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能发光的汽车标识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3917308阅读:375来源:国知局
专利名称:一种能发光的汽车标识的制作方法
技术领域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装饰性配件,特别涉及一种能发光的汽车标识。
背景技术
汽车标识是汽车制造商和汽车品牌的重要标志之一。它的醒目和耀眼是非常必要 的。汽车标识大多分为两种一种是金属色的,比如奔驰标识、现代标识等。另一种是彩色 的,比如宝马标识、福特标识、别克标识、吉利标识等。在白天,彩色标识非常美观,而且便于 识别。但是人们发现彩色标识存在一个缺点,那就是在夜晚很难看清。因此,能让这些彩色 汽车标识在夜晚烁烁发光,不仅是美观上的需要,而且更具有广告上的意义。

发明内容本实用新型克服了上述存在的缺陷,目的是采取荧光和夜光两种方式对彩色的汽 车标识进行发光处理,使其在夜晚明亮夺目、烁烁发光,提供一种能发光的汽车标识。 本实用新型能发光的汽车标识内容简述 本实用新型能发光的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能发光的汽车标识有两种形式一 是采用荧光汽车标识,在原有标识图案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光材料,发光材 料为荧光粉; 二是采用夜光汽车标识,在原有标识图案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光 材料,发光材料为夜光粉。 本实用新型能发光的汽车标识,是一种汽车上的装饰性配件,美观大方。能发光的 汽车标识在夜间明亮夺目、烁烁发光,提升了广告作用,并且美化了车体,起到画龙点睛的 作用。

图1是能发光的汽车标识结构示意图 图中1是标识图案、2是发光材料
具体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能发光的汽车标识是这样实现的,
以下结合附图做具体说明。见图1, 本实用新型能发光的汽车标识有两种形式一是采用荧光汽车标识,见图1,以宝马汽车标 识为例,在原有标识图案1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光材料2,发光材料2为荧光 粉,再进行烤漆处理。特点是,在其他车灯照射下会发出烁烁光芒。 二是采用夜光汽车标识,在原有标识图案1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 光材料2,发光材料2为夜光粉,再进行烤漆处理。特点是,能在没有任何光源的条件下,自 身发光,十分醒目。 本实用新型能发光的汽车标识,在夜间标识明亮夺目、烁烁发光,提升了广告作用。并且美化了车体,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权利要求一种能发光的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能发光的汽车标识有两种形式一是采用荧光汽车标识,在原有标识图案(1)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光材料(2),发光材料(2)为荧光粉;二是采用夜光汽车标识,在原有标识图案(1)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光材料(2),发光材料(2)为夜光粉。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汽车装饰性配件,特别涉及一种能发光的汽车标识,其特征在于能发光的汽车标识有两种形式一是采用荧光汽车标识,在原有标识图案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光材料,发光材料为荧光粉;二是采用夜光汽车标识,在原有标识图案中,在彩色部分中加入相同颜色的发光材料,发光材料为夜光粉。本实用新型能发光的汽车标识,是一种汽车上的装饰性配件,美观大方。能发光的汽车标识在夜间明亮夺目、烁烁发光,提升了广告作用,并且美化了车体,起到画龙点睛的作用。
文档编号B60R13/10GK201506308SQ20092001535
公开日2010年6月16日 申请日期2009年7月17日 优先权日2009年7月17日
发明者初明明 申请人: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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