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852064发布日期:2020-05-22 20:54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属于小车锁紧装置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



背景技术:

目前生产车间的自动化程度日渐提升中,大多设备已经采用小车完成上下料动作。

小车在上、下料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外物的碰撞或料自身的撞击,小车就会受到突发外力作用或所受力出现不规则变化,以至于小车发生左右晃动甚至侧翻等情况,造成上料效率低下,如果发生侧翻会严重影响小车设备的使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目的在于解决上述问题,解决小车在上、下料过程中往往会受到外物的碰撞或料自身的撞击,小车就会受到突发外力作用或所受力出现不规则变化,以至于小车发生左右晃动甚至侧翻等情况,造成上料效率低下,如果发生侧翻会严重影响小车设备的使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包括:

第一自紧装置,所述第一自紧装置包括:

固定架;

第一锁止锁止部,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位于固定架外部,第一锁止锁止部具有第一锁止锁止面;

引导部,引导部用于引导被引导物沿其引导方向运动;和

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相对于固定架位置固定,引导部与固定架连接;

第二自紧装置,所述第二自紧装置包括:

连接架;

被引导部,被引导部为引导部的被引导物;

第二锁止锁止部,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位于被引导部上,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具有第二锁止面;和

被引导部一端连接在连接架上,另一端设有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

当所述第二自紧装置接近所述第一自紧装置,被引导部在引导部的引导方向移动时,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的第一锁止锁止面和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的第二锁止面接触,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面朝向重力方向。

所述被引导部一端穿入连接架内,被引导部沿引导部的引导方向与连接架滑动连接。

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相对于被引导部位置固定。

所述引导部为斜齿纹条,被引导部为导螺杆,所述导螺杆上具有螺纹,所述斜齿纹条上一个面一端到另一端设有斜齿纹,所述导螺杆的螺纹与斜齿纹条的斜齿纹啮合;所述导螺杆与所述斜齿纹条啮合并从斜齿纹条上一个面一端到另一端移动时,在导螺杆的直径方向上,所述导螺杆沿垂直于斜齿纹条上一个面一端到另一端的方向移动。

所述引导部为一斜坡,第一锁止锁止部位于斜坡一侧,第二锁止锁止部位于被引导部一侧,当被引导部在所述斜坡的一端向另一端移动时,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接近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

所述连接架向外延伸有一段凸出架体,所述凸出架体内具有滑套,被引导部沿引导部的引导方向通过所述滑套与凸出架体滑动连接。

所述固定架顶端外具有一段平面架体,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为所述平面架体,引导部为斜齿纹条,所述平面架体从平面架体内部一位置到平面架体边缘设有上下相通的通槽,所述通槽内的一侧或两侧设有所述斜齿纹条;所述被引导部为导螺杆,所述导螺杆一端与连接架沿导螺杆的长度方向滑动连接,所述导螺杆另一端连接有限位垫圈,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为限位垫圈;限位垫圈的直径大于所述通槽的宽度,所述通槽的宽度大于所述导螺杆的直径,所述导螺杆在伸入所述通槽内时,所述导螺杆与所述斜齿纹条啮合。

所述固定架上设有用于安装在地面上的第一安装孔,所述连接架上设有用于安装在车体上的第二安装孔。

所述固定架具有上表面和用于固定在地面的下表面,所述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间相对固定,所述上表面长度长于所述下表面,所述上表面上具有一个“u”型槽,引导部位于“u”型槽的槽壁一侧或两侧;

连接架具有一个平面和垂直于所述平面的垂直平面,被引导部垂直于所述垂直平面,并与所述垂直平面滑动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小车上下料过程中,采用提供稳定基础的第一自紧装置和与该稳定基础配合的第二自紧装置之间的自锁,通过安装在小车上的第二自紧装置将小车稳定锁紧在第一自紧装置上,在小车受到突发外力所用下或所受力出现不规则变化时,小车将不稳定力传递到稳定基础上,稳定基础受力,使小车不会发生左右摇晃甚至侧翻等情况,小车的上料效率提高。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为:1、连接架;2、滑套;3、被引导部;4、限位垫圈;5、引导部;6、固定架。

具体实施方式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各个实施例中,所涉及的术语为:

固定架6,固定架6其相对于地面固定,用于承受车体传递的不稳定力,以稳定车体平衡,固定架6用于将第一自紧装置固定在地面上或墙体上。

连接架1,连接架1用于连接车体,将第二自紧装置连接在车体上。

第一锁止锁止部,第一锁止锁止部连接在固定架上,第一锁止锁止部用于将车体的不稳定力传递到固定架6上。

第二锁止锁止部,第二锁止锁止部连接在车体上,用于将车体的不稳定力传递到第一锁止锁止部上。

第一锁止锁止面,第一锁止锁止面用于和第二锁止面的面与面之间接触,在车体产生不稳定力趋向于侧翻时,第二锁止面由于与第一锁止锁止面是一个接触面,第一锁止锁止面承受第二锁止面的翻转力,避免第二锁止面翻转,进而使车体免于侧翻。

