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电线电缆的收卷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232060阅读:899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电线电缆的收卷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电缆收卷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电线电缆的收卷装置。



背景技术:

收卷装置是一种用来将电缆电线收成卷的装置,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和科技的发展,我国的各项基础设施都已经十分完善,特别是电力设施,如今的电已经通入各家各户,大大的改善了人们的生活水平,然而为了保护人们用电的安全,电力工作人员需要经常的更换电线电缆,由于电缆的内部是金属制成的构件,十分的笨重,给电力工作人员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负担,在更换和收集电缆的时候,由于没有专门的工具来收集电线电缆,往往需要电力工作人员采用手动的办法更换和收集电缆,这样极大的消耗了工作人员的体,其这种工作方式的效率极低,更换过慢会影响市民的用电,已经不能满足现如今对收卷电缆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用于电线电缆的收卷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所具有的有益效果是:采用电动机带动转动轴收卷电线电缆,降低了劳动强度,提高了工作效率,同时在装置的底部安装有行走轮,可方便装置的移动。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用于电线电缆的收卷装置,包括手拉杆和保护箱,所述手拉杆与固定环之间通过连杆A固定连接,且固定环固定在凸环的外侧,所述固定环通过连杆B分别与橡胶垫和行走轮的转轴连接,所述凸环固定在挡板的外侧,且挡板中间位置设置的轴承的内环与转动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所述转动轴右端固定的法兰与电动机转轴左端固定的法兰之间通过螺栓连接,且电动机固定在减震台上,所述保护箱固定在挡板的外侧,且保护箱的右端设置有控制面板,所述减震台固定在保护箱的内壁上,所述挡板两侧的转动轴上安装有限位环。

优选的,所述连杆A、连杆B和固定环为不锈钢材质构件。

优选的,所述螺栓上安装有紧固螺母。

优选的,所述转动轴的中间位置安装有环扣。

优选的,所述固定环的直径略大于凸环的直径。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设备采用电动机带动转动轴转动,进而实现对电线电缆的收卷,极大的提高了工作效率,并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在装置上设置有手拉杆和行走轮,极大的方便了装置的移动,在转动上设置有环扣,电缆插入换口内即可对电缆进行收卷,使用方便,在电动机的保护壳上设置有控制面板,方便工作人员对本装置的控制,同时本装置结构设计合理,便于工作人员的携带,又有利于降低装置的生产成本。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局部的剖视图。

图中:1-手拉杆;2-连杆A;3-固定环;4-凸环;5-挡板;6-连杆B;7-橡胶垫;8-行走轮;9-转动轴;10-环扣;11-螺栓;12-紧固螺母;13-电动机;14-控制面板;15-轴承;16-限位环;17-法兰;18-减震台;19-保护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和图2,本实用新型提供的一种实施例:一种用于电线电缆的收卷装置,包括手拉杆1和保护箱19,手拉杆1与固定环3之间通过连杆A2固定连接,且固定环3固定在凸环4的外侧,固定环3通过连杆B6分别与橡胶垫7和行走轮8的转轴连接,凸环4固定在挡板5的外侧,且挡板5中间位置设置的轴承15的内环与转动轴9的一端固定连接,转动轴9右端固定的法兰17与电动机13转轴左端固定的法兰17之间通过螺栓11连接,且电动机13固定在减震台18上,保护箱19固定在挡板5的外侧,且保护箱19的右端设置有控制面板14,减震台18固定在保护箱19的内壁上,挡板5两侧的转动轴9上安装有限位环16,连杆A2、连杆B6和固定环3为不锈钢材质构件,螺栓11上安装有紧固螺母12,转动轴9的中间位置安装有环扣10,固定环3的直径略大于凸环4的直径。

工作原理:需要收卷的时候,只需要将电线电缆的一端插入转动轴9上的环扣10内,通过控制面板14打开电动机13,并调节好电动机13的转速,电动机13的转轴由于与转动轴9通过法兰17固定连接,所以电动机13会带动转动轴9转动,转动轴9的转动完成对电线电缆的收卷,在需要移动的时候,可通过手拉杆1拉动装置,与固定环3通过连杆B6固定连接的行走轮8转动,实现装置的移动 。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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