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510285发布日期:2022-01-15 09:19阅读: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储存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


背景技术:

2.方管角钢简称方钢管,又叫方管,是方形管材的一种称呼,也就是边长相等的的钢管,是带钢经过工艺处理卷制而成,一般是把带钢经过拆包、平整、卷曲、焊接形成圆管,再由圆管轧制成方形管然后剪切成需要长度。方管按照生产工艺可以分为热轧无缝方管、冷拔无缝方管、挤压无缝方管、焊接方管等,方管的原材料——带钢一般会储存在专用货架上。
3.公开号为cn206735144u的专利公开了一种钢卷原材料存储三角货架,包括底座、上部支撑座,底座包括由第一横杆、第一纵杆、第二横杆、第二纵杆依次为边的水平的长方形底部支撑,底座上第一纵杆和第二纵杆的中点连线两侧对称设置有第三横杆和第四横杆。但是现有的储存装置不能够根据需要进行短距离移动,灵活性差。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包括货架,所述货架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调节箱,调节箱的顶部内壁固定安装有固定板,调节箱靠近固定板的一侧开设有通孔,通孔内转动安装有蜗杆,蜗杆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内,且转动安装在固定板的一侧,蜗杆的另一端延伸至调节箱外,且固定安装有手柄,手柄的一侧开设有方孔,方孔内滑动安装有直杆,且直杆的两端均延伸至方孔外,调节箱靠近手柄的一侧以蜗杆为中心环形均匀开设有多个卡槽,且卡槽与直杆相适配,调节箱底部的两侧均开设有矩形孔,调节箱的底部内壁固定安装有两个支撑板,且两个矩形孔位于两个支撑板之间,两个支撑板相互靠近的一侧顶部均固定安装有滑板,调节箱内设有两个移动板。
7.优选的,两个移动板相互远离的一侧均开设有滑槽,且两个滑板分别滑动安装在两个滑槽内。
8.优选的,所述移动板的底部转动安装有两个移动轮,且两个移动轮的底端均延伸至矩形孔内。
9.优选的,两个移动板的顶部均开设有螺纹槽,两个螺纹槽内分别螺纹安装有第一螺杆和第二螺杆。
10.优选的,所述第一螺杆和第二螺杆的顶端均延伸至移动板的上方,且均转动安装在调节箱的顶部内壁上。
11.优选的,所述第一螺杆和第二螺杆上均固定套接有链轮,且两个链轮之间套接有
同一个链条。
12.优选的,所述第一螺杆上固定套接有位于链轮上方的蜗轮,且蜗轮与蜗杆相啮合。
13.本实用新型中,所述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使用时,向左拉动直杆,使得直杆移出卡槽,从而解除了对手柄的限位,转动手柄,带动与手柄固定连接的蜗杆转动,从而能够带动与蜗杆相啮合的蜗轮转动,因蜗轮固定套接在第一螺杆上,故而能够带动第一螺杆转动,从而使得固定套接在第一螺杆上的链轮转动,因两个链轮之间套接有同一个链条,故而能够通过链条带动另一个链轮转动,因另一个链轮固定套接在第二螺杆上,故而能够带动第二螺杆转动,使得第一螺杆和第二螺杆同步转动,因滑板和滑槽的设置,使得移动板只能竖直移动,因第一螺杆和第二螺杆分别螺纹安装在两个螺纹槽内,而螺纹槽开设在移动板的顶部,故而随着第一螺杆和第二螺杆的同步转动,能够带动两个移动板同步向下移动,从而带动转动安装在移动板底部的移动轮向下移动,当移动轮着地,且调节箱远离地面时,停止转动手柄,然后向右推动直杆,使得直杆插入卡槽内,从而限制手柄转动,将移动轮固定在当前位置,从而便于整个装置的移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操作便捷,不仅能够控制移动轮的伸出,而且能够对移动轮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便于储存装置的移动,提高了灵活性。
附图说明
14.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15.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的图1的a部分结构示意图;
16.图3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的图1的b部分结构示意图。
17.图中:1货架、2调节箱、3固定板、4通孔、5蜗杆、6手柄、7方孔、8直杆、9卡槽、10矩形孔、11支撑板、12滑板、13移动板、14滑槽、15移动轮、16螺纹槽、17第一螺杆、18第二螺杆、19链轮、20链条、21蜗轮。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19.实施例一