第二锁止面,第二锁止面用于和第一锁止锁止面面与面之间接触,在车体产生不稳定力趋向于侧翻时,第二锁止面由于与第一锁止锁止面是一个接触面,第二锁止面在第一锁止锁止面的阻止下不会产生翻转,进而使车体免于侧翻。

引导部5,引导部5用于引导被引导物沿其引导方向运动。

被引导部3,被引导部3用于沿引导部5的引导方向运动。

下面,将通过几个具体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方案进行详细介绍说明。

实施例1

请参考图1,其示出了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提供的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结构示意图,该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包括:

第一自紧装置,所述第一自紧装置包括:

固定架6;

第一锁止锁止部,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位于固定架6外部,第一锁止锁止部具有第一锁止锁止面;

引导部5,引导部5用于引导被引导物沿其引导方向运动;和

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相对于固定架6位置固定,引导部5与固定架6连接;

第二自紧装置,所述第二自紧装置包括:

连接架1;

被引导部3,被引导部3为引导部5的被引导物;

第二锁止锁止部,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位于被引导部3上,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具有第二锁止面;和

被引导部3一端连接在连接架1上,另一端设有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

当所述第二自紧装置接近所述第一自紧装置,被引导部3在引导部5的引导方向移动时,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的第一锁止锁止面和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的第二锁止面接触,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面朝向重力方向。

上述实施例中,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由第一自紧装置和第二自紧装置组成,其中第一自紧装置被固定在固定面上,如地面或墙上;第二自紧装置被固定在车体上;

在需要锁定车体时,将车体推向第一自紧装置,并将车体上的第二自紧装置的被引导部3与第一自紧装置的引导部5对准,使被引导部3在引导部5的引导方向运动,由于被引导部3的一端连接有第二锁止锁止部,第二锁止锁止部在被引导部3的带动下会接近第一锁止锁止部,最终,第二锁止锁止部与第一锁止锁止部接触,第一锁止锁止面与第二锁止面接触完成第一自紧装置和第二自紧装置的锁定。

由于第一锁止锁止面朝向重力方向,因此第二锁止锁止部相当于位于第一锁止锁止部和地面之间,又由于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接触,第一锁止锁止面相当于卡死了车体,使车体不能在水平方向旋转,因此防止了车体的侧翻情况的发生。

实施例2

进一步的,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被引导部3一端穿入连接架1内,被引导部3沿引导部5的引导方向与连接架1滑动连接。

上述实施例中,被引导部3的作用是驱动第二锁止锁止部接近第一锁止锁止部,使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锁止面接触,因此作为连接第二锁止锁止部和连接架1的中间件,被引导部3需要与连接架1沿引导部5的引导方向滑动连接。

实施例3

进一步的,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相对于被引导部3位置固定。

上述实施例中,第二锁止锁止部需要相对于被引导部3位置固定,如此被引导部3才能将车体的不稳定侧翻力通过被引导部3和第二锁止锁止部传递到第一自紧装置上。进而使车体的不稳定力通过第一自紧装置承受抵消掉。

实施例4

进一步的,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引导部5为斜齿纹条,被引导部3为导螺杆,所述导螺杆上具有螺纹,所述斜齿纹条上一个面一端到另一端设有斜齿纹,所述导螺杆的螺纹与斜齿纹条的斜齿纹啮合;所述导螺杆与所述斜齿纹条啮合并从斜齿纹条上一个面一端到另一端移动时,在导螺杆的直径方向上,所述导螺杆沿垂直于斜齿纹条上一个面一端到另一端的方向移动。

上述实施例中,引导部5和被引导部3分别为斜齿纹条和导螺杆,斜齿纹条上的斜齿纹和导螺杆上的螺纹相互啮合,导螺杆与斜齿纹条啮合的情况下,导螺杆在斜齿纹条上移动时,斜齿纹条起到对导螺杆的移动方向进行引导的作用,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垂直于该斜齿纹条的引导方向,因此导螺杆在斜齿纹条的引导方向进行移动时,第一锁止锁止面会逐渐接近第二锁止面,并最终使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的表面接触。

实施例5

进一步的,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引导部5为一斜坡,第一锁止锁止部位于斜坡一侧,第二锁止锁止部位于被引导部3一侧,当被引导部3在所述斜坡的一端向另一端移动时,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接近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

上述实施例中,引导部5也可以为一个斜坡,被引导部3能在该斜坡的一端移动到斜坡的另一端,在斜坡的作用下,被引导部3也能够做到将第一锁止锁止部与第二锁止锁止部接近,并使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的表面接触。

