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自行车站立夹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09845发布日期:2018-09-21 23:51阅读:157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行车配件技术领域,具体是一种自行车站立夹。



背景技术:

一般通勤车或登山车会装设有停车脚架,以方便自行车不骑行时的停放功能,但对于以竞速或轻量化为要求的公路车或高阶登山车等车种而言,通常会舍弃的停车脚架之设计。然而,正因其缺少了停车脚架的设计,所以在不骑行时的停放上便面临了问题,通常系以另制的驻车架来解决其停车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自行车站立夹,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自行车站立夹,包括第一夹具、第二夹具和枢转轴,所述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底部呈倒三角形,第一夹具与第二夹具中间位置通过枢转轴枢接,第一夹具与第二夹具相向面形成具有开口的容置空间;所述第一夹具底部前后侧分别通过第一枢转件枢接有第一支架,所述第二夹具底部前后侧分别通过第二枢转件枢接有第二支架。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相向面均为锯齿状。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枢转轴套接有扭簧。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表面涂有反光涂料。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分别向外侧展开后,两对角的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分别成处于同一直线上,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收合时,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分别呈交叉状态。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

本实用新型通过将自行车之车轮放置在由第一夹具与第二夹具所形成之容置空间中,使得自行车可以站立在地面上,达到停车之目的,自行车站立夹使用简单,解决不具有停车脚架的自行车的停放困扰;自行车站立夹的第一夹具与第二夹具枢接,从而适用与不同尺寸的车轮,且体积小携带方便;第一夹具和第二夹具表面涂有反光涂料,在不使用自行车站立夹时,可将自行车站立夹夹持自行车的尾端或骨架上,节省空间,还能通过反光增加安全性。

附图说明

图1为自行车站立夹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自行车站立夹中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呈展开状态时的俯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自行车站立夹中第一支架和第二支架呈收纳状态时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0-第一夹具、20-第二夹具、30-枢转轴、40-开口、50-容置空间、61-第一支架、62-第二支架、71-第一枢转件、72-第二枢转件。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自行车站立夹,包括第一夹具10、第二夹具20和枢转轴30;所述第一夹具10与第二夹具20底部呈倒三角形,第一夹具10与第二夹具20中间位置通过枢转轴30枢接,第一夹具10与第二夹具20相向面形成具有开口40的容置空间50,容置空间50用以容纳自行车的车轮R,当车轮R置于容置空间50内时,车轮R抵住枢转轴30,在重力作用下,第一夹具10和第二夹具20顶部向中间靠拢,从而夹固车轮R,所述第一夹具10和第二夹具20相向面均为锯齿状,夹固效果更好;所述枢转轴30套接有扭簧,使得第一夹具10及第二夹具20在平常状态下为相互抵顶,使用者可通过按压第一夹具10或第二夹具20的底端,使得原本相互抵顶的第一夹具10和第二夹具20的顶端分离开来而形成具有开口40之容置空间50,此时再将车轮R置入容置空间50中,随后再放开第一夹具10或第二夹具20的底端来让第一夹具10和第二夹具20顶端夹固车轮R;所述第一夹具10底部前后侧分别通过第一枢转件71枢接有第一支架61,所述第二夹具20底部前后侧分别通过第二枢转件72枢接有第二支架62;当使用者不使用自行车站立夹时,可以通过枢转第一支架61及第二支架62而使第一支架61及第二支架62分别朝第一夹具10及第二夹具20转动,使得第一支架61及第二支架62呈收纳状态,节约空间;第一支架61和第二支架62分别向外侧展开后,两对角的第一支架61和第二支架62分别成处于同一直线上,第一支架61和第二支架62收合时,第一支架61和第二支架62分别呈交叉状态;所述第一夹具10和第二夹具20表面涂有反光涂料,平常可将自行车站立夹夹持自行车的尾端或骨架上,收纳方便,还能通过反光增加安全性。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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