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631840发布日期:2022-01-26 15:27阅读:15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充电桩相关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


背景技术:

2.充电桩其功能类似于加油站里面的加油机,可以固定在地面或墙壁,安装于公共建筑(公共楼宇、商场、公共停车场等)和居民小区停车场或充电站内,可以根据不同的电压等级为各种型号的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的输入端与交流电网直接连接,输出端都装有充电插头用于为电动汽车充电。充电桩一般提供常规充电和快速充电两种充电方式,人们可以使用特定的充电卡在充电桩提供的人机交互操作界面上刷卡使用,进行相应的充电方式、充电时间、费用数据打印等操作,充电桩显示屏能显示充电量、费用、充电时间等数据。
3.由于新能源汽车的普及,充电桩越来越多,且大都是设置在室外,现有的充电桩均暴露在外界环境下,容易在强光照射及雨水的环境下寿命变短,且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5.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所述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包括:
7.外壳,所述外壳的内侧滑动安装有充电桩本体;
8.第一盖板,所述第一盖板通过与之固定连接的第二转动轴与所述外壳的内侧转动连接;
9.第二盖板,所述第二盖板滑动安装在设置于所述第一盖板上的滑动槽内,且与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上的伸缩驱动机构连接;
10.传动组件,所述传动组件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朝向所述充电桩本体的一侧,且与固定在所述第二盖板上的齿条板适配,且所述传动组件还与所述第二转动轴连接;
11.推送组件,所述推送组件安装在所述外壳的内侧且与所述第二转动轴连接,所述推送组件还与所述充电桩本体连接,用于带动所述充电桩本体朝向所述外壳的外侧移动或向所述外壳的内侧收回;
12.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伸缩驱动机构连接,用于控制所述伸缩驱动机构工作。
13.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伸缩驱动机构包括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上的电动伸缩杆,所述电动伸缩杆的活动端与所述第二盖板固定连接。
14.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伸缩驱动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第一盖板上的电机及转动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上且与所述电机输出轴固定连接的丝杆,所述丝杆上螺
纹连接有与所述第二盖板固定连接的螺纹套环。
15.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传动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上的第一转动轴及固定在所述第一转动轴上且与所述齿条板适配的齿轮,所述第一转动轴还通过至少一个传动带与所述第二转动轴转动连接。
16.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推送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外壳内侧的螺纹杆及螺纹连接在所述螺纹杆上且与所述充电桩本体固定连接的螺纹套筒,所述螺纹杆远离所述外壳的一端通过锥齿轮组与所述第二转动轴转动连接。
17.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还包括活动挡板,所述活动挡板的一端与所述第一盖板抵接,另一端插放于设置在所述外壳上的内嵌槽内,且与安装在所述内嵌槽内的弹簧连接。
18.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设计新颖,设置的控制装置控制伸缩驱动机构工作以带动第二盖板垂直向上移动,且当第二盖板上的齿条板与传动组件接触并持续移动时,第一盖板带动第二盖板转动,以使外壳的开口逐渐打开,且在外壳开口打开过程中带动推送组件运动,以将充电装本体推出使用,使用便捷。
19.设置的外壳可实现对充电桩本体的保护,同时第一盖板及第二盖板打开时可实现充电装本体的自动推出,使用方便,实用性强。
附图说明
20.图1为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的结构示意图。
21.图2为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的内部结构示意图。
22.图3为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的半剖图。
23.图4为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另一角度的半剖图。
24.图中:1-外壳、2-活动挡板、3-第一盖板、4-电动伸缩杆、5-第二盖板、6-充电桩本体、7-导轨、8-第一转动轴、9-齿轮、10-螺纹套筒、11-弹簧、12-内嵌槽、13-螺纹杆、14-锥齿轮组、15-第二转动轴、16-传动带、17-滑动槽、18-齿条板。
具体实施方式
