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094230发布日期:2018-08-04 14:10阅读:50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驱动缓冲器,属于电动车技术领域,尤其是指一种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



背景技术:

电动车是一种零排放、低噪声且轻便的交通工具,适于限速不高的场合使用,尤其是在中小型城市和城镇应用比较广泛。在电动车结构中,电机驱动结构是一个关键核心结构。目前,带驱动箱的三轮电动车用的电机驱动结构基本是电机的输出轴直接通过齿轮等刚性零部件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进行刚性连接,现有的这种驱动连接结构,在电动车的使用过程中存在着以下弊端,例如在电动车刚起步时容易造成电机的瞬间大扭矩和高转速与驱动轮轴之间的不匹配,造成起步瞬间的转速差而导致电动车在起步时容易窜动,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另一方面,在电动车遇到大阻力启动时容易产生堵转现象,不仅耗电,而且容易对电机造成损害和过热,影响电机和其他传动机构的使用寿命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中的缺陷与不足,提供一种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该缓冲器应用于电动车的电机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采用液压扭力传动方式,能够缓解起步瞬间的转速差,保证起步平稳,而且能够缓解大阻力启动情况的堵转现象,保护电机,降低耗电和过热现象。

为了能够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按照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一种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包括有传动连接的电机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所述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设置有依靠电机扭矩驱动的液压扭力缓冲连接结构,使得电机在启动初始阶段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形成非刚性连接。

进一步,所述液压扭力缓冲连接结构包括有一液压扭力器壳体及位于壳体中的涡轮、泵轮和油体,其中:该液压扭力器壳体整体为椭圆结构,其相对两端壳体位置开设有第一轴孔和第二轴孔;该涡轮位于壳体内一侧,其轴心位置与活动穿过壳体第一轴孔的电机输出轴端部紧固连接;该泵轮位于壳体内另一侧,其轴心位置与活动穿过壳体第二轴孔的驱动箱输入传动轴端部紧固连接;该油体填充满壳体内部空间。

进一步,所述液压扭力缓冲连接结构还包括有一离合摩擦盘组件,该离合摩擦盘组件包括有固定摩擦盘和滑动摩擦盘,固定摩擦盘固定设置于液压扭力器壳体中与第二轴孔同侧的端面上,滑动摩擦盘通过花键套装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上且与固定摩擦盘相对布置,固定摩擦盘和滑动摩擦盘之间留有间隙。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其有益效果为:

本实用新型的缓冲器应用于电动车的电机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采用液压扭力和离合摩擦盘的组合传动方式,在电机启动初始阶段形成非刚性连接,能够缓解起步瞬间的转速差,保证起步平稳,而且能够缓解降低大阻力启动情况的堵转现象,保护电机,降低耗电和过热,延长电机的使用寿命;而在达到一定转速后能够利用摩擦盘形成直接传动连接,保证正常行驶。

为了能更清晰的理解本实用新型,以下将结合附图说明详细阐述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局部内部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实用新型所述电动车后桥用电机驱动缓冲器,包括有传动连接的电机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所述电机的输出轴1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2之间设置有依靠电机扭矩驱动的液压扭力缓冲连接结构3,使得电机在启动初始阶段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形成非刚性连接。

上述液压扭力缓冲连接结构3包括有一液压扭力器壳体31及位于壳体中的涡轮32、泵轮33和油体(图中未示出),其中:该液压扭力器壳体31整体为椭圆结构,其相对两端壳体位置开设有第一轴孔和第二轴孔;该涡轮32位于壳体31内一侧,其轴心位置与活动穿过壳体第一轴孔的电机输出轴1端部紧固连接;该泵轮33位于壳体31内另一侧,其轴心位置与活动穿过壳体第二轴孔的驱动箱输入传动轴2端部紧固连接;该油体填充满壳体1内部空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优化,所述液压扭力缓冲连接结构还包括有一离合摩擦盘组件,该离合摩擦盘组件包括有固定摩擦盘34和滑动摩擦盘35,固定摩擦盘34设置于液压扭力器壳体中与第二轴孔同侧的端面上,滑动摩擦盘35通过花键套装于驱动箱输入传动轴2上且与固定摩擦盘34相对布置,固定摩擦盘34和滑动摩擦盘35之间留有间隙。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如下所述:

由于液压扭力缓冲连接结构设置于电机的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在电机非动作状态和启动初始阶段,涡轮和泵轮之间没有形成传力作用,因此电机输出轴和驱动箱输入传动轴之间形成非刚性连接,在电机转速达到一定速度后,涡轮通过油体与泵轮之间开始传力,形成一定的传动连接关系,而当电机转速达到更高阶段时,滑动摩擦盘在独立的离心推力机构(图中未画出)作用下会整体产生轴向滑动,使得固定摩擦盘和滑动摩擦盘靠拢叠合在一起,形成直接的传动连接关系,能够缓解起步瞬间的转速差和行驶过程中的冲击,保证起步平稳和稳定行驶。

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具体实施方式,如果对本实用新型的各种改动或变型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倘若这些改动和变型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和等同技术范围之内,则本实用新型也意图包含这些改动和变型。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