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装卸特种车辆平衡肘的吊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973786发布日期:2018-11-16 23:40阅读:357来源:国知局

本发明涉及特种车辆制造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用于装卸特种车辆平衡肘的吊具。

背景技术

平衡肘是特种车辆行走系统的一个关键部件,用于车轮和车体之间的连接。由于其重量及位置原因,安装和拆卸非常困难:因为重量大,必须借助吊机、天车等起重设备;因为其位置位于特种车辆车体两侧突出的翼子板下方的侧甲板处,拆装时,如采用普通吊链或吊具,必须以长且粗的金属棒(或管)配合使用,且需多人共同用力下压才能保持金属棒(或管)的平衡,而不致于使平衡肘滑脱,造成生产事故。同时,安装平衡肘时,要求位置必须十分准确,而普通吊链等吊具均为刚性件,要想使平衡肘吊装到非常准确的位置、高度,单纯靠控制吊车很难做到,必须通过安装操作者和吊车操作者反复多次协调、配合才能达到。总之,使用普通吊具必须足够多的人力、足够大的场地、谨慎的操作和充分的配合,这给特种车辆的制造和维修造成了较大困难。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所存在的上述不足,本发明提供一种用于装卸特种车辆平衡肘的吊具。

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是:一种用于装卸特种车辆平衡肘的吊具,包括可补偿到位偏差的补偿器(1)、缩短车辆平衡肘一侧阻力臂的c型框架(2)和平衡撬杆(3);

所述c型框架(2)分别与所述补偿器(1)和所述平衡撬杆(3)通过连接环(4)连接;

所述吊具通过所述补偿器(1)与起重设备连接。

优选的,所述补偿器(1)包括:竖直设置的u型吊环(9)、分别横向设于所述u型吊环(9)上的固定板(10)和滑板(8)、依次竖直穿过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且位于所述u型吊环(9)的中间位置设有滑动吊环;

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间设有弹性件(7),用于支撑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

优选的,所述u型吊环(9)的竖直段通过设于所述固定板(10)上端的固定件(11)与其固定连接;

所述u型吊环(9)的竖直段与所述滑板(8)活动连接,用于为所述滑板(8)提供滑动导向;所述u型吊环(9)的圆弧段用于与所述起重设备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分别靠近端部位置设有供所述u型吊环(9)的竖直段贯通的滑动孔,其中间位置设有供所述滑动吊环贯通的滑杆孔。

优选的,所述滑动吊环包括:吊环(6)和与所述吊环(6)下端固定连接的滑杆;

所述滑杆的另一端依次穿过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并通过固定件(11)与所述滑板(8)固定连接;

设于所述固定板(10)上端的所述吊环(6)上端设有用于安装连接环(4)的吊孔;

所述弹性件(7)设置于所述滑杆的径向外侧。

优选的,所述c型框架(2)为沿所述c型框架(2)开口方向对称的结构,包括:竖直设置的c型框架主体(12)和设于所述c型框架主体(12)开口内侧且与其固定连接的加强筋(13);

所述c型框架主体(12)的上下框架分别设有安装所述连接环(4)的多个框架通孔,所述框架通孔呈一字形均匀排列。

优选的,所述平衡撬杆(3)包括:横向依次设置的用于承载平衡肘的承载段(17)、用于支撑平衡肘的中间段(15)和用于以手抓持的细长手柄段(14);

所述承载段(17)和所述中间段(15)间设有用于平衡肘限位的凸缘(16)。

优选的,所述中间段(15)上设有一字排布且与其固定连接的支点支座(18)和固定支座(19);

所述支点支座(18)和所述固定支座(19)分别通过所述连接环(4)与所述c型框架主体(12)的框架通孔连接;

所述支点支座(18)用于吊装时作为所述平衡撬杆(3)的支点;

所述固定支座(19)用于固定所述平衡撬杆(3),通过在固定支座(19)和所述c型框架之间挂装所述连接环(4),使吊装过程中,对所述平衡撬杆(3)进行固定。

优选的,所述连接环(4)设有连接销轴(5)。

优选的,所述弹性件(7)为弹簧。

优选的,所述吊具适用的起重设备包括起重机和吊车。

与最接近的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1)本发明提供的吊具包括:从上至下依次设有补偿器、c型框架、平衡撬杆;所述c型框架分别与所述补偿器和所述平衡撬杆间设有与其固定连接的连接环,只需一人、很小的场地即可轻松、安全地完成装卸平衡肘操作,节省人力场地,使用简单方便,吊装安全可靠,适应力强。

(2)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采用的补偿器可补偿因吊具原因产生的到位偏差,提高适应性。

(3)本发明提供的技术方案,采用c型框架显著缩短平衡肘一侧的阻力臂,减小了平衡需要的主力臂,从而降低操作者需要提供的操作力矩。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的吊具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的补偿器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发明的c型框架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发明的平衡撬杆结构示意图;

