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电池充电方法,应用于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电池充电方法包括:
接收充电指令;
获取电池的温度;
判断所述电池的温度是否在可充电区间(t1,t2);
若判定所述电池的温度在所述可充电区间(t1,t2),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至少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
若判定所述电池的温度不在所述可充电区间(t1,t2),则根据所述电池的温度,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全部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或冷却。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判定所述电池的温度是否在所述可充电区间(t1,t2),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至少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具体包括:
若所述电池的温度在第一子区间(t1,t3),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其中一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
若所述电池的温度在第二子区间(t4,t2),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其中一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冷却;
若所述电池的温度在第三子区间[t3,t4],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全部可利用功率用来对所述电池进行充电。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所述t1取-35~-25℃,所述t2取53~57℃,所述t3取-20~-10℃,所述t4取48~52℃。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其中一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具体包括:
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第一预设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剩余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
或者,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的一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其余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其中,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的功率与所述电池的温度呈正相关。
5.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电池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其中一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冷却,具体包括:
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第二预设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冷却,剩余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
或者,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的一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其余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冷却,其中,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的功率与所述电池的温度呈负相关。
6.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若判定所述电池的温度不在所述可充电区间(t1,t2),则根据所述电池的温度,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全部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或冷却,具体包括:
若所述电池的温度不大于t1,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全部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
若所述电池的温度不小于t2,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全部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冷却。
7.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电池充电方法,其特征在于,根据所述电池的温度,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全部可利用功率用于对所述电池加热或冷却的步骤之后,所述电池充电方法还包括:
持续获取所述电池的温度,当所述电池的温度进入所述可充电区间(t1,t2)后,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至少部分用于对所述电池充电。
8.一种充电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控制器以及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的加热装置、冷却装置、充电装置、温度传感器,所述控制器被设置为:
接收充电指令;通过所述温度传感器获取电池的温度;判断所述电池的温度是否在可充电区间(t1,t2);若判定所述电池的温度在所述可充电区间(t1,t2),则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可利用功率中的至少部分用于控制所述充电装置对所述电池充电;若判定所述电池的温度不在所述可充电区间(t1,t2),则根据所述电池的温度,将所述充电系统的全部可利用功率用于控制所述加热装置对所述电池加热或控制所述冷却装置对所述电池冷却。
9.一种汽车,其特征在于,包括用于提供动力的电池以及权利要求8所述的充电系统。
10.一种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包括可执行程序,当所述可执行程序被执行时,能够实现权利要求1-7中任一项所述的电池充电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