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电缆运输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930589发布日期:2018-07-13 18:07阅读:120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运输装置,特别涉及一种电缆运输装置,属于运输装置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通常是由几根或几组导线(每组至少两根)绞合而成的类似绳索的电缆,每组导线之间相互绝缘,并常围绕着一根中心扭成,整个外面包有高度绝缘的覆盖层,电缆有电力电缆、控制电缆、补偿电缆、屏蔽电缆、高温电缆、计算机电缆、信号电缆、同轴电缆、耐火电缆、船用电缆、矿用电缆、铝合金电缆等等。它们都是由单股或多股导线和绝缘层组成,用来连接电路、电器等;目前,电工运输电缆时,都是通过卡车运输的,但卡车的体积较大,有些地方卡车进不了,只能通过人工进行搬运,费时费力,且运输时,不同的电缆都堆放在一起,用的时候较为麻烦。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电缆运输装置,通过制造一个专门运输电缆的手推车,在手推车上设了若干滚筒,解决了目前大部分都通过人工进行搬运电缆,费时费力,且运输时,不同的电缆都堆放在一起,用的时候较为麻烦的问题。

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本实用新型一种电缆运输装置,包括装置本体,所述装置本体包括底板,所述底板上固定连接有两个立板,两个所述立板之间连接有若干横杆,所述横杆上均设有若干滚筒,所述滚筒的两端均设有固定件,所述底板的一侧上方连接有固定块,所述固定块上连接有两个固定片,两个所述固定片之间设有伸缩杆,所述伸缩杆的一端连接有固定杆,所述固定杆上固定连接有拉手,所述底板的另一侧上方连接有固定板,所述固定板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两个连接件,两个所述连接件之间通过连接杆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底板的两端均设有滑轮,所述滑轮均通过连接轴与底板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横杆从滚筒的内部穿过。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伸缩杆的另一端设有活动轴,且所述活动轴的两端分别与两个固定片固定连接。

作为本实用新型的一种优选技术方案,所述拉手和连接杆上均设有橡胶套。

本实用新型所达到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是一个专门运输电缆的手推车,通过将卡车改为手推车,避免了出现因为某些地方因为卡车太大,只能通过人工搬运的情况,省时省力,通过在本实用新型的立板之间设了若干横杆,且在横杆上设了若干滚筒,将不同的电缆分类安放,用的时候较为方便,避免出现用的时候,要先进行分类再使用的情况。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是本实用新型俯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侧视图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装置本体;2、底板;3、立板;4、横杆;5、滚筒;6、固定件;7、固定块;8、固定片;9、伸缩杆;10、固定杆;11、拉手;12、固定板;13、连接件;14、连接杆;15、连接轴;16、滑轮;17、活动轴。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电缆运输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装置本体1包括底板2,底板2上固定连接有两个立板3,两个立板3之间连接有若干横杆4,横杆4上均设有若干滚筒5,滚筒5的两端均设有固定件6,底板2的一侧上方连接有固定块7,固定块7上连接有两个固定片8,两个固定片8之间设有伸缩杆9,伸缩杆9的一端连接有固定杆10,固定杆10上固定连接有拉手11,底板2的另一侧上方连接有固定板12,固定板12的上端固定连接有两个连接件13,两个连接件13之间通过连接杆14固定连接。

底板2的两端均设有滑轮16,便于运输电缆,滑轮16均通过连接轴15与底板2连接,横杆4从滚筒5的内部穿过,伸缩杆9的另一端设有活动轴17,且活动轴17的两端分别与两个固定片8固定连接,拉手11和连接杆14上均设有橡胶套,增加手与拉手11之间的摩擦力。

具体的,使用本实用新型时,由于本实用新型是一个专门运输电缆的手推车,且新型的立板3之间设了若干横杆4,且在横杆4上设了若干滚筒5,可将不同的电缆分类安放,遇到卡车无法进入的地方时,将不同的电缆收卷在不同的滚筒5上,再把装置本体1推到要使用电缆的地方,本实用新型可多人一起使用,电缆较多时,一人通过拉手11把装置本体1向前拉动,一人或两人通过连接杆14将装置本体1向前推动,到指定地点时,将电缆从滚筒5上抽下来使用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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