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自行车车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3685730发布日期:2021-01-23 09:21阅读:129来源:国知局
多功能自行车车篮的制作方法

[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行车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多功能自行车车篮。


背景技术:

[0002]
目前广泛使用的自行车篮多安装于自行车车把前方,便于存放和携带一些物品,不可拆卸,当放置的物品较重时,会影响车把的安全转向操作,且使用功能单一,不能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技术实现要素:

[0003]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多功能自行车车篮。
[0004]
实现本实用新型目的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多功能自行车车篮,包括车篮本体和设在车篮本体上的提手组件、拉杆组件和挂钩,所述提手组件包括安装板和提手,所述安装板设有两个且对称设在所述车篮本体的两个侧面顶部,所述安装板上具有与所述提手对应的安装孔和调节孔,所述调节孔为半圆环形孔,其底部与所述安装孔平齐,顶部位于所述安装孔的上方,所述提手上具有与所述安装板对应的c型安装部,所述c型安装部向车篮内凸起,其底边与所述安装孔活动连接,顶边与所述调节孔活动连接,所述拉杆组件包括固定板、伸缩拉杆和万向轮,所述固定板固定在所述车篮本体的底部,所述伸缩拉杆通过所述固定板与所述车篮本体固定连接,其顶部具有把手,所述万向轮设在所述车篮本体底部,所述挂钩用于与自行车后座配合,其固定在所述车篮本体的顶端。
[0005]
所述安装孔为长方形孔,其长度大于所述c型安装部底边的长度,所述调节孔的宽度大于所述c型安装部顶边的宽度,且其顶部中间具有卡接槽。
[0006]
进一步地,所述提手中部设有弧形提拉部。
[0007]
进一步地,所述万向轮设有两个,所述两个万向轮设在所述车篮本体底部靠近所述伸缩拉杆的一端。
[0008]
进一步地,所述万向轮设有四个,所述四个万向轮设在所述车篮本体底面的四个端部。
[0009]
本实用新型多功能自行车车篮的有益效果是:
[0010]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多功能自行车车篮,包括车篮本体和设在车篮本体上的提手组件、拉杆组件和挂钩,挂钩可以将车篮挂在自行车后座,且连接拆卸方便,提手组件可以在车篮单独使用时把车篮提起,且提手与安装孔及调节孔均活动连接,可在调节孔内转动,在不使用提手时,提手可左右任意转动,搭在车篮本体顶端,方便取放物品。拉杆组件可以在车篮单独使用且盛放物品较多时拉动车篮,且伸缩拉杆方便调节长度,省时省力,功能多样,充分利用资源,便于不同场合使用,充分满足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
附图说明:
[0011]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0012]
图2为安装板的结构示意图,
[0013]
图3为提手的结构示意图。
[0014]
图中:1车篮本体,2拉杆组件,21固定板,22伸缩拉杆,23万向轮,24把手,3提手,31弧形提拉部,32c型安装部,321顶边,322底边,4安装板,41安装孔,42调节孔,43卡接槽,5挂钩。
具体实施方式:
[0015]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进行详细阐述,以使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和特征能更易被本领域人员理解,从而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做出更为清楚明确的界定。
[0016]
见图1,一种多功能自行车车篮,包括车篮本体1和设在车篮本体1上的提手组件、拉杆组件2和挂钩5。所述挂钩5用于与自行车后座配合,其固定在所述车篮本体1的顶端。
[0017]
所述拉杆组件包括固定板21、伸缩拉杆22和万向轮23。所述固定板21固定在所述车篮本体1的底部,所述伸缩拉杆22通过所述固定板21与所述车篮本体1固定连接。所述伸缩拉杆顶部具有把手24。所述万向轮23设在所述车篮本体1底部,所述万向轮23可设有两个或四个,当万向轮23设有两个时,所述两个万向轮23设在所述车篮本体1底部靠近所述伸缩拉杆的一端。万向轮23设有四个时,所述四个万向轮23设在所述车篮本体1底面的四个端部。
[0018]
所述提手组件包括安装板4和提手3。所述安装板4设有两个且对称设在所述车篮本体1的两个侧面顶部。
[0019]
见图2和图3,所述安装板4上具有与所述提手3对应的安装孔41和调节孔42。所述调节孔42为半圆环形孔,其底部与所述安装孔41平齐,顶部位于所述安装孔41的上方。所述提手3上具有与所述安装板4对应的c型安装部32。所述c型安装部32向车篮内凸起,其底边322与所述安装孔41活动连接,顶边321与所述调节孔42活动连接。
[0020]
具体的,所述安装孔41为长条形孔,其长度大于所述c型安装部底边322的长度,所述调节孔42的宽度大于所述c型安装部顶边321的宽度,且其顶部中间具有卡接槽43。此外,所述提手3中部设有弧形提拉部31,弧形提拉部31采用橡胶材料,防打滑,防勒手,便于提握车篮。
[0021]
以上所述实施例仅表达了本实用新型的几种实施方式,其描述较为具体和详细,但并不能因此而理解为对实用新型专利范围的限制。应当指出的是,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构思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变形和改进,这些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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