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配防护装置的卡丁车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68796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卡丁车,包括底盘和防护组件,其特征在于,所述防护组件包括:

-正面防护构件,正面防护构件包括被固定至底盘的至少一个固定部分和相对所述固定部分滑动安装的至少一个活动部分;

-侧向防护构件,在所述卡丁车的每侧;

-前轮防护构件,在所述卡丁车的每侧,前轮防护构件与所述正面防护构件的活动部分连成一体并相对于对应的所述侧向防护构件和/或所述底盘被引导滑动;

-上防护构件,在所述卡丁车的每侧,上防护构件至少部分地延伸在车轮的上方,与对应的所述侧向防护构件连成一体并在所述正面防护构件的上方和/或之内延长,相对所述正面防护构件平移活动。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丁车包括动能吸收部件,从而用以保证在所述固定部分和活动部分之间的连接。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动能吸收部件包括至少一个低弹性泡沫块。

4.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动能吸收部件包括:

-至少一个弹性吸收构件,其被安置在底盘和防护构件之间,能够从息止状态转到压缩状态,和反过来从压缩状态转到息止状态;和

-至少一个屈曲控制构件,其被布置用于在弹性吸收构件不处于息止状态时抵抗弹性吸收构件的屈曲变形,所述屈曲控制构件被安装成在所述卡丁车的纵向轴线方向两侧的至少15度的预设角度范围上相对底盘在枢转方面是活动的。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至少一个屈曲控制构件与至少一个弹性连接件和/或球窝节相配合。

6.根据权利要求1到5中任意一项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丁车包括:可调节踏板部,可调节踏板部装配有至少一个踏板和邻近所述踏板的底板,所述踏板具有两个脚按压段,即上段和下段;以及,调节所述下段和所述上段和/或所述底板之间的间隔的调节部件。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可调节踏板部的位置 的调节和所述间隔的调节被相关联且同时执行。

8.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丁车包括与所述可调节踏板部相联结的回位部件,回位部件能够使所述可调节踏板部朝相对座椅的距离缩短的位置回位。

9.根据权利要求8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丁车包括操纵构件,操纵构件能够释放所述可调节踏板部的锁固部件,锁固部件被设置用于将可调节踏板部锁固在沿梁的一设定位置上,

所述操纵构件位于当驾驶员坐在座椅上时卡丁车驾驶员的手的作用范围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卡丁车,其特征在于,所述卡丁车包括邻近所述踏板的底板,底板相对所述梁的轴线朝卡丁车前方的方向朝下倾斜,以便当所述可调节踏板部朝卡丁车前方移动时使所述踏板的上段和下段与所述底板之间的空间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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