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装置包括固定臂和多个固定件,所述固定臂与所述多个固定件固定相连,所述多个固定件包括两个第一固定件和N个第二固定件,N为正整数,所述固定臂与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中的任意一个成“Γ”形连接,所述固定臂与所述N个第二固定件中的任意一个成“T”形连接,所述多个固定件中任意相邻两个固定件与所述固定臂形成凹槽;并且,所述凹槽尺寸相同,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的质量相同,任一所述N个第二固定件的质量为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中任一个的质量的1.5~2.5倍。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臂与所述多个固定件为厚度相同的板状结构,其中,所述多个固定件的板面与所述固定臂的板面位于相同平面内,所述多个固定件位于所述固定臂的同一侧,并且,所述多个固定件高度相同,所述N个第二固定件中任意一个的宽度为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中任意一个的宽度的2倍。
3.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臂的质量是所述多个固定件质量的0.3-0.5倍。
4.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臂与所述多个固定件的厚度均为5mm,所述固定臂的高度为30mm。
5.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高度相比于型材的高度高-20mm~10mm。
6.如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凹槽的宽度相比于型材的宽度宽3mm~6mm。
7.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N为1或2,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的宽度均为30mm,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的高度相比于型材的高度均高-20mm~10mm。
8.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N为1,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的宽度均为30mm,所述第二固定件的宽度为60mm,所述3个固定件的高度均为135mm,所述凹槽的宽度相比与型材的宽度宽5mm。
9.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N为2,所述两个第一固定件的宽度均为30mm,所述两个第二固定件的宽度均为60mm,所述4个固定件的高度均为135mm,所述凹槽的宽度相比与型材的宽度宽5mm。
10.如权利要求8或9所述的减少型材装饰面印迹的固定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固定臂与所述多个固定件均为钢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