25.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26.另外,本实用新型中的元件被称为“固定于”或“设置于”另一个元件,它可以直接在另一个元件上或者也可以存在居中的元件。当一个元件被认为是“连接”另一个元件,它可以是直接连接到另一个元件或者可能同时存在居中元件。本文所使用的术语“垂直的”、“水平的”、“左”、“右”以及类似的表述只是为了说明的目的,并不表示是唯一的实施方式。
27.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所述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包括:
28.外壳1,所述外壳1的内侧滑动安装有充电桩本体6;
29.第一盖板3,所述第一盖板3通过与之固定连接的第二转动轴15与所述外壳1的内
侧转动连接;
30.第二盖板5,所述第二盖板5滑动安装在设置于所述第一盖板3上的滑动槽17内,且与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3上的伸缩驱动机构连接;
31.传动组件,所述传动组件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3朝向所述充电桩本体6的一侧,且与固定在所述第二盖板5上的齿条板18适配,且所述传动组件还与所述第二转动轴15连接;
32.推送组件,所述推送组件安装在所述外壳1的内侧且与所述第二转动轴15连接,所述推送组件还与所述充电桩本体6连接,用于带动所述充电桩本体6朝向所述外壳1的外侧移动或向所述外壳1的内侧收回;
33.控制装置,所述控制装置与所述伸缩驱动机构连接,用于控制所述伸缩驱动机构工作。
3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设置的控制装置控制伸缩驱动机构工作以带动第二盖板5垂直向上移动,且当第二盖板5上的齿条板18与传动组件接触并持续移动时,第一盖板3带动第二盖板5转动,以使外壳1的开口逐渐打开,且在外壳1开口打开过程中带动推送组件运动,以将充电装本体6推出使用,使用便捷。
35.设置的外壳1可实现对充电桩本体6的保护,同时第一盖板3及第二盖板5打开时可实现充电装本体6的自动推出,使用方便,实用性强。
36.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控制装置可采用安装在外壳1侧端的按钮开关,当然也可采用其他控制装置,本技术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37.还需要说明的是,当第一盖板3与第二盖板5相互展开时,齿条板18与传动组件不接触,只有当第二盖板5移动一端距离后,齿条板18才与传动组件配合。
38.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为了确保充电桩本体6移动的稳定性,所述外壳1的内侧底部固定有至少两个导轨7,所述充电桩本体6滑动在所述导轨7上。
3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实施例,所述伸缩驱动机构包括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3上的电动伸缩杆4,所述电动伸缩杆4的活动端与所述第二盖板5固定连接。
40.通过设置的电动伸缩杆4伸缩运动时带动第二盖板5移动,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电动伸缩杆4还可采用气缸或液压缸,只要满足伸缩需求即可,本技术对此不作具体限定。
4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替换的实施例,所述伸缩驱动机构包括固定在所述第一盖板3上的电机及转动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3上且与所述电机输出轴固定连接的丝杆,所述丝杆上螺纹连接有与所述第二盖板5固定连接的螺纹套环。
42.设置的电机工作时带动丝杆转动,丝杆转动时通过螺纹套环的作用带动第二盖板5移动,从而实现驱动需求。
43.所述传动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第一盖板3上的第一转动轴8及固定在所述第一转动轴8上且与所述齿条板18适配的齿轮9,所述第一转动轴8还通过至少一个传动带16与所述第二转动轴15转动连接。
44.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当齿条板18与齿轮9啮合后,第二盖板5带动齿条板18持续移动,此时第一转动轴8在齿轮9与齿条板18的作用下转动,第一转动轴8通过传动带16带动第二转动轴15转动,同时带动第一盖板3转动,以实现传动需求。
45.优选的,所述齿轮9设置有至少两个,当然齿条板18的数目与齿轮9的数目对应,所
述传动带16至少设置有两个,其中,需要说明的是,在连接传动带16时,所述第一转动轴8及第二转动轴15上均固定有带轮。
46.所述推送组件包括转动安装在所述外壳1内侧的螺纹杆13及螺纹连接在所述螺纹杆13上且与所述充电桩本体6固定连接的螺纹套筒10,所述螺纹杆13远离所述外壳1的一端通过锥齿轮组14与所述第二转动轴15转动连接。
47.当第二转动轴15转动时通过锥齿轮组14的作用带动螺纹杆13转动,螺纹杆13转动时通过螺纹套筒10的作用带动充电桩本体6移动,其中,需要说明的是,所述锥齿轮组14包括固定在所述第二转动轴15上的大锥齿轮及固定在所述螺纹杆13上的小锥齿轮,所述大锥齿轮与小锥齿轮啮合,且所述大锥齿轮与小锥齿轮的传动比为6:1。
48.所述具有自动伸展功能的新能源汽车智能充电桩还包括活动挡板2,所述活动挡板2的一端与所述第一盖板3抵接,另一端插放于设置在所述外壳1上的内嵌槽12内,且与安装在所述内嵌槽12内的弹簧11连接。
49.通过设置的活动挡板2为第一盖板3的转动提供转动空间,放置外壳1对第一盖板3的转动造成干涉,当第一盖板3复位时,活动挡板2在弹簧11的作用下跟随复位。
50.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51.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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