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72985发布日期:2018-11-16 23:36阅读:552来源:国知局
一种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厢式货车领域,具体地涉及一种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交通建设的突飞猛进,都市之间的高速公路网迅速扩展。与轿车相比之下,厢式货车的厢体拥有较大的迎风面积,其减阻节能的问题日益凸显出来,成为当今一大难题。

车辆在行驶中,空气阻力是它无法避免的,是由汽车发动机提供的牵引力来克服,汽车车速越快,汽车要克服的气动阻力越大,大量的燃油效率被损耗,因此,减小货车的空气阻力,最大程度减少汽车发动机的燃油损耗,已经得到越来越多的国家关注。

厢式货车是一种大型的载重交通工具,具有体积大,车厢密闭性好,较大的装载数量等特点,已经在现在的交通运输业广泛使用。由此厢式货车驾驶室低于箱体的特点,在行驶过程中,其左右、上下部的不同速率的气流在尾部汇合,生产尾涡,由于速度波动大,湍流动能相对变大,导致能量损耗快,具体体现为车辆尾部存在负压区,这是货车气动阻力产生的主要原因。因此,对能够降低厢式货车行驶时的气动阻力的减阻装置的需求越来越大。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旨在提供一种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以解决现有厢式货车行驶时的气动阻力较大引起油耗较大的问题。为此,本实用新型采用的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其中,所述尾部减阻装置呈半圆柱体的形式,横向或纵向地固定安装在厢式货车的厢体尾部上,其轴向长度等于厢体尾部的宽度或高度。

进一步地,所述尾部减阻装置的两端部相向倾斜一预定角度,使得其轴向长度远离厢体尾部逐渐减小。

更进一步地,所述预定角度为15度。

进一步地,所述尾部减阻装置是空心的。

本实用新型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具有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制造成本低,能够很方便地安装在现有厢式货车上,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小气动阻力。

附图说明

图1是安装在厢式货车的厢体上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的示意图;

图2是安装在厢式货车的厢体上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变型的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的示意图;

图3是安装在厢式货车的厢体上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的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的示意图;

图4是安装在厢式货车的厢体上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二实施例的变型的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进一步说明各实施例,本实用新型提供有附图。这些附图为本实用新型揭露内容的一部分,其主要用以说明实施例,并可配合说明书的相关描述来解释实施例的运作原理。配合参考这些内容,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应能理解其他可能的实施方式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图中的组件并未按比例绘制,而类似的组件符号通常用来表示类似的组件。

现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图1示出了安装在厢式货车1的厢体尾部上的根据本实用新型的第一实施例的厢式货车的尾部减阻装置2。如图1所示,尾部减阻装置2呈半圆柱体的形式,横向地固定安装在厢式货车的厢体尾部(具体地,厢体车门)上,其轴向长度大约等于厢体尾部的宽度。尾部减阻装置2可以通过焊接等常用固定方式固定安装在厢体尾部上。因此,能够方便地对已有厢式货车进行改造。当然,尾部减阻装置2也可以在厢体制造过程中与厢体一体形成。在这种情况下,厢体车门朝上打开或向一侧(左侧或右侧)打开。优选地,尾部减阻装置2是空心的,这一方面可以减少材料成本,另一方降低尾部减阻装置2的重量。

图2示出了图1所示的尾部减阻装置2的变型。与图1所示的尾部减阻装置2不同之处在于:尾部减阻装置2的两端部相向倾斜一预定角度,使得其轴向长度远离厢体尾部逐渐减小。即,尾部减阻装置2从厢体尾部逐渐变短。优选地,所述倾斜角度为15度。

图3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第二实施例的尾部减阻装置2。与图1所示的尾部减阻装置2不同之处在于:所述尾部减阻装置2纵向固定安装在厢式货车的厢体尾部上,其轴向长度大约等于厢体尾部的高度。

图4示出了图3所示的尾部减阻装置2的变型。与图3所示的尾部减阻装置2不同之处在于:尾部减阻装置2的两端部相向倾斜一预定角度a,使得其轴向长度远离厢体尾部逐渐减小。即,尾部减阻装置2从厢体尾部逐渐变短。

本实用新型的尾部减阻装置能够有效地减少了厢体尾部的湍动能,尾部拖拽的涡流明显变小,湍动能也有所减小。此外,厢体尾部的气流流动更加有规律,提高了厢体尾部气流的平稳性,同时使货车尾部的气流有规律的运动,减小了货车尾部的低压区域。湍动能集中的面积减小,湍动能数值也减小。尾部减阻装置有效地减少了湍动能的产生,从而降低了气动阻力。发明人通过模拟计算发现,安装有本实用新型的厢式货车与未安装本实用新型的厢式货车相比,空气阻力系数下降了大约4-8%。

尽管结合优选实施方案具体展示和介绍了本实用新型,但所属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白,在不脱离所附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范围内,在形式上和细节上可以对本实用新型做出各种变化,均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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