帆板器材和帆板驾驶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16598933发布日期:2019-01-14 20:05阅读:706来源:国知局
帆板器材和帆板驾驶方法与流程

本申请涉及水上运动器具技术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风帆和帆板器材。



背景技术:

帆板运动是介于帆船和冲浪运动之间的新兴水上运动帆板项目。帆板由带有稳向板的板体、桅杆、帆和帆杆组成。运动员利用吹到帆上的自然风力,站到板体上,通过帆杆操纵帆使帆板产生速度在水面上行驶,靠改变帆的受风中心和板体的重心位置控制板体在水上转向。

相关技术中的帆板支撑部分采用铝或者碳纤维,因此帆板的总重量高达10-15公斤,帆板运动时风吹在帆上,导致帆板运动者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专业训练才有足够力量拉起帆,而且容易造成帆板运动者腰肌劳损等运动损伤;而且在起帆时需要帆板运动者拉动起帆绳,帆板运动时手需根据经验扶在帆杆或桅杆上,程序复杂繁琐,不容易在短时间内掌握帆板运动运动。

针对相关技术中存在的问题,目前尚未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



技术实现要素:

本申请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帆板器材和帆板运动方法,以解决上述相关技术中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申请的一个方面,提供了一种帆板器材,该帆板器材包括:板体、与所述板体相连接的风帆,其中,所述风帆包括桅杆、起帆结构、与所述桅杆相连接的帆杆、以及与所述桅杆和所述帆杆相连接的帆面,其中:所述起帆结构包括设置在所述桅杆上的第一起帆结构和第二起帆结构,其中,所述第一起帆结构沿所述桅杆的延伸方向设置在所述第二起帆结构的下方;所述桅杆和所述帆杆为中空充气式结构。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器材,所述起帆结构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桅杆上的第三起帆结构,所述第三起帆结构沿所述桅杆的延伸方向设置在所述第二起帆结构的上方。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器材,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帆杆上的把手,其中,所述把手包括第一把手和第二把手,所述第一把手和所述第二把手沿所述帆杆的延伸方向排布,所述第一把手设在比所述第二把手更接近所述桅杆的位置。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器材,所述帆杆包括下帆杆和上帆杆,其中,所述下帆杆和所述上帆杆分别与所述桅杆相连接;所述上帆杆沿所述桅杆的延伸方向高于所述下帆杆。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器材,所述第一把手和所述第二把手均位于所述下帆杆或者均位于所述上帆杆。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器材,所述第一把手位于所述下帆杆和所述上帆杆中一者,所述第二把手均位于所述下帆杆和所述上帆杆中另一者。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器材,所述把手还包括第三把手和第四把手。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器材,所述第三把手和所述第四把手与所述第一把手和所述第二把手排布成两行。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根据本申请的另一方面,提供了一种帆板运动方法,该方法包括:

将所述帆板器材的所述板体平放在与风向成直角的位置,将所述风帆固定在所述板体上,使其展平至于下风处;帆板运动者站立在所述帆板上,通过依次拉动所述第一起帆结构和所述第二起帆结构将所述风帆拉起;帆板运动者将双手分别移至所述第一把手和所述第二把手或所述第三把手和所述第四把手上,控制所述风帆前进。

进一步的,如前述的帆板运动方法,还包括:帆板运动者根据风力的大小、帆的面积和帆板运动者自己身体的重量,双手在所述第一把手、所述第二把手、所述第三把手以及所述第四把手之间更换抓握位置,保持所述帆板器材在水中的平衡。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采用在中空充气结构的桅杆上设置起帆结构的方式,通过起帆结构被拉动,达到了起帆的目的,从而实现了帆板运动中起帆轻量化的技术效果,进而解决了由于相关技术中的帆板的帆杆、桅杆过重、从而导致学习帆板运动易引发运动损伤的的技术问题。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申请的进一步理解,使得本申请的其它特征、目的和优点变得更明显。本申请的示意性实施例附图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申请,并不构成对本申请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帆板器材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申请一个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帆板运动方法的流程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技术领域的人员更好地理解本申请方案,下面将结合本申请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申请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申请一部分的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申请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应当属于本申请保护的范围。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第一”、“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例。此外,术语“包括”和“具有”以及他们的任何变形,意图在于覆盖不排他的包含,例如,包含了一系列步骤或单元的过程、方法、系统、产品或设备不必限于清楚地列出的那些步骤或单元,而是可包括没有清楚地列出的或对于这些过程、方法、产品或设备固有的其它步骤或单元。

在本申请中,术语“上”、“下”、“左”、“右”、“前”、“后”、“顶”、“底”、“内”、“外”、“中”、“竖直”、“水平”、“横向”、“纵向”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这些术语主要是为了更好地描述本申请及其实施例,并非用于限定所指示的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必须具有特定方位,或以特定方位进行构造和操作。

