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防弹军用轮胎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378095阅读:383来源:国知局
一种防弹军用轮胎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轮胎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防弹军用轮胎。



背景技术:

所谓轮胎,当然是指能够在生产和其他涉及要运输物体时,能够给使用者提供使用方便和高效率的使用工具,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工具也越来越多,而且功能也越来越强大,其中轮胎的改进是生产和其他要运输物体时重要的一项,能够在生产和其他要运输物体时完成人工所不能完成的任务,给使用者带来方便,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

但现有的轮胎功能局限,而且多采用一般轮胎,然而在运输时,轮胎不小心碾过锋利的物体或者被敌人拿子弹击穿时,普通轮胎一般就报废没用了,会给行驶跟运输带来极大的不便。

所以,如何设计一种防弹军用轮胎,成为我们当前要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防弹军用轮胎,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防弹军用轮胎,包括轮胎主体,所述轮胎主体的一侧设有胎纹,所述轮胎主体的一侧安装有钢丝骨架,所述钢丝骨架的一侧安装有双曲拱型弹簧钢内胎,所述轮胎主体的侧面安装有发泡橡胶,所述发泡橡胶的一侧安装有橡胶外胎,所述轮胎主体的侧面设有金属轮毂,所述金属轮毂的一侧设有车抽固定孔,所述车抽固定孔的一侧安装有内部钢圈,所述轮胎主体的内部安装有固定钢圈,所述固定钢圈的一侧安装有防弹夹层,所述固定钢圈的顶部设有碳纤维网,所述碳纤维网的一侧设有内胎接触面。

进一步的,所述轮胎主体与固定钢圈通过钢圈对接螺丝固定连接。

进一步的,所述防弹夹层的侧面安装有凸起的梁。

进一步的,所述碳纤维网的一侧设有橡胶胶料。

进一步的,所述防弹夹层的一侧设有碳纤维导管。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防弹军用轮胎具有耐划伤、耐老化、耐磨损和耐子弹击穿的特点,防弹军用轮胎外表是耐老化和耐磨的硬质橡胶,内部是海绵状的橡胶,并且具有能承受一定的负荷,承重能力强并且也会增大内钢圈与橡胶外胎之间的摩擦,经受得住与路面的冲击和减少车轮的震动等性能,轮胎不需要充气,即使在被子弹击中的情况下,轮胎也照样运转不误,防弹军用轮胎还能有效的避免车辆在恶劣的天气及路况的条件下轮胎出现打滑的现象,还能有效减轻车辆行驶中的振动,此轮胎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相对延长30%的车胎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发明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发明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中:1-轮胎主体;2-钢丝骨架;3-发泡橡胶;4-金属轮毂;5-胎纹;6-车抽固定孔;7-橡胶外胎;8-双曲拱型弹簧钢内胎;9-固定钢圈;10-碳纤维网;11-凸起的梁;12-钢圈对接螺丝;13-内胎接触面;14-橡胶胶料;15-内部钢圈;16-碳纤维导管;17-防弹夹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防弹军用轮胎,包括轮胎主体1,所述轮胎主体1的一侧设有胎纹5,所述轮胎主体1的一侧安装有钢丝骨架2,所述钢丝骨架2的一侧安装有双曲拱型弹簧钢内胎8,所述轮胎主体1的侧面安装有发泡橡胶3,所述发泡橡胶3的一侧安装有橡胶外胎7,所述轮胎主体1的侧面设有金属轮毂4,所述金属轮毂4的一侧设有车抽固定孔6,所述车抽固定孔6的一侧安装有内部钢圈15,所述轮胎主体1的内部安装有固定钢圈9,所述固定钢圈9的一侧安装有防弹夹层17,所述固定钢圈9的顶部设有碳纤维网10,所述碳纤维网10的一侧设有内胎接触面13。

进一步的,所述轮胎主体1与固定钢圈9通过钢圈对接螺丝12固定连接,对固定钢圈9起到固定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防弹夹层17的侧面安装有凸起的梁11,起到保护内部钢圈15的作用。

进一步的,所述碳纤维网10的一侧设有橡胶胶料14,行驶时不易打滑。

进一步的,所述防弹夹层17的一侧设有碳纤维导管16,可使碳纤维充分地分布在碳纤维网10上。

工作原理:首先,该种防弹军用轮胎的胎纹5是由橡胶胶料14制作的,该种材料防滑能力非常好,车辆在行驶时,双曲拱型弹簧钢内胎8足以抵挡一般的子弹,钢丝骨架2也可将子弹的速度慢慢降下来,以至于子弹的穿透力不会那么的大,起到保护轮胎内部结构的作用,若是子弹打在轮胎表面上,橡胶胶料14的缓冲力足够强,子弹打进去橡胶胶料14内的分子直接阻碍子弹继续前行,加速度非常大,也可将子弹停留在橡胶胶料14的内部,也不会破坏轮胎内部的结构,并且碳纤维导管16与碳纤维网10直接连接,使内部结构重新复合,可以说是完好无损的效果。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发明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发明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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