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将能够至少半自主操作的车辆转换至安全状态的紧急停止系统(1),所述紧急停止系统具有:
用于输出操纵信号的操纵装置(100),
用于接收所述操纵信号并且用于输出控制信号的控制装置(200),其特征为
用于主动地制动所述车辆的紧急制动装置(400),其中,所述紧急制动装置(400)被配置成:基于所输出的控制信号并且基于预先设定的操作模式来操纵设置在所述车辆中的制动系统(800,802),以便产生用于使所述车辆减速的制动力。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系统(800,802)是驻车制动系统,并且所述紧急制动装置(400)被配置成操纵所述驻车制动系统。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紧急制动装置(400)包括致动器(700),所述致动器被配置成操纵所述制动系统(802),其中,所述致动器(700)是机电致动器,所述机电致动器具有电动马达(702)、操作机构(704)和信号发生器(705),所述信号发生器将所述操作机构(704)的位置作为信号输出,所述信号被反馈以操控所述电动马达(702)。
4.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200)还被配置成根据需要来操控所述车辆的制动系统以外的装置(500),以便除了所述制动系统(800,802)中所产生的制动力之外还产生用于使所述车辆减速的附加制动力。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制动系统以外的装置(500)是所述车辆的动力传动系(502),并且所述控制装置(200)被配置成切换所述动力传动系(502),其方式为使得所述动力传动系(502)的内部阻力用作附加制动力。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动力传动系(502)具有变速器(504),并且所述控制装置(200)被配置成至少暂时性地操纵所述变速器(504),从而产生发动机制动。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控制装置(200)具有变速器控制装置(202),所述变速器控制装置被配置成与受操控的变速器的结构方式相对应地来将所述变速器(504)切换到低挡位以产生制动力,或者为所述变速器预先设定低的速度设定值。
8.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操作模式调节装置(600),所述操作模式调节装置被配置成藉由所述操纵装置(100)选择性地阻止所述紧急制动装置(400)的激活。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模式调节装置(600)还被配置成为所述变速器控制装置(202)预先设定用于所述变速器(504)的各种操作模式。
10.根据权利要求8和9之一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作模式调节装置(600)具有开关,所述开关能够固定地紧固在所述车辆上。
11.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装置(100)具有由发射器(104)和接收器(106)构成的远程触发单元(102),所述远程触发单元能够实现远离车辆的操纵,并且/或者所述操纵装置具有车载操纵单元(108),所述车载操纵单元能够实现在所述车辆上的操纵。
12.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其特征在于,所述操纵装置(100)具有带有传感器装置的周围环境监测器,所述周围环境监测器被配置成取决于检测到的在所述车辆的周围的物体来自动地输出所述操纵信号。
13.一种车辆,所述车辆能够至少半自主地操作,所述车辆具有制动系统(800,802)和变速器(504),其特征为根据前述权利要求之一所述的紧急停止系统(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