的改进来解决上述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高密封性高强度真空玻璃,双层密封,受外界温度环境影响较小,使用寿命更长,始终保持良好的密封性,保证玻璃内部真空环境,从而使其具有良好的隔热隔音效果,这样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为:一种高密封性高强度真空玻璃,包括第一玻璃层和第二玻璃层,所述第一玻璃层和第二玻璃层之间通过平板玻璃连接,所述第一玻璃层和第二玻璃层之间设置有真空层,所述真空层与平板玻璃、第一玻璃层和第二玻璃层之间通过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连接,所述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内侧设置有内陷槽,所述内陷槽内侧设置有气囊,所述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外侧设置有若干开孔气泡,所述平板玻璃外侧设置有密封套,所述密封套与平板玻璃相贴近的一面设置有毛料凸点和内凹导槽。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玻璃层和第二玻璃层内部均通过粘结层连接有玻璃加固层。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一玻璃层和第二玻璃层的厚度均在1.8-2.5毫米之间,且两者均为通过物理或化学方式在其表面形成压应力的钢化玻璃。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内陷槽呈U形,且U形内陷槽开口处具有向内闭合的趋势。

作为本实用新型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气囊与内陷槽之间采用粘着剂紧密连接。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通过设置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和密封套,实现双层密封,配合气囊,能够降低外界温度变化过大对密封套和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产生的影响,密封效果始终保持良好,保证真空层内高度真空的环境,从而提高玻璃隔热隔音的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第一玻璃层;2-第二玻璃层;3-平板玻璃;4-真空层;5-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6-内陷槽;7-气囊;8-开孔气泡;9-密封套;10-毛料凸点;11-内凹导槽;12-粘结层;13-玻璃加固层;14-粘着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说明。在此需要说明的是,对于这些实施方式的说明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但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定。此外,下面所描述的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方式中所涉及的技术特征只要彼此之间未构成冲突就可以相互组合。

请参阅图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高密封性高强度真空玻璃,包括第一玻璃层1和第二玻璃层2,所述第一玻璃层1和第二玻璃层2之间通过平板玻璃3连接,所述第一玻璃层1和第二玻璃层2之间设置有真空层4,所述真空层4与平板玻璃3、第一玻璃层1和第二玻璃层2之间通过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5连接,所述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5内侧设置有内陷槽6,所述内陷槽6内侧设置有气囊7,所述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5外侧设置有若干开孔气泡8,所述平板玻璃3外侧设置有密封套9,所述密封套9与平板玻璃3相贴近的一面设置有毛料凸点10和内凹导槽11。

优选的是,所述第一玻璃层1和第二玻璃层2内部均通过粘结层12连接有玻璃加固层13;所述第一玻璃层1和第二玻璃层2的厚度均在1.8-2.5毫米之间,且两者均为通过物理或化学方式在其表面形成压应力的钢化玻璃;所述内陷槽6呈U形,且U形内陷槽6开口处具有向内闭合的趋势;所述气囊7与内陷槽6之间采用粘着剂14紧密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具体使用时,玻璃在制造过程中,表面不平,会存在一些小孔,因此本实用新型在密封条外表面设置有与小孔相互契合的开孔气泡,密封套的表面设置有毛料凸点和内凹导槽,使得密封条和密封套与平板玻璃、第一玻璃层和第二玻璃层之间能够相互紧密连接,通过设置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和密封套,实现双层密封,配合气囊,在外界环境温度骤变时,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会膨胀或收缩,而气囊的设置能够始终给予内陷槽压力,保证热塑性三元乙丙橡胶密封条密封性的稳定性,密封效果始终保持良好,保证真空层内高度真空的环境,从而提高玻璃隔热隔音的效果。

以上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本实用新型不限于所描述的实施方式。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而言,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对这些实施方式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仍落入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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