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退卷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124653阅读:260来源:国知局
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退卷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退卷机领域,具体是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退卷机。



背景技术:

退卷机用来输送染料完成的布匹,并将其输出至储存箱内,对各类织物的总称。染布,由于坯布在染色前含有很多杂质,需做一定的处理。不同的纤维有不同的处理方法,以棉布为例,坯布里含有棉籽壳和浆料,必须去掉。前处理需要采用漂水(次氯酸钠)或双氧水+碱布即织物,"匹"本为中国古代计量单位,1匹为4丈,也即13.2米,古人多用来计量不薄衣物。布匹合称表示制作衣物的衣料,现代有涤纶、棉、麻、丝绸等各种材质。狭义的布匹不包括丝绸。

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退卷机的出现大大方便了布匹的输送,但是目前阶段的退卷机存在诸多的不足之处,例如,无法将布匹在输送过程进行除尘净化,无法调节,灵活性能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退卷机,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无法将布匹在输送过程进行除尘净化,无法调节,灵活性能差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退卷机,包括储尘箱,所述储尘箱的底部安装有底座,所述储尘箱的顶部安装有第一吸尘口,所述第一吸尘口的上方的一侧安装有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两侧安装有液压装置和固定板,所述固定板上安装有第一卷轴和第三卷轴,所述液压装置上安装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一端安装有第二卷轴和第四卷轴,所述支撑柱的顶部安装有储尘槽,所述储尘槽的顶部安装有风机,所述储尘槽的底部安装有第二吸尘口,所述储尘槽的底部的一端安装有固定架,所述固定架上安装有第五卷轴、第六卷轴和第七卷轴。

优选的,所述风机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风机分别安装在储尘箱的一侧和储尘槽的顶部。

优选的,所述布匹的输送路径依次是第二卷轴、第一卷轴、第三卷轴、第四卷轴和第五卷轴、第六卷轴或储尘箱。

优选的,所述第二吸尘口和第一吸尘口分别对应布匹的正反两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的底部安装有储尘箱,在底部安装有储尘槽,在储尘箱和储尘槽上均有风机,通过此种设计可以对在输送过程的布匹进行除尘操作,且第二卷轴和第四卷轴均安装在伸缩杆上,通过其可以调节第二卷轴和第四卷轴的位置,并且在固定架上安装有第五卷轴、第六卷轴和第七卷轴,通过布匹与第五卷轴、第六卷轴和第七卷轴的连接方式,使装置的灵活方式大大增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风机的俯视图。

图中:1-固定板、2-第一卷轴、3-液压装置、4-伸缩杆、5-第二卷轴、6-第一吸尘口、7-储尘箱、8-储尘槽、9-风机、10-第三卷轴、11-第四卷轴、12-底座、13-第二吸尘口、14-固定架、15-第五卷轴、16-第六卷轴、17-第七卷轴、18-支撑柱。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具有除尘功能的退卷机,包括储尘箱7,储尘箱7的底部安装有底座12,储尘箱7用来储存尘土,储尘箱17的顶部安装有第一吸尘口6,第一吸尘口6用来吸附布匹的背面的尘土,第一吸尘口6的上方的一侧安装有支撑柱18,支撑柱18用来安装液压装置3和固定板1,支撑柱18的两侧安装有液压装置3和固定板1,固定板1上安装有第一卷轴2和第三卷轴10,液压装置3上安装有伸缩杆4,伸缩杆4的一端安装有第二卷轴5和第四卷轴11,支撑柱18的顶部安装有储尘槽8,储尘槽8的顶部安装有风机9,风机9用来产生逆向风流,储尘槽8的底部安装有第二吸尘口13,储尘槽8的底部的一端安装有固定架14,固定架14上安装有第五卷轴15、第六卷轴16和第七卷轴17,风机9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风机9分别安装在储尘箱7的一侧和储尘槽8的顶部,布匹的输送路径依次是第二卷轴5、第一卷轴2、第三卷轴10、第四卷轴11和第五卷轴15、第六卷轴16或储尘箱17,第二吸尘口13和第一吸尘口6分别对应布匹的正反两面。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该设备在使用时,根据布匹大小,通过液压装置3调节伸缩杆4的长度,使其调节第二卷轴5和第四卷轴11在位置,然后将布匹由第二卷轴5输送至第一卷轴2上,通过第一卷轴2输送至第三卷轴10上,通过第三卷轴10输送至第四卷轴11上,然后根据布匹需要输出的位置通过控制第四卷轴11与第五卷轴15、第六卷轴16或第七卷轴17连接,在布匹输送过程,在风机9的过程,通过第一吸尘口6和第二吸尘口13将布匹双面的尘土吸收至储尘箱7和储尘槽8内。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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