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177084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垃圾桶,具体涉及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



背景技术:

地埋式垃圾桶因埋于地下而不占用地面空间,垃圾投放方便,且不影响环境美观,在西北干旱地区应用较为广泛。地埋式垃圾桶投放垃圾时,只需脚踩盖板上的开启机构,打开盖板上的垃圾投放口,将垃圾投入垃圾投放口内即可;倾倒地埋式垃圾桶内垃圾时,先拉开盖板,抓住地埋式垃圾桶内桶两侧的拉环,拉出盛放垃圾的内桶将垃圾倒掉。清洁人员在提起地埋式垃圾桶内桶两侧的拉环时,由于拉环处于地面以下,清洁人员需蹲下身或单膝跪地用手抓住拉环,然后用力拉出内桶,劳动强度大,工作效率低。尤其在夏天,垃圾极易腐败变味,清洁人员俯身提拉地埋式垃圾桶内桶时,恶臭刺鼻,严重影响清洁人员身体健康且存在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针对所述背景技术中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能有效降低清洁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的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方案是:

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所述提拉装置包括提手、托手、托手座和连杆,提手两端铰接于地埋式垃圾桶内桶两侧,提手两侧设置有伸向外侧的支撑杆,托手座固定于地埋式垃圾桶外桶内侧上部,托手一端铰接于托手座上,另一端为U型结构用于托放提手两侧的支撑杆,连杆一端铰接于地埋式垃圾桶盖板下板面上,另一端铰接于托手上。

进一步,所述托手的用于托放提手两侧支撑杆的一端还可以采用“V”型结构。

进一步,所述内桶提拉装置还包括固定于地埋式垃圾桶外桶内侧上部用于限制托手翻转位置的档杆,档杆位于托手达到最大翻起角度且朝向翻转方向一侧。

进一步,所述内桶提拉装置设置档杆后,连杆可替换采用链条或绳索。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在于:

1、本实用新型能够使清洁人员在打开地埋式垃圾桶盖板时将内桶提手拉起至竖直位置,提手高度高于地面,清洁人员弯腰即可提起内桶,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避免了清洁人员过度吸入垃圾腐变的气味而影响身体健康,消除倾倒垃圾时的安全隐患。

2、当本实用新型中设置了档杆后,挡杆可以防止托手过度翻转,而托手通过连杆和盖板相连,进而限制了盖板的过度翻转,可以完全替代现有地埋式垃圾桶中限制盖板过度翻转的装置。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能有效降低清洁人员劳动强度,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同时还可限制盖板过度翻转,具有很好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去除地埋式垃圾桶盖板后的俯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二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二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去除地埋式垃圾桶盖板后的俯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三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图6是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箱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四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剖面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技术方案和优点更加清楚明白,以下结合附图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应当理解,此处描述的具体实施方式仅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

参照图1、图2所示对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箱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一种具体实施方式作以说明。

一种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提拉装置,包括提手(1)、托手(2)、托手座(3)和连杆(4),提手(1)两端弯制成钩状并铰接于地埋式垃圾桶的内桶(6)两侧的孔内,提手(1)两侧设置有伸向外侧的支撑杆(5),地埋式垃圾桶的外桶(7)上部相对内侧焊接有一对托手座(3),托手座(3)为螺栓状,托手座(3)无螺栓头的一端焊接在外桶(7)内侧上,托手(2)一端设置有圆孔并通过圆孔铰接于托手座(3)的螺杆上,托手(2)的另一端为“U”型结构,用于托放提手(1)两侧的支撑杆(5),托手座(3)和盖板(8)之间通过连杆(4)相连,每根连杆(4)的一端通过一根销轴铰接于托手(2)的上部,另一端通过一根销轴铰接在盖板(8)下板面相对侧上设置的连杆铰接片(9)上。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使用的:当清洁人员需要倾倒地埋式垃圾桶内垃圾时,拉起盖板(8)上的拉手(10),随着盖板(8)的向上翻起,连杆(4)拉动托手(2)围绕托手座(3)向上转动,由于提手(1)的支撑杆(5)位于托手(2)的“U”型结构内,提手(1)也同步翻起,当盖板(8)翻起到最大限制角度不能再翻转时即保持翻开状态,此时提手(1)也翻起到竖直状态并保持这种状态,清洁人员弯腰提拉提手(1),提出内桶(6)并倾倒掉垃圾。当倾倒完垃圾时,弯腰将内桶(6)放回外桶(7)内,放入时将提手(1)两侧的支撑杆(5)原放回托手(2)的“U”型结构内,放下盖板(8),提手(1)在托手(2)的作用下也向下落下,则整个倾倒垃圾的过程完成。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箱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二种实施方式与第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区别仅在于,如图3、图4所示,第二种具体实施方式中托手座(3)为“L”型结构,托手座(3)的一端焊接在地埋式垃圾桶外桶(7)的内侧,另一端通过一根销轴铰接于托手(2)的一端,托手(2)的另一端从“U”型结构改为“V”型结构,其它部件和第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相同,使用原理亦相同,不再累述。同时,由本实施方式可知,托手座(3)的结构存在多种变化,不再一一举例。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箱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三种实施方式与第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区别仅在于,如图5所示,第三种具体实施方式中在托手(2)达到最大翻起角度且朝向翻转方向一侧位置有档杆(11、12),档杆(11、12)焊接于地埋式垃圾桶的外桶(7)内侧,档杆(11、12)由于作用相同仅设置其中一个即可,而且可以仅在地埋式垃圾桶的外桶(7)内侧一侧设置即可。由于档杆(11、12)可以防止托手(2)过度翻转,而托手(2)和盖板(8)之间又有拉杆(4)相连,可以防止盖板(8)过度翻转,所以档杆(11、12)具有防止盖板(8)过度翻转的作用,则其可以替代现有地埋式垃圾桶内的防止盖板(8)过度翻转的装置,其它部件和第一种具体实施方式相同,使用原理亦相同,不再累述。

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地埋式垃圾箱的内桶提拉装置的第四种实施方式与第三种具体实施方式的区别仅在于,如图6所示,第四种具体实施方式中采用钢丝绳(13)替代了拉杆,钢丝绳(13)一端系结于托手(2)的孔上,另一端系结于盖板(8)下板面上的环上,且仅在地埋式垃圾桶的外桶(7)内侧一侧设置了档杆(11),由于钢丝绳(13)为柔性材料,所以当盖板(8)放下时,无法使托手(2)也回落,所以当采用钢丝绳(13)替代拉杆时,托手(2)的最大翻起角度要小于90度。本实施方式中钢丝绳(13)还可以用其他绳索或链条替代。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方式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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