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船侧的可调式测深杆安装固定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71067发布日期:2018-10-26 21:14阅读:41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属于海洋探测辅助设备领域,特别是一种测深杆安装固定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海洋事业的发展,各种现代化的海洋探测仪器使用的越来越广泛,各种仪器尺寸不一,与各种外业船只固定不方便,平稳性差,严重影响工作效率和测量数据的准确性。

在进行水深测量作业时,由于租赁船只规格不同,测深杆尺寸不同,对测深杆的安装固定相对复杂麻烦,且测深杆受浪流冲击作业,在使用过程中不易保持固定,难于保持垂直于水面,影响整个测量过程的质量控制和精度保证,甚至会导致测量仪器的损坏,所以急需开发一种通用性强、安全可靠的测深杆安装固定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而提供一种基于船侧的测深杆安装固定装置,该装置固定可靠,使用方便,具有较强的通用性。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公知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基于船侧的可调式测深杆安装固定装置,包括固定座,在所述固定座的一侧上部设置直角卡扣,在所述固定座的另一侧设有上下两个水平布置的夹持座,在所述夹持座上设有水平卡板,在所述水平卡板上设有多个尺寸不同、开口朝外的半圆形卡槽,在所述半圆形卡槽的两侧设有连接立板,所述连接立板采用锁紧螺栓与夹持锁固板连接;在所述直角卡扣的外侧壁上设有与其通过螺纹连接的调整螺栓,在所述调整螺栓的尾部设有缩颈光杆端头,在所述缩颈光杆端头上设有压紧盘,在所述压紧盘的中部设有与所述缩颈光杆端头适配的凹槽,所述缩颈光杆端头嵌装在所述凹槽内,所述压紧盘通过间隙配合在所述缩颈光杆端头上。

在最大的所述半圆形卡槽的开口处设有圆角。

在所述夹持锁固板上设有水平长孔,所述锁紧螺栓穿过所述水平长孔。

在所述固定座上设有减重孔。

该装置是采用Q235A材料制成的,设有防蚀漆涂层。

所述连接立板设置在所述水平卡板的外侧。

所述连接立板和所述水平卡板采用一体成型结构。

在所述调整螺栓的螺帽处设有把手。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积极效果是:通过在与船舷连接的直角卡扣上连接调整螺栓和压紧盘,不但能够使固定座稳稳地固定在船舷上,还能够使固定座适用于不同尺寸的船舷,通过采用锁紧螺栓连接水平卡板和夹持锁固板以及在水平卡板上设置多个尺寸不同的卡槽的结构,不但能够使该装置可靠地固定测深杆,还能够使该装置固定不同尺寸的测深杆。因此本实用新型能够稳定可靠地固定多种尺寸的测深杆,适用多种形式的作业船只,具有性能可靠、通用性的特点,并且使用方便,携带方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夹持座俯视图;

图3为图2的仰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调整螺栓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夹持锁固板示意图。

图中:1、直角卡扣;2、夹持座;2-1、水平卡板;2-2、半圆形卡槽;2-3、连接立板;3、夹持锁固板;3-1、水平长孔;4、调整螺栓;4-1、缩颈光杆端头;4-2、把手;5、压紧盘;6、锁紧螺栓;7、减重孔;8、测深杆;9、船舷。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进一步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发明内容、特点及功效,兹例举以下实施例,并配合附图详细说明如下:

请参阅图1~图5,一种基于船侧的可调式测深杆安装固定装置,包括固定座,在所述固定座的一侧上部设置直角卡扣1,在所述固定座的另一侧设有上下两个水平布置的夹持座2,在所述夹持座2上设有水平卡板2-1,在所述水平卡板2-1上设有多个尺寸不同、开口朝外的半圆形卡槽2-2,在所述半圆形卡槽2-2的两侧设有连接立板2-3,所述连接立板2-3采用锁紧螺栓6与夹持锁固板3连接;在所述直角卡扣1的外侧壁上设有与其通过螺纹连接的调整螺栓4,在所述调整螺栓4的尾部设有缩颈光杆端头4-1,在所述缩颈光杆端头4-1上设有压紧盘5,在所述压紧盘5的中部设有与所述缩颈光杆端头4-1适配的凹槽,所述缩颈光杆端头4-1嵌装在所述凹槽内,所述压紧盘5通过间隙配合在所述缩颈光杆端头4-1上。

在本实施例中,在最大的所述半圆形卡槽2-2的开口处设有圆角,以便能够夹持更大直径的测深杆8。在所述夹持锁固板3上设有水平长孔3-1,所述锁紧螺栓6穿过所述水平长孔3-1,以使较短的所述夹持锁固板3能够适用所有的所述半圆形卡槽2-2使用。在所述固定座上设有减重孔7,以方便携带。该装置是采用Q235A材料制成的,设有防蚀漆涂层,以保证其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硬度、抗冲击性和耐腐蚀性,同时能够降低制作成本。为了方便制作,所述连接立板2-3设置在所述水平卡板2-1的外侧;所述连接立板2-3和所述水平卡板2-1采用一体成型结构。为了省力方便地将该装置锁固在船舷9上,在所述调整螺栓4的螺帽处设有把手4-2。

尽管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进行了描述,但是本实用新型并不局限于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上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仅是示意性的,并不是限制性的,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启示下,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和权利要求所保护的范围的情况下,还可以做出很多形式,这些均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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