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于设置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和/或周围环境的照明的方法和设备的制造方法

文档序号:8448467阅读:169来源:国知局
用于设置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和/或周围环境的照明的方法和设备的制造方法
【专利说明】用于设置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和/或周围环境的照明的方法和设备
[0001]本发明涉及一种按照权利要求1前序部分所述的用于设置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和/或周围环境的照明的方法、一种用于实施这种方法的设备和一种具有这种设备的交通工具。
[0002]越来越重视交通工具如机动车的照明,也就是越来越重视机动车内部空间或其相邻的外部区域的照明,以便提高使用者的舒适性。因此借助光照方案在机动车内部使用不同的光源,以便在某些情况或机动车状态下以预设的或者可选的强度、必要时也可以是预设的或者可选的颜色照明整个内部空间或者只照明某些部分范围(区域)。内部空间的这些区域例如包括放脚区域、车门、行李厢区域、装载区域或后盖板区域、顶部空间、车顶、中控台或其它控制台的区域、驾驶员座舱区域、座椅等。同样例如可以在某些情况下照亮车门外把手,以便能够在黑暗中更好地找到车门外把手,或者通过外部反光镜的照明照亮机动车尤其是车门的周围环境。
[0003]EP 2 079 608 BI涉及一种用于照明机动车内部空间的方法。根据机动车状态在内部照明的不同运行模式或强度级别之间切换。因此在机动车内部空间的一种模式中完全照亮,例如作为对驾驶员接近机动车的响应。如果车门被打开,则作为对此的响应切换至另一模式,这种模式将内部照明降低至令人舒适的程度。如果机动车的状态从停车模式进入运动模式,则作为对此的响应转换为另一模式,从而使内部照明不会影响机动车的驾驶。
[0004]已知方法的共同之处在于,在不同的照明设置、内部照明的运行模式或强度级别之间的转换迄今只作为对某一事件的直接响应而实现,所述事件例如是用户造成的事件,如解锁车门、打开车门、关闭车门、启动发动机、选择自动变速器的行驶模式等。这在设计用于机动车的照明设置时会导致局限性。
[0005]因此,本发明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与机动车相关地改进上车体验。
[0006]该技术问题按本发明通过一种具有权利要求1所述特征的方法、一种具有权利要求9所述特征的设备和一种具有权利要求10所述特征的机动车解决。从属权利要求和附图示出本发明的优选扩展设计。
[0007]相应地,本发明涉及一种用于设置交通工具的内部空间和/或周围环境的照明的方法,所述方法具有以下步骤:
[0008].实施第一照明设置,并且
[0009].实施第二照明设置,所述第二照明设置至少包括运行照明器件,使之具有相对于所述第一照明设置变化的亮度、颜色和/或频率,
[0010]其中,在经过预设的时间间隔之后从所述第一照明设置转换至所述第二照明设置。
[0011]照明设置理解为机动车的一些或所有的照明器件的运行状态,所述照明器件可以用于照明内部空间和/或机动车周围环境。在此,照明设置既可以包括使单个的照明器件激活或者去激活,也可以包括设置激活的照明器件的强度,即亮度。如果照明器件的颜色是可调的,则选择颜色也可以属于照明设置。如果照明器件的频率是可变的,也就是其例如可以产生脉动效果或闪烁效果等,则这个功能以及对频率的选择或改变也可以属于照明设置。在此,多个照明器件可以整合在照明范围或区域内并且统一地操作,即共同地激活或者去激活和/或改变亮度、颜色和/或频率。将所有的照明器件全部去激活同样视为一种照明设置;一个照明器件的运行排除了其去激活。在此,两个照明设置之间的转换通过以下方式实现,即按照以下的照明设置控制所有相关的照明器件,即分别激活、去激活、设置亮度、颜色和/或频率。
[0012]至少一个照明器件的亮度、颜色和/或频率的改变也包含其接通,即在第二照明设置中激活在第一照明设置中处于去激活状态的照明器件。同样可以在第二照明设置中相对于第一照明设置将被调暗的照明器件的强度提高。也可以同时在第二照明设置中相对于第一照明设置降低其它照明器件的亮度、完全将其去激活或者改变颜色或频率。
[0013]按照本发明重要的是,在第二照明设置中运行、即激活至少一个在第一照明设置中未运行、即处于去激活状态的照明器件,或者使照明器件在第一照明设置中以第一强度、颜色和/或频率运行并且在第二照明设置中以第二强度、颜色和/或频率运行。同时,两个照明设置之间的转换应在经过预设的时间间隔之后进行。
