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轴承加工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半挂车牵引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社会经济及工业技术的发展,对于机械装置加工制造精度要求日益提高。
半挂车在机械装置加工领域有着很重要的作用,同时,半挂车自身也用到了机械装置,在半挂车脱挂之后,所处位置固定,如果仅仅需要小范围移动,而用牵引车重新挂接移动,到位后再脱挂就会十分麻烦,且用到大量物力来移动,浪费时间和财力。现有的半挂车迁移技术就是用的上述方式。
因此,如何提供一种操作简单节省人力物力的半挂牵引装置,是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半挂车牵引装置,能够小范围移动半挂车,操作简单方便,同时节省人力物力。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半挂车牵引装置,包括与半挂车相连、用于支撑所述半挂车的车体支座,所述车体支座铰接于脚轮顶部,所述脚轮的轮架与所述牵引机构相连,以使所述车体支座支撑并牵引所述半挂车移动。
优选地,还包括固定销轴,且在所述车体支座上开设于所述固定销轴配合的定位孔,以使所述车体支座与所述半挂车可拆卸连接。
优选地,所述脚轮的轮架与所述牵引机构之间铰链有连接杆。
优选地,所述牵引机构底部设置有支撑脚轮。
优选地,所述脚轮和所述支撑脚轮均为万向轮。
优选地,所述万向轮上还设置有锁止机构。
优选地,所述脚轮数量为2个,且各所述脚轮平行设置。
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半挂车牵引装置,主要包括与半挂车相连、用于支撑所述半挂车的车体支座,车体支座铰接于脚轮顶部,脚轮的轮架与牵引机构相连,以使车体支座支撑并牵引所述半挂车移动。在实际操作时,将半挂牵引装置通过固定销轴将车体支座与车体连接在一起,收起半挂支撑,拉动牵引机构即可实现半挂车小范围移动。工作完成后,升起半挂支撑,取出固定销轴,将半挂牵引装置与车体分离,完成半挂的牵引作业,整个过程操作简单、方便,同时,由于脚轮与支撑脚轮的配合,使移动过程更加省力,节省时间和人力。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提供的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其中,图1中:
车体支座—1,脚轮—2,固定销轴—3,牵引机构—4,支撑脚轮—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考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半挂车牵引装置主要包括与半挂车相连、用于支撑所述半挂车的车体支座1,所述车体支座1铰接于脚轮2顶部,所述脚轮2的轮架与所述牵引机构4相连,以使所述车体支座1支撑并牵引所述半挂车移动。
其中,本装置还包括固定销轴3,且车体支座1上开设有与固定销轴3配合的定位孔,以使车体支座1与半挂车可拆卸连接;另外,脚轮2的轮架与牵引机构4之间铰链有连接杆,使整个装置装配成型。
具体的,在实际操作时,将半挂牵引装置通过固定销轴3将车体支座1与车体连接在一起,收起半挂支撑,拉动牵引机构4即可实现半挂车小范围移动。工作完成后,升起半挂支撑,取出固定销轴,将半挂牵引装置与车体分离,完成半挂的牵引作业,整个过程操作简单、方便,同时,由于脚轮2与支撑脚轮5的配合,使移动过程更加省力,节省时间和人力。
为了优化上述实施例中对半挂车的牵引更加省力,在牵引机构4的底部设置有支撑脚轮5,支撑脚轮5为万向轮,
进一步地,支撑脚轮5上还设置有锁止机构,增加了半挂牵引装置的稳定性。
基于此,脚轮2的数量为2个,且各脚轮2平行设置,同时脚轮2上海设置有锁止机构,增加了半挂牵引装置的稳定性,使半挂牵引结束后更加稳定在牵引到的位置。
综上所述,本实施例所提供的半挂车牵引装置主要包括与半挂车相连、用于支撑所述半挂车的车体支座,车体支座铰接于脚轮顶部,脚轮的轮架与牵引机构相连,以使车体支座支撑并牵引所述半挂车移动。在实际操作时,将半挂牵引装置通过固定销轴将车体支座与车体连接在一起,收起半挂支撑,拉动牵引机构即可实现半挂车小范围移动。工作完成后,升起半挂支撑,取出固定销轴,将半挂牵引装置与车体分离,完成半挂的牵引作业,整个过程操作简单、方便,同时,由于脚轮与支撑脚轮的配合,使移动过程更加省力,节省时间和人力。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