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汽车内饰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
背景技术:
工程塑料是指被用做工业零件或外壳材料的工业用塑料,是强度、耐冲击性、耐热性、硬度及抗老化性均优的塑料。和通用塑料相比,工程塑料在机械性能、耐久性、耐腐蚀性、耐热性等方面能达到更高的要求,而且加工更方便并可替代金属材料,工程塑料被广泛应用于汽车外壳行业,以塑代钢、以塑代木已成为国际流行趋势。
工程塑料已成为当今世界塑料工业中增长速度最快的领域,其发展不仅对国家支柱产业和现代高新技术产业起着支撑作用,同时也推动传统产业改造和产品结构的调整,但目前工程塑料存在拉伸强度低的缺点,亟待解决。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背景技术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发明提出了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拉伸强度高。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其原料按重量份包括:聚酰胺工程塑料30-60份,聚氨酯42-55份,氯磺化聚乙烯10-18份,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6-12份,过氧化二苯甲酰1-2份,填充补强剂15-25份,环氧大豆油1-2份,铝酸酯偶联剂0.2-1份,透明质酸1-2份,防老剂1.5-3份。
优选地,填充补强剂包括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
优选地,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的重量比为4-10:1-4:2-6:1-5:
优选地,防老剂包括防老剂dfc-34、防老剂aw。
优选地,防老剂dfc-34、防老剂aw的重量比为1-2:0.5-1。
优选地,填充补强剂、防老剂、铝酸酯偶联剂的重量比为18-22:2-2.8:0.4-0.8。
本发明具有良好的力学性能,拉伸强度高,采用聚酰胺工程塑料与聚氨酯、氯磺化聚乙烯、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复配为主料,配合环氧大豆油作用,相互间分散性好,加工性能优异,韧性极好,拉伸强度高,而铝酸酯偶联剂可促使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与主料间结合,提高了物料间结合程度与加工性,相互间表面相容效果好,彼此间结合力强,拉伸强度高。
本发明中可以用注塑工艺加工成各种形状的零件,可用于制成汽车用车内和车外部外壳、方向盘、导油管、把手及按钮等小部件,车外部包括前散热器护栅和灯罩等。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通过具体实施例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进行详细说明。
实施例1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其原料包括:聚酰胺工程塑料30kg,聚氨酯55kg,氯磺化聚乙烯10kg,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12kg,过氧化二苯甲酰1kg,填充补强剂25kg,环氧大豆油1kg,铝酸酯偶联剂1kg,透明质酸1kg,防老剂3kg。
填充补强剂由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按质量比为4:4:2:5组成。防老剂由防老剂dfc-34和防老剂aw按质量比为1:1组成。
实施例2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其原料包括:聚酰胺工程塑料60kg,聚氨酯42kg,氯磺化聚乙烯18kg,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6kg,过氧化二苯甲酰2kg,填充补强剂15kg,环氧大豆油2kg,铝酸酯偶联剂0.2kg,透明质酸2kg,防老剂1.5kg。
填充补强剂由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按质量比为10:1:6:1组成。防老剂由防老剂dfc-34和防老剂aw按质量比为2:0.5组成。
实施例3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其原料包括:聚酰胺工程塑料40kg,聚氨酯52kg,氯磺化聚乙烯12kg,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10kg,过氧化二苯甲酰1.2kg,填充补强剂22kg,环氧大豆油1.2kg,铝酸酯偶联剂0.8kg,透明质酸1.2kg,防老剂2.5kg。
填充补强剂由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按质量比为6:3:3:4组成。防老剂由防老剂dfc-34和防老剂aw按质量比为1.2:0.8组成。
实施例4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其原料包括:聚酰胺工程塑料50kg,聚氨酯48kg,氯磺化聚乙烯16kg,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8kg,过氧化二苯甲酰1.8kg,填充补强剂18kg,环氧大豆油1.8kg,铝酸酯偶联剂0.4kg,透明质酸1.8kg,防老剂2kg。
填充补强剂由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按质量比为8:2:5:2组成。防老剂由防老剂dfc-34和防老剂aw按质量比为1.8:0.6组成。
实施例5
一种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其原料包括:聚酰胺工程塑料45kg,聚氨酯50kg,氯磺化聚乙烯14kg,聚对苯二甲酰对苯二胺9kg,过氧化二苯甲酰1.5kg,填充补强剂20kg,环氧大豆油1.5kg,铝酸酯偶联剂0.6kg,透明质酸1.5kg,防老剂2.2kg。
填充补强剂由麦饭石粉、椰壳纤维、滑石粉、硅藻土按质量比为7:2.5:4:3组成。防老剂由防老剂dfc-34和防老剂aw按质量比为1.5:0.7组成。
实施例5所得汽车内饰件用工程塑料的拉伸强度为32.4-35.6mpa,弯曲模量为900-940mpa,悬臂梁缺口冲击强度为34.2-38.1kj/m。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发明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及其发明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