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多功能垃圾桶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970237阅读:305来源:国知局
一种多功能垃圾桶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垃圾桶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多功能垃圾桶。



背景技术:

垃圾桶作为人们日常常用品,广泛用于办公室和家庭,但是传统的垃圾桶功能较为单一,对于带有液体的垃圾收纳时容易因垃圾袋的破损而漏出,长时间容易产生异味,影响室内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多功能垃圾桶,从而解决了传统垃圾桶不易收集带有液体的垃圾、功能单一的问题。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手段解决上述技术问题:

一种多功能垃圾桶,包括垃圾桶,在所述垃圾桶的侧立面上设有滑槽,所述滑槽的内壁面上粘贴有毛刷;还包括一小桶,所述小桶的底板呈漏斗状,并在底板的圆心处设有集水孔;所述小桶的侧立面上固连有滑板,所述滑板与所述滑槽相配合,所述滑板的另一端还设有烟灰盒和存液盒,所述烟灰盒位于存液盒的上方,所述烟灰盒和存液盒与滑板均为可拆卸连接;所述小桶的底部还设有过滤网;所述集水孔通过导水管与所述存液盒相连通。

这样,在使用时,将普通的干燥垃圾投入垃圾桶中,而当需要收纳带有液体的垃圾时,将该垃圾投入小桶中,此时,垃圾中的液体通过过滤网流入小桶的底部,并通过漏斗状的小桶底板汇集到集水孔,并通过集水孔经导水管流入存液盒,并储存在存液盒中,需要倾倒时,将存液盒拆卸下来进行垃圾液的清理。烟头可以投入烟灰盒中。为了防止普通的干燥垃圾从滑槽中漏出,在滑槽的内壁面上粘 贴有毛刷,可以对滑槽与滑板之间的缝隙起到一定的密封作用,防止垃圾漏出。在需要倾倒小桶中的垃圾时,将滑板从滑槽中提出即可拿去清理垃圾。

进一步的,所述滑板远离小桶的侧立面上还设有把手。

进一步的,所述小桶上还铰接有可翻起的桶盖。

进一步的,所述烟灰盒的开口处还铰接有用于打开和封闭烟灰盒的盒盖。

进一步的,所述滑槽与滑板的长度相同。

进一步的,所述存液盒的位置高度不高于集水孔。

进一步的,所述导水管一端连接集水孔,另一端穿过滑板并与存液盒相连。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既可以方便的收集普通垃圾又可以收集带有液体的垃圾,防止异味溢出,功能多样,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局部的侧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垃圾桶,2-滑槽,3-毛刷,4-小桶,5-集水孔,6-滑板,7-烟灰盒,8-存液盒,9-过滤网,10-导水管,11-把手,12-桶盖,13-盒盖。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说明:

如图1-2所示:

一种多功能垃圾桶,包括垃圾桶1,在所述垃圾桶1的侧立面上设有滑槽2,所述滑槽2的内壁面上粘贴有毛刷3;还包括一小桶4,所述小桶4的底板呈漏斗状,并在底板的圆心处设有集水孔5;所述小桶4的侧立面上固连有滑板6,所述滑板6与所述滑槽2相配合,所述滑板6的另一端还设有烟灰盒7和存液盒8,所述烟灰盒7位于存液盒8的上方,所述烟灰盒7和存液盒8与滑板6均为可拆卸连接;所述小桶4的底部还设有过滤网9;所述集水孔5通过导水管10 与所述存液盒8相连通。

这样,在使用时,将普通的干燥垃圾投入垃圾桶1中,而当需要收纳带有液体的垃圾时,将该垃圾投入小桶4中,此时,垃圾中的液体通过过滤网9流入小桶4的底部,并通过漏斗状的小桶4底板汇集到集水孔5,并通过集水孔5经导水管10流入存液盒8,并储存在存液盒8中,需要倾倒时,将存液盒8拆卸下来进行垃圾液的清理。烟头可以投入烟灰盒7中。为了防止普通的干燥垃圾从滑槽2中漏出,在滑槽2的内壁面上粘贴有毛刷3,可以对滑槽2与滑板6之间的缝隙起到一定的密封作用,防止垃圾漏出。在需要倾倒小桶4中的垃圾时,将滑板6从滑槽2中提出即可拿去清理垃圾。

所述滑板6远离小桶4的侧立面上还设有把手11。这样,可方便的将小桶4连同滑板6整体提出滑槽2,便于对垃圾的清理。

所述小桶4上还铰接有可翻起的桶盖12。这样,可以防止小桶4中的垃圾产生异味而溢出。

所述烟灰盒7的开口处还铰接有用于打开和封闭烟灰盒7的盒盖13。这样,可以防止烟灰盒7中的烟灰因空气的波动而散出。

所述滑槽2与滑板6的长度相同。这样,可以使滑板6更加牢固的卡在滑槽2内,提高使用的稳定性。

所述存液盒8的位置高度不高于集水孔5。这样,可以使小桶4中的液体流畅的流入存液盒8,也便于小桶4中的液体及时流出,防止长时间存放产生异味。

所述导水管10一端连接集水孔5,另一端穿过滑板6并与存液盒8相连。这样,可以避免将导水管10设于滑板6地下而滑板6底部对导水管10的挤压。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既可以方便的收集普通垃圾又可以收集带有液体的垃圾,防止异味溢出,功能多样,易于推广。

以上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限制,尽管参照较佳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可以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等同替换,而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宗旨 和范围,其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范围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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