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清障车组件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举升机构及其清障车。
背景技术:
车辆在抛锚之后需要清障车进行拖动,而四驱车辆则需要平板式清障车进行托运,而平板式清障车的托运车辆时首先需要将载物板从清障车上伸出,并使得载物板倾斜达到载物的效果,而在载物板伸出和倾斜时均需要利用举升机构进行驱动。
现有的举升机构单单的利用液压缸将载物板举起并实现倾斜,但是在载物板倾斜之前需要搭配直线驱动机构将载物板顶出,因此直线驱动机构与液压缸的配合需要多个部件之前的组合而达到传递动力的效果,因此现有的举升机构较为复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举升机构及其清障车,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举升机构,包括底板、侧板、滑块、连杆、支撑板、锁止机构、液压缸ⅰ和液压马达,其中:
所述侧板通过支撑杆转动安装在底板的端部,所述滑块活动安装在底板上,所述支撑板的一端活动安装在侧板上,而另一端铰接有连杆,所述连杆未与支撑板连接的一端铰接在滑块上,所述锁止机构设置在安装侧板的支撑杆上用于锁止侧板。
优选的,所述滑块契合在底板上的导槽内并在导槽内形成移动副,所述液压缸ⅰ通过螺栓安装在底板上,其动力输出端与滑块固定连接。
优选的,所述液压马达通过螺栓安装在底板上,其动力输出端与安装侧板的支撑杆固定连接用于驱动侧板转动。
优选的,所述锁止机构包括液压缸ⅱ、锁齿和齿轮,所述液压缸ⅱ通过螺栓安装在底板的侧面,其动力输出端固套有锁齿,所述齿轮固套在安装侧板的支撑杆上,其中锁齿与齿轮接触用于锁住侧板。
优选的,所述支撑板的底部设有方杆,支撑板的底部的方杆契合在侧板上的导槽内并在导槽内形成移动副,所述底板的两侧设有支撑方杆,其中支撑方杆与支撑板的底部接触。
一种清障车,其中,包括上述所述的一种举升机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滑块配合连杆与支撑板接触,进而支撑板在滑出底板时只需滑块的移动即可,进而简化了驱动机构,以及通过侧板的转动即可带动支撑板倾斜,进而方便载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的三维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中侧板倾斜状态下的整体结构三维示意图。
图中:1底板、2侧板、3滑块、4连杆、5支撑板、6锁止机构、7液压缸ⅰ、8液压马达、11支撑方杆、51方杆、61液压缸ⅱ、62锁齿、63齿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实施例: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
一种举升机构,包括底板1、侧板2、滑块3、连杆4、支撑板5、锁止机构6、液压缸ⅰ7和液压马达8,其中:
侧板2通过支撑杆转动安装在底板1的端部,其中支撑杆的两端通过轴承安装在底板1上而支撑杆贯穿过侧板2并与侧板2之间固定连接,液压马达8通过螺栓安装在底板1上,其动力输出端与安装侧板2的支撑杆固定连接用于驱动侧板2转动,滑块3契合在底板1上的导槽内并在导槽内形成移动副,进而滑块3能够贴合在底板1上并沿着底板1上的导槽运动,液压缸ⅰ7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底板1上,其动力输出端与滑块3固定连接,支撑板5的底部设有方杆51,支撑板5的底部的方杆51契合在侧板2上的导槽内并在导槽内形成移动副,进而方杆51能够贴合在侧板2上并沿着侧板2上的导槽运动,底板1的两侧设有支撑方杆11,其中支撑方杆11与支撑板5的底部接触,进而达到支撑的效果,而支撑板5的另一端铰接有连杆4,连杆4未与支撑板5连接的一端铰接在滑块3上,进而滑块3与支撑板5之间形成联动,锁止机构6包括液压缸ⅱ61、锁齿62和齿轮63,液压缸ⅱ61通过螺栓固定安装在底板1的侧面,其动力输出端固套有锁齿62,齿轮63固套在安装侧板2的支撑杆上,其中锁齿62与齿轮63接触用于锁住侧板2;
一种清障车,其中,包括上述所述的一种举升机构。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在进行举升时液压缸ⅰ7拉动滑块3向靠近侧板2的方向运动,进而通过连杆4将直线运动传递至支撑板5,此时支撑板5沿着侧板2向外侧运动,当支撑板5运动至极限位置后液压缸ⅰ停止运动,此时液压缸ⅱ61带动锁齿62远离齿轮63,此时侧板2处于松开的状态,接着液压马达8启动进而带动侧板2先下侧翻转,由于支撑板5底部的方杆51契合在侧板2上,所以在侧板2翻转的过程中支撑板5随之倾斜,而连杆4是与滑块3以及支撑板5铰接因此不会限制支撑板5倾斜,其中支撑板5倾斜时如附图2所示,此时完成举升过程,接着液压缸ⅱ61推动锁齿6靠近齿轮63,使得侧板2锁止。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