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82713阅读:150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学检测技术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



背景技术:

乙醛脱氢酶ALDH是酒精代谢中将乙醛转化为乙酸的关键酶,位于12号染色体的ALDH2基因是线粒体乙醛脱氢酶的主要编码基因。当ALDH2基因发生错意SNP突变时,其编码合成的ALDH酶活性将发生不同程度的降低。ALDH酶活性的降低将引起机体对乙醛代谢能力的下降,导致大量摄入酒精后血清乙醛浓度的急剧升高,最终导致对肝脏功能的急性损害,并与肝脏、胃、食管等消化系统癌症的发生相关。同时,ALDH酶已被证明在重要的急性心血管药物——硝酸甘油的代谢活化通路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其活性的降低乃至丧失将引起硝酸甘油的疗效降低甚至完全失效。根据美国国立生物信息技术中心NCBI数据库的数据,ALDH2基因的Glu504Lys突变在中国人群中所占比例高达30%,为中国人群最常见的ALDH2点突变。近年来研究还表明,该突变可能与汉族人群中的二型糖尿病和冠心病的发病相关。

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中通常能存放多个试剂瓶,但取出试剂瓶时有时会因提取空间不足等因素难以进行,当试剂瓶与收容槽紧密贴合时还会造成试剂瓶取出过程中的损坏现象。

因此,针对上述技术问题,有必要提供一种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



技术实现要素:

为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所述测定试剂盒包括盒体与盒盖,所述盒体上设有若干阵列排布的收容槽,所述盒体上每个收容槽旁侧还设有圆环状环绕的过渡部,所述过渡部与收容槽相连通,收容槽的顶部低于盒体的顶部,所述过渡部自盒体顶部向收容槽的顶部凹陷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过渡部的深度与收容槽的深度之比为1:5~1:10,过渡部的外径与收容槽的直径之比为11:10~14:10。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过渡部呈球面凹陷设置。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收容槽的内壁上设有向下延伸的弹性部。

本实用新型中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通过在盒体上设置过渡部,方便操作人员方便快捷地取出试剂瓶,其结构简单,制造方便,避免了取出试剂瓶时造成试剂瓶的损坏现象。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盒体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盒体的侧面剖视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本实用新型一具体实施方式中的一种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包括盒体与盒盖,参图1、图2所示,盒体10上设有若干阵列排布的收容槽11,盒体10上每个收容槽11旁侧还设有圆环状环绕的过渡部12,过渡部12与收容槽11相连通,收容槽11的顶部低于盒体的顶部,过渡部12自盒体顶部向收容槽的顶部凹陷设置。

本实用新型中过渡部的深度与收容槽的深度之比为1:5~1:10,过渡部的外径与收容槽的直径之比为11:10~14:10,优选地,本实施方式中过渡部的深度与收容槽的深度之比为1:8,过渡部的外径与收容槽的直径之比为12:10。

优选地,本实施方式中凹陷部呈球面凹陷设置,当取出试剂瓶时,手指可以伸入过渡部12中,方便取出试剂瓶。

应当理解的是,本实施方式中过渡部呈球面设置,在其他实施方式中也可以呈其他弧面形状,其他实施方式此处不再一一举例进行说明。

进一步地,参图2所示,收容槽12的内壁上设有向下延伸的弹性部13,本实施方式每个收容槽11中同样对称设有两个对称的弹性部13,当试剂瓶放入收容槽中时,两端的弹性部13会起到限位的作用,防止试剂瓶滑落造成的损坏,同时,试剂盒在震荡过程中弹性部13能够起到保护作用,避免震荡过程中造成试剂瓶的损坏。

由上述技术方案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中用于硝酸甘油及酒精代谢能力测定的试剂盒通过在盒体上设置过渡部,方便操作人员方便快捷地取出试剂瓶,其结构简单,制造方便,避免了取出试剂瓶时造成试剂瓶的损坏现象。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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