折叠式伸缩吊臂机构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22427阅读:658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工程机械技术领域,尤其是指折叠式伸缩吊臂机构。



背景技术:

现有的移动式吊臂车包括有支腿以及安装在支腿上的旋转座,旋转座上安装支撑臂,再在支撑臂上铰接母伸缩臂,母伸缩臂内再设若干条子伸缩臂,不使用时母伸缩臂悬空端搭后车厢上,这种结构的母伸缩臂长度一般均超过五米,其在运输或不使用时,由于母伸缩臂较长,车辆转弯或行走均会造成一定影响,同时必须防止在转弯时伸缩臂不会因惯性及离心力甩出;同时直线行驶时,伸缩臂的悬空端在杠杆力作用下会影响车体前端重量,使车体前轮抓地性下降,影响行驶安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运行稳定性好、行驶安全的折叠式伸缩吊臂机构。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技术方案为:折叠式伸缩吊臂机构,它包括有安装板,安装板底部安装在车架上,安装板顶部设有支撑横梁,支撑横梁两端固定有垂直于地面的支腿套筒,支腿套筒内安装有支腿气缸,支腿气缸的活塞杆向下与地垫连接,支撑横梁中心处安装有旋转座,安装后的旋转座与支撑横梁之间通过固定板加固,旋转座顶部设有旋转盘,旋转盘顶部设有伸缩组件;所述的伸缩组件包括有第一支撑臂、第二支撑臂、第三支撑臂,其中,第一支撑臂底部固定在旋转盘顶部,第一支撑臂顶部设有第一铰座,第一铰座一端与第一支撑臂铰接,第一铰座另一端与第二支撑臂一端连接,第二支撑臂另一端设有第二铰座,第二铰座一端与第二支撑臂支撑臂连接,第二铰座另一端与第三支撑臂一端铰接,第三支撑臂另一端活动套装有伸缩臂,伸缩臂一端伸出第三支撑臂形成吊臂端;第一铰座底部设有第一气缸、第二气缸,所述的第一气缸位于第一支撑臂一侧,第一气缸一端与第一铰座铰接,另一端与旋转盘顶部铰接,第二气缸一端与第一铰座铰接,另一端与第三支撑臂一侧铰接,第三支撑臂另一侧设有第三气缸,第三气缸一端与第三支撑臂铰接,第三气缸另一端与伸缩臂的吊臂端铰接。

所述的旋转座内设有旋转电机,旋转电机的传动轴与旋转盘连接。

所述的第二铰座与第三支撑臂铰接处一侧设有第二气缸铰接座,另一侧设有第三气缸铰接座,第二气缸铰接座与第二气缸铰接,第三气缸铰接座与第三气缸铰接。

本实用新型在采用上述方案后,支撑横梁通过支腿气缸进行支撑,伸缩组件可通过旋转电机带动旋转盘进行旋转,第二支撑臂通过第一气缸带动进行展开或折叠,第三支撑臂通过第二气缸带动进行展开或折叠,伸缩臂通过第三气缸带动进行伸缩;采用多段式折叠后,不使用时可将所有支撑臂折叠收缩在车厢内,有效解决了车辆转弯时对支撑臂的离心力作用,同时,支撑臂折叠收缩后不再产生杠杆作用,使车辆运行稳定性大大增加。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所有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为:参见附图1,本实施例所述的折叠式伸缩吊臂机构包括有安装板15,安装板15底部安装在车架上,安装板15顶部设有支撑横梁2,支撑横梁2两端固定有垂直于地面的支腿套筒,支腿套筒内安装有支腿气缸14,支腿气缸14的活塞杆向下与地垫3连接,支撑横梁2中心处安装有旋转座1,安装后的旋转座1与支撑横梁2之间通过固定板12加固,旋转座1顶部设有旋转盘16,旋转座1内设有旋转电机,旋转电机的传动轴与旋转盘16连接,旋转盘16顶部设有伸缩组件;所述的伸缩组件包括有第一支撑臂4、第二支撑臂5、第三支撑臂6,其中,第一支撑臂4底部固定在旋转盘16顶部,第一支撑臂4顶部设有第一铰座10,第一铰座10一端与第一支撑臂4铰接,第一铰座10另一端与第二支撑臂5一端连接,第二支撑臂5另一端设有第二铰座11,第二铰座11一端与第二支撑臂5支撑臂连接,第二铰座11另一端与第三支撑臂6一端铰接,第三支撑臂6另一端活动套装有伸缩臂13,伸缩臂13一端伸出第三支撑臂6形成吊臂端,所述的第二铰座11与第三支撑臂6铰接处一侧设有第二气缸铰接座,另一侧设有第三气缸铰接座,第二气缸铰接座与第二气缸8铰接,第三气缸铰接座与第三气缸9铰接;第一铰座10底部设有第一气缸7、第二气缸8,所述的第一气缸7位于第一支撑臂4一侧,第一气缸7一端与第一铰座10铰接,另一端与旋转盘16顶部铰接,第二气缸8一端与第一铰座10铰接,另一端与第三支撑臂6一侧铰接,第三支撑臂6另一侧设有第三气缸9,第三气缸9一端与第三支撑臂6铰接,第三气缸9另一端与伸缩臂13的吊臂端铰接。本实施例的支撑横梁通过支腿气缸进行支撑,伸缩组件可通过旋转电机带动旋转盘进行旋转,第二支撑臂通过第一气缸带动进行展开或折叠,第三支撑臂通过第二气缸带动进行展开或折叠,伸缩臂通过第三气缸带动进行伸缩;采用多段式折叠后,不使用时可将所有支撑臂折叠收缩在车厢内,有效解决了车辆转弯时对支撑臂的离心力作用,同时,支撑臂折叠收缩后不再产生杠杆作用,使车辆运行稳定性大大增加。

以上所述之实施例只为本实用新型之较佳实施例,并非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实施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之形状、原理所作的变化,均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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