其中,1-补偿器;2-c型框架;3-平衡撬杆;4-连接环;5-连接销轴;6-吊环;7-弹性件;8-滑板;9-u型吊环;10-固定板;11-固定件;12-c型框架主体;13-加强筋;14-手柄段;15-中间段;16-中间段;17-承载段;18-支点支座;19-固定支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好地理解本发明,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的技术方案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如图1至图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用于装卸特种车辆平衡肘的吊具,包括可补偿到位偏差的补偿器1、缩短车辆平衡肘一侧阻力臂的c型框架2和平衡撬杆3;

所述c型框架2分别与所述补偿器1和所述平衡撬杆3通过连接环4连接;

所述吊具通过所述补偿器1与所述起重设备连接。

优选的,所述补偿器1包括:竖直设置的u型吊环9、分别横向设于所述u型吊环9上的固定板10和滑板8、依次竖直穿过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且位于所述u型吊环9的中间位置设有滑动吊环;

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间设有弹性件7,用于支撑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

优选的,所述u型吊环9的的竖直段通过设于所述固定板10上端的固定件11与其固定连接;

所述u型吊环9的竖直段与所述滑板8活动连接,用于为所述滑板8提供滑动导向;所述u型吊环9的圆弧段用于与所述起重设备连接。

优选的,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分别靠近端部位置设有供所述u型吊环9的竖直段贯通的滑动孔,其中间位置设有供所述滑动吊环贯通的滑杆孔。

优选的,所述滑动吊环包括:吊环6和与所述吊环6下端固定连接的滑杆;

所述滑杆的另一端依次穿过所述固定板10和所述滑板8,并通过固定件11与所述滑板8固定连接;

设于所述固定板10上端的所述吊环6上端设有用于安装连接环4的吊孔;

所述弹性件7设置于所述滑杆的径向外侧。

优选的,所述c型框架2为沿所述c型框架2开口方向对称的结构,包括:竖直设置的c型框架主体12和设于所述c型框架主体12开口内侧且与其固定连接的加强筋13;

所述c型框架主体12的上下框架分别设有安装所述连接环4的多个框架通孔,所述框架通孔呈一字形均匀排列。

优选的,所述平衡撬杆3包括:横向依次设置的用于承载平衡肘的承载段17、用于支撑平衡肘的中间段15和用于以手抓持的细长手柄段14;

所述承载段17和所述中间段15间设有用于平衡肘限位的凸缘16。

优选的,所述中间段15上设有一字排布且与其固定连接的支点支座18和固定支座19;

所述支点支座18和所述固定支座19分别通过所述连接环4与所述c型框架主体12的框架通孔连接;

所述支点支座18用于吊装时作为所述平衡撬杆3的支点;

所述固定支座19用于固定所述平衡撬杆3,通过在固定支座19和所述c型框架之间挂装所述连接环4,使吊装过程中,对所述平衡撬杆3进行固定。

优选的,所述连接环4设有连接销轴5。

优选的,所述弹性件7为弹簧。

优选的,所述吊具适用的起重设备包括起重机和吊车;所述吊具设于所述起重设备和所述特种车辆的平衡肘之间,用于特种车辆的平衡肘装卸。

具体讲,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一种用于特种车辆平衡肘装卸的吊具,所述吊具包括补偿器1、c型框架2、平衡撬杆3、连接环4和连接销轴5等五种组成构件。

如图2所示,本发明提供的专用吊具中的补偿器,所述补偿器1由带滑杆的吊环6、弹性件7、滑板8、u型吊环9、固定板10和3个固定件11组成,固定件11可采用螺母,弹性件7可采用弹簧;带滑杆的吊环6上端的吊孔用于挂装吊车或起重机的吊钩,下面的滑杆穿过固定板10上的滑动孔,通过固定件11和滑板8固联于一体,滑杆上在固定板和滑板之间装有弹簧7,u型吊环9通过螺母11与固定板固联于一体,u型吊环9的两个直段为滑板8提供滑动导向,圆弧段用于与连接环4相连。

如图3所示,本发明提供的吊具中的c型框架2,所述c型框架2由框架主体12和加强筋13两个金属零件焊接而成,框架主体12呈c型,上下两段相对中间水平面对称,靠近上下两边处各有一组可安装连接环的框架通孔。框架主体开口内侧焊接有加强筋13,其形状完全与框架主体12相吻合,且两端分别突出框架主体12相同距离。

如图4所示,本发明提供的吊具中的平衡撬杆3,所述平衡撬杆3由手柄段14、中间段15、凸缘16、承载段17、支点支座18和固定支座19构成。手柄段14细长,便于以手抓持;中间段15位于手柄段14和承载段17中间,直径较手柄段粗,起到支撑和连接作用;中间段15和承载段17之间制有一个凸缘16,用于平衡肘的限位;承载段17位于平衡撬杆3的最前端,用于承载平衡肘;支点支座18和固定支座19位于中间段上,支点支座18作为吊装时平衡撬杆3的支点,固定支座19用于固定平衡撬杆3,通过在固定支座19和c型框架2之间挂装连接环4,使吊装过程中,对平衡撬杆3进行固定,省去人员操作。

以上仅为本发明的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发明,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做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申请待批的本发明的权利要求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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