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制动地面的脚轮刹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77560发布日期:2019-04-03 00:32阅读:334来源:国知局
一种制动地面的脚轮刹车结构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脚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制动地面的脚轮刹车结构。



背景技术:

市场上基于轮面的刹车方式优点是容易实现制动功能,但总体制动力不强,容易打因轮面材料的不一样而打滑,如果在基于材料为聚丙、尼龙偏硬材料时,制动轮子表面,则很容易打滑;而基于聚氯乙烯或含橡胶量较低的偏软轮子时,因轮子使过种中材料磨耗过快,而让脚轮的刹车很快起不到作用。而市场上基于制动支架壳体的刹车方式,边刹刹车力不强,全刹要求同时制动轮子与支架中的细波盘,容易造成诸多问题,如猛片伤轮子问题、刹车使用习惯而导致的过簧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基于制动地面的全新脚轮刹车结构,已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制动地面的脚轮刹车结构,包括脚轮支架和轮体,所述脚轮支架呈U型状,所述轮体可转动连接在脚轮支架内侧,其中,所述脚轮支架的上部一侧延伸出连接块,所述连接块下方设有制动组件,所述制动组件由限位管、上转杆、下转杆、推杆和制动板构成,所述限位管两侧均开设有限位孔,所述上转杆一端铰接在限位孔上方,该上转杆另一端铰接下转杆,所述推杆可活动连接在限位管内侧,所述下转杆呈U型体,且下转杆内侧设有转动销,所述转动销通过穿过限位孔可转动连接推杆,所述制动板固定连接在推杆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下转杆由压板以及固定连接在压板两侧的侧板构成,所述侧板呈L型,该侧板远离压板的一端通过铰接上转杆,所述转动销可转动连接在侧板的角位处。

进一步地,所述限位管为中空结构,且限位管顶部固定连接连接块底部。

进一步地,所述脚轮支架顶部设有安装板,所述安装板顶面四角均设有安装孔。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设置制动组件并连接脚轮支架一侧的连接块,制动组件中通过压下下转杆进而拉动推动向下移动,从而使制动板压到地面,达到制动效果,可以有效解决猛片伤轮子问题、刹车使用习惯而导致的过簧问题,从而增加脚轮使用寿命。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立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脚轮支架1、轮体2、制动组件3、安装板4、连接块10、限位管31、上转杆32、下转杆33、推杆34、制动板35、安装孔40、限位孔100、转动销200、压板331、侧板332。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纵向”、“横向”、“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使子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如图1至图2所示的一种制动地面的脚轮刹车结构,包括脚轮支架1和轮体2,所述脚轮支架1呈U型状,所述轮体2可转动连接在脚轮支架1内侧,其中,所述脚轮支架1的上部一侧延伸出连接块10,所述连接块10下方设有制动组件3,所述制动组件3由限位管31、上转杆32、下转杆33、推杆34和制动板35构成,所述限位管31两侧均开设有限位孔100,所述上转杆32一端铰接在限位孔100上方,该上转杆32另一端铰接下转杆33,所述推杆34可活动连接在限位管31内侧,所述下转杆33呈U型体,且下转杆33内侧设有转动销200,所述转动销200通过穿过限位孔100可转动连接推杆34,所述制动板35固定连接在推杆34底部。

如上,所述下转杆33由压板331以及固定连接在压板331两侧的侧板332构成,所述侧板332呈L型,该侧板332远离压板331的一端通过铰接上转杆32,所述转动销200可转动连接在侧板332的角位处,所述限位管31为中空结构,且限位管31顶部固定连接连接块10底部,所述脚轮支架1顶部设有安装板4,所述安装板4顶面四角均设有安装孔40。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一种制动地面的脚轮刹车结构,通过安装板4上的安装孔40安装在所需柜子或推车底部,当按下下转杆33的压板331,两侧的侧板332拉动推杆34向下移动,从而使制动板35压到地面,产生摩擦力,从而起到制动作用,柜子或推车就可以稳定停下。

在制动时,与下转杆33铰接的上转杆32相对转动,当达到最大铰接长度时,同时制动板35下压后与连接块10的距离大于或等于连接块10到地面的高度,即制动成功。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形,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极其等同物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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