并且,上述部分术语除了可以用于表示方位或位置关系以外,还可能用于表示其他含义,例如术语“上”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用于表示某种依附关系或连接关系。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这些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此外,术语“安装”、“设置”、“设有”、“连接”、“相连”、“套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可拆卸连接,或整体式构造;可以是机械连接,或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或者是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又或者是两个装置、元件或组成部分之间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申请中的具体含义。

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申请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申请。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提供了一种帆板器材,如图1所示,该帆板器材包括:板体1、与所述板体相连接的风帆2,其中,所述风帆2包括桅杆21、起帆结构22、与所述桅杆21相连接的帆杆23、以及与所述桅杆21和所述帆杆23相连接的帆面24,其中:

所述起帆结构22包括设置在所述桅杆21上的第一起帆结构221和第二起帆结构222,其中,所述第一起帆结构221沿所述桅杆21的延伸方向设置在所述第二起帆结构222的下方;

进一步地,所述起帆结构22还包括设置在所述桅杆21上的第三起帆结构223,所述第三起帆结构223沿所述桅杆的延伸方向设置在所述第二起帆结构222的上方。

所述桅杆21和所述帆杆23为中空充气式结构。具体地,桅杆21和帆杆23的内部相连通,桅杆21和帆杆23都包括内层和外层,其中,内层由塑料薄膜材料制成,外层由纤维布料制成,由于只采用塑料薄膜材料进行充气容易变形,在塑料薄膜外加固一层纤维布料利于定型;桅杆21和帆杆23设有充气阀门。

具体地,采用塑料薄膜材料和纤维布料的帆杆和桅杆和帆布的总重量为200至400克,而且将内部气放出后可折叠收纳、携带。

具体地,充气式结构中所充气体的压强在10大气压至15大气压范围内,充气后的帆杆与桅杆在6级风以下风力情况下不会发生变形,可能够很好的支撑帆的张力,从而使帆形成帆板运动时所需的帆型。

进一步地,如前述的帆板器材,还包括设置在所述帆杆23上的把手25,其中,所述把手25包括第一把手251和第二把手252,所述第一把手251和所述第二把手252沿所述帆杆23的延伸方向排布,所述第一把手251设在比所述第二把手252更接近所述桅杆21的位置。

进一步地,所述帆杆23包括下帆杆231和上帆杆232,其中,所述下帆杆231和所述上帆杆232分别与所述桅杆21相连接;所述上帆杆232沿所述桅杆21的延伸方向高于所述下帆杆231。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把手251和所述第二把手252均位于所述下帆杆231或者均位于所述上帆杆232。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一把手251位于所述下帆杆231和所述上帆杆232中一者,所述第二把手252均位于所述下帆杆231和所述上帆杆232中另一者。

进一步地,所述把手还包括第三把手253和第四把手254。

更进一步地,所述第三把手253和所述第四把手254与所述第一把手251和所述第二把手252排布成两行。

具体地,当只设置一条帆杆时,则第一把手和第二把手沿帆杆的延伸方向排布;当设置上帆杆和下帆杆时,第一把手可设置在上帆杆或下帆杆相对靠近桅杆的位置,第二把手可设置在上帆杆或下帆杆相对远离桅杆的位置,也可设置四个把手,如图1所示。

具体地,板体1为中空充气式结构,板体1上设有捆绑绳,板体1上还设有防滑结构。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发明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采用中空充气式结构的桅杆和帆杆的方式,在桅杆上分布式设置逐渐升高的起帆结构,在帆杆上不同位置设置控制把手,从而实现了轻量化帆板、降低帆板运动运动复杂度的技术效果,进而解决了相关技术中的帆板的帆杆、桅杆过重、结构复杂从而导致整体过重、学习帆板运动耗时长、易引发运动损伤的技术问题。

需要说明的是,在附图的流程图示出的步骤可以在诸如一组计算机可执行指令的计算机系统中执行,并且,虽然在流程图中示出了逻辑顺序,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可以以不同于此处的顺序执行所示出或描述的步骤。

根据本发明实施例,还提供了一种使用上述帆板器材的帆板运动方法,如图2所示,该方法包括如下步骤:

s1.将所述帆板器材的所述板体平放在与风向成直角的位置,将所述风帆固定在所述板体上,使其展平至于下风处;

s2.帆板运动者站立在所述帆板上,通过依次拉动所述第一起帆结构和所述第二起帆结构将所述风帆拉起;

s3.帆板运动者将双手分别移至所述第一把手和所述第二把手或所述第三把手和所述第四把手上,控制所述风帆前进。

进一步地,如前述的方法,还包括:s4.帆板运动者根据风力的大小、帆的面积和帆板运动者自己身体的重量,双手在所述第一把手、所述第二把手、所述第三把手以及所述第四把手之间更换抓握位置,保持所述帆板器材在水中的平衡。

以上所述仅为本申请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申请,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申请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申请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申请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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