[0014]本发明的思想除了包括机动车内部空间的照明,也包括通过例如车门外把手以及外部反光镜内的照明器件照明机动车周围环境,也就是能够在机动车上用于照亮其外部并且使得能够在黑暗中更好地找到机动车本身以及尤其是其车门和车门外把手或行李厢盖、后盖板或装载表面和必要时其操作机构的任何车辆照明。
[0015]本发明基于这样的认知,即用于照明内部空间或机动车周围环境的光照方案的设计自由度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得到提高,即两个照明设置之间的转换不只如迄今普遍的那样通过某一事件如打开机动车车门实现,而是取代某一事件,这种转换也可以在自某一事件开始经过预设的时间间隔之后实现或者从经过之前的时间间隔开始而实现。由此,两个照明设置之间的转换可以在发生某一事件之后在时间上延迟地进行或者也可以预设交替的照明设置的时间顺序。因此,第一照明设置用于预设的时间间隔的时长,并且在经过该时间间隔之后被第二照明设置取代。以此方式例如可以在所有机动车车门中使用第一照明设置(如激活的环境照明)并且在预设的延迟(例如2秒)之后附加地激活放脚空间照明。如果这两个照明同时地例如在打开机动车车门时激活,则放脚空间照明可能完全没有被驾驶员或者其他乘客感觉到或者没起作用,因此有利的是,在时间上延迟地接通放脚空间照明。这种时间上的延迟提高了形成用于机动车内部空间或其周围环境的照明方案时的设计自由度。
[0016]优选地可以通过事件启动实施所述第一照明设置。这种事件例如可以是打开机动车车门、装载表面盖板、后盖板或者行李厢盖、关闭机动车车门、装载表面盖板、后盖板或者行李厢盖、解锁或锁定机动车等。通过这种事件,可以例如在所有机动车车门中实施第一照明设置,如激活环境照明,在时间上滞后于其地例如可以附加地激活放脚空间照明作为第二照明设置。
[0017]优选地可以通过经过另一预设的时间间隔启动实施所述第一照明设置。以此方式可以在时间上前后相续地启动不同的照明设置,以便通过照明设置的时间顺序实现期望的光照方案。例如可以在打开机动车车门时在时间上延迟第一预设时间间隔地激活环境照明,并且在经过另一预设时间间隔之后才在第二照明设置的范围内激活放脚空间照明。由此为照明方案提供了较大的设计自由度并且改善了客户对照明程度的感知。
[0018]优选地能够改变所述时间间隔的时长。由此可以通过驾驶员或者其他乘客根据个人喜好影响照明方案,以便使照明方案个性化地适配。在此以基本设置(如出厂设置)为基础,其优选被保存并且可以随时再次激活。
[0019]优选地在经过所述预设的时间间隔之前通过事件启动从所述第一照明设置向所述第二照明设置的转换。以此方式,例如可以在由驾驶员在预期的时间间隔之外或者更准确地说比规定时间更快地进行操作的情况下灵活地对照明设置在时间上预设的时间间隔做出响应。如果例如规定了随着打开驾驶员车门而开始的照明设置的时间间隔,则可以当例如在已经开始的照明设置流程完成之前驾驶员就非常迅速地坐在驾驶员座椅上或者操作点火开关并且由此触发另一照明设置的情况下加速或中断驾驶员车门的打开。这种取决于事件的控制例如可以涉及座椅占用识别的信号和/或车门关闭传感器。
[0020]优选地根据对机动车的外部照明的设置转换至所述第二照明设置。外部照明理解为停车灯、近光灯、远光灯等,也就是机动车的这些灯光设置,它们对于驾驶员预示着黑暗或者至少优先的可视情况。这种信息可以从机动车的驾驶员仪表或MMI (人机界面)的相应开关等获知或者也可以借助相应传感器检测。考虑这种信息是有利的,因为在白天有足够亮度时应选择与晚间或视线不清时不同的照明设置。因此,例如可以只在外部照明被激活的情况下转换至第二照明设置或者根据对外部照明的设置转换至不同的照明设置。
[0021]优选能够改变所述照明设置中的至少一个的至少一部分参数。因此,例如用于整个内部空间的亮度可以针对照明设置统一地由驾驶员或者其他乘客预设或者针对内部空间的各个范围或区域如放脚空间、车门区域、车顶区域等是不同的。其它区域例如可以是中控台、其它控制台、座椅或者驾驶员座舱,可以为它们配置其它光源,如1-面板照明、滑块、杯子保持器等。以此方式可以使照明设置个性化地适配。在此以例如按照出厂设置的基本设置为基础,其优选被保存并且可以随时再次激活。
[0022]优选地可以直接地或者渐变地在两个照明设置之间进行过渡。由此既可以迅速地也可以缓慢过渡地进行照明设置的转换,这同样提高了设计照明设置时的设计自由度。渐变特性也可以由使用者预设以及恢复到基本设置。
[0023]本发明的一个方面也涉及一种用于设置机动车的内部空间和/或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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