实施例6

进一步的,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固定架6顶端外具有一段平面架体,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为所述平面架体,引导部5为斜齿纹条,所述平面架体从平面架体内部一位置到平面架体边缘设有上下相通的通槽,所述通槽内的一侧或两侧设有所述斜齿纹条;所述被引导部3为导螺杆,所述导螺杆一端与连接架1沿导螺杆的长度方向滑动连接,所述导螺杆另一端连接有限位垫圈4,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为限位垫圈4;限位垫圈4的直径大于所述通槽的宽度,所述通槽的宽度大于所述导螺杆的直径,所述导螺杆在伸入所述通槽内时,所述导螺杆与所述斜齿纹条啮合。

上述实施例中,连接架1的一端开有圆形通孔,圆形通孔内安装有直线轴承或滑套,将导螺杆一端与连接架1沿导螺杆的长度方向滑动连接;优选的,导螺杆的顶部制出端头,用于防止导螺杆从连接架1脱出,其作用为限位作用。

在导螺杆上,导螺杆与连接架1连接处的下方存在一定长度的光轴,用来配合直线轴承或滑套进行滑动,光轴下方为用于与斜齿纹条啮合的梯形斜螺纹结构或矩形螺纹,在梯形斜螺纹结构或矩形螺纹下方设有限位垫圈4,限位垫圈4固定在导螺杆上或直接螺纹连接在导螺杆上;优选的,限位垫圈4的内圈上具有内螺纹,限位垫圈4与导螺杆螺纹连接,该优选实施方式方便用户调整限位垫圈4在导螺杆上的位置,进而调整第一自紧装置与第二自紧装置之间的连接位置。

固定架6一端开有上下相通的通槽,该通槽的内部侧壁上设有斜齿纹条,斜齿纹条上制有与梯形螺纹或矩形螺纹所匹配的斜螺纹,其与导螺杆上的梯形螺纹或矩形螺纹实现完全啮合,在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的锁定上,若小车的不稳定力为水平方向,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会相互水平滑动,在滑动到一定距离后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会脱离,导致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的锁定解除,而在固定架6一端开有上下相通的通槽时,由于导螺杆插入于该通槽内,因此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的水平方向上具有相互滑动的趋势时,通槽与导螺杆会将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的水平滑动锁定。

在具有斜齿纹条的通槽、导螺杆和限位垫圈4之间,通槽大于导螺杆的直径且通槽小于限位垫圈4的直径,目的是小车运行过程中导螺杆能进入通槽内与斜齿纹条发生啮合运动,且限位垫圈4的上表面能与固定架6上位于通槽下方的一个表面产生面与面的接触。

连接架1通过螺钉固定在小车侧板上,随小车一起运动,导螺杆沿其长度方向可在连接架1的竖直方向自由滑动,当小车携带第二自紧装置接近第一锁止锁止部,导螺杆与斜齿纹条在啮合作用下,导螺杆竖直向上运动,导螺杆带动限位垫圈4也向上运动,限位垫圈4与连接架1的一个面接触,小车由于限位垫圈4与连接架1接触的面的互限制运动,小车与地面产生了相互固定的状态,因此实现了小车的自锁紧目的。

实施例8

进一步的,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固定架6上设有用于安装在地面上的第一安装孔,所述连接架1上设有用于安装在车体上的第二安装孔。

上述实施例中,优选的,固定架6需要安装在地面,而连接架1安装在车体上。

实施例9

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相对于地面固定,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在车体上固定,所述第一锁止锁止部与所述第二锁止锁止部接触的面正对地面。

上述实施例中,在第一自紧装置和第二自紧装置对车体进行定位时,第一锁止锁止部与第二锁止锁止部接触的面需要正对地面,因为车体的重力问题,第一锁止锁止部与第二锁止锁止部接触的面若正对地面,第二锁止面与车体的轮胎会相对位于第一锁止锁止面和地面之间,加上第一锁止锁止面和第二锁止面之间面于面的转动锁定,以此使车体锁定。

实施例10

请参考图1,本实用新型一种定点停车自锁紧装置的另一实施例,所述固定架6具有上表面和用于固定在地面的下表面,所述上表面和下表面之间相对固定,所述上表面长度长于所述下表面,所述上表面上具有一个“u”型槽,引导部5位于“u”型槽的槽壁一侧或两侧;

连接架1具有一个平面和垂直于所述平面的垂直平面,被引导部3垂直于所述垂直平面,并与所述垂直平面滑动连接。

上述实施例中,该固定架可以有效固定小车,固定架6上表面长度长于下表面,可有效节省材料,并且方便“u”型槽的设置。

需要说明,本实施例中所有方向性指示(诸如上、下、左、右、前、后……)仅用于解释在某一特定姿态(如附图所示)下各部件之间的相对位置关系、运动情况等,如果该特定姿态发生改变时,则该方向性指示也相应地随之改变。

另外,涉及“第一”、“第二”等的描述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其相对重要性或者隐含指明所指示的技术特征的数量。由此,限定有“第一”、“第二”的特征可以明示或者隐含地包括至少一个该特征。

各个实施例之间的技术方案可以相互结合,但是必须是以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为基础,当技术方案的结合出现相互矛盾或无法实现时应当认为这种技术方案的结合不存在,也不在本实用新型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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