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灯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4641958发布日期:2021-04-13 12:4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车灯(1),具有:至少一个发光装置(19)、用于通过集成式控制机构(15)控制所述发光装置(19)的无线接口(13)、用于通过所述集成式控制机构(15)控制所述发光装置(19)的附加的有线的通信和能量供给接口(10)、用于在无线操作中供给能量的能量储存装置(14)、至少一个用于探测行驶状态和/或所述有线接口(10)功能的集成式传感器(16)、以及用于评估所述至少一个传感器(16)的数据并由此产生所述控制机构(15)用控制信号的评估装置(17),其特征在于,所述集成式传感器(16)被设计用于至少探测该有线接口(10)的功能,其中,在经由所述有线接口(10)的有线通信失败/丢失的情况下能够产生报警信号,其中,在经由所述有线接口(10)的有线通信出现故障/错误的情况下能够采用经由所述无线接口(13)的无线通信,并且其中,在经由所述无线接口(13)的无线通信也失败的情况下能够启动至少一个报警灯功能。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车灯(1),其特征在于,所述车灯设计成至少具有至少一个行驶方向指示器(7)和至少一个照明机构(8)的独立模块。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车灯(1),其特征在于,所述发光装置(19)能够依据传感器数据被控制。4.根据权利要求1、2或3所述的车灯(1),其特征在于,所述无线接口通过dsrc、wifi、蓝牙或无线电构建。5.根据权利要求1至4之一所述的车灯(1),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2,3)与所述车灯(1)之间的通信被设计成双向的。6.一种将根据权利要求1至5之一所述的车灯(1)用作尾灯或尾灯模块的用途。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尾灯(1)或所述尾灯模块(1)用作拖挂式组合车辆(2)或铰接式车辆的挂车(4)或半挂车的尾灯(1)。8.根据权利要求6或7所述的用途,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辆(3)或所述拖挂式组合车辆(2)被设计成至少部分自主行驶/半自动驾驶、优选完全自主行驶/全自动驾驶的车辆(3)或拖挂式组合车辆(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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