20.参照图1-3,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包括货架1,所述货架1的底部固定安装有调节箱2,调节箱2的顶部内壁固定安装有固定板3,调节箱2靠近固定板3的一侧开设有通孔4,通孔4内转动安装有蜗杆5,蜗杆5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2内,且转动安装在固定板3的一侧,蜗杆5的另一端延伸至调节箱2外,且固定安装有手柄6,转动手柄6,能够带动蜗杆5转动,手柄6的一侧开设有方孔7,方孔7内滑动安装有直杆8,且直杆8的两端均延伸至方孔7外,调节箱2靠近手柄6的一侧以蜗杆5为中心环形均匀开设有多个卡槽9,且卡槽9与直杆8相适配,调节箱2底部的两侧均开设有矩形孔10,调节箱2的底部内壁固定安装有两个支撑板11,且两个矩形孔10位于两个支撑板11之间,两个支撑板11相互靠近的一侧顶部均
固定安装有滑板12,调节箱2内设有两个移动板13。
21.本实用新型中,两个移动板13相互远离的一侧均开设有滑槽14,且两个滑板12分别滑动安装在两个滑槽14内,两个滑板12只能在滑槽14内竖直滑动,从而使得移动板13只能竖直移动。
22.本实用新型中,移动板13的底部转动安装有两个移动轮15,且两个移动轮15的底端均延伸至矩形孔10内,移动板13移动,能够带动移动轮15移动。
23.本实用新型中,两个移动板13的顶部均开设有螺纹槽16,两个螺纹槽16内分别螺纹安装有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同步转动,能够带动两个移动板13竖直移动。
24.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的顶端均延伸至移动板13的上方,且均转动安装在调节箱2的顶部内壁上。
25.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上均固定套接有链轮19,且两个链轮19之间套接有同一个链条20,第一螺杆17转动,能够带动固定套接在第一螺杆17上的链轮19转动,从而通过链条20带动另一个链轮19转动,继而带动第二螺杆18转动,使得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同步转动。
26.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螺杆17上固定套接有位于链轮19上方的蜗轮21,且蜗轮21与蜗杆5相啮合,蜗杆5转动,能够带动蜗轮21转动,从而使得第一螺杆17转动。
27.实施例二
28.参照图1-3,一种门方管角钢的原材料的储存装置,包括货架1,所述货架1的底部固定焊接有调节箱2,调节箱2的顶部内壁固定焊接有固定板3,调节箱2靠近固定板3的一侧凿有通孔4,通孔4内转动安装有蜗杆5,蜗杆5的一端延伸至调节箱2内,且转动安装在固定板3的一侧,蜗杆5的另一端延伸至调节箱2外,且固定焊接有手柄6,手柄6的一侧凿有方孔7,方孔7内滑动安装有直杆8,且直杆8的两端均延伸至方孔7外,调节箱2靠近手柄6的一侧以蜗杆5为中心环形均匀凿有多个卡槽9,且卡槽9与直杆8相适配,调节箱2底部的两侧均凿有矩形孔10,调节箱2的底部内壁固定焊接有两个支撑板11,且两个矩形孔10位于两个支撑板11之间,两个支撑板11相互靠近的一侧顶部均固定焊接有滑板12,调节箱2内设有两个移动板13。
29.本实用新型中,两个移动板13相互远离的一侧均凿有滑槽14,且两个滑板12分别滑动安装在两个滑槽14内。
30.本实用新型中,移动板13的底部转动安装有两个移动轮15,且两个移动轮15的底端均延伸至矩形孔10内。
31.本实用新型中,两个移动板13的顶部均凿有螺纹槽16,两个螺纹槽16内分别螺纹安装有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
32.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的顶端均延伸至移动板13的上方,且均转动安装在调节箱2的顶部内壁上。
33.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上均固定套接有链轮19,且两个链轮19之间套接有同一个链条20。
34.本实用新型中,第一螺杆17上固定套接有位于链轮19上方的蜗轮21,且蜗轮21与蜗杆5相啮合。
35.本实用新型中,使用时,向左拉动直杆8,使得直杆8移出卡槽9,从而解除了对手柄6的限位,转动手柄6,带动与手柄6固定连接的蜗杆5转动,从而能够带动与蜗杆5相啮合的蜗轮21转动,因蜗轮21固定套接在第一螺杆17上,故而能够带动第一螺杆17转动,从而使得固定套接在第一螺杆17上的链轮19转动,因两个链轮19之间套接有同一个链条20,故而能够通过链条20带动另一个链轮19转动,因另一个链轮19固定套接在第二螺杆18上,故而能够带动第二螺杆18转动,使得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同步转动,因滑板12和滑槽14的设置,使得移动板13只能竖直移动,因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分别螺纹安装在两个螺纹槽16内,而螺纹槽16开设在移动板13的顶部,故而随着第一螺杆17和第二螺杆18的同步转动,能够带动两个移动板13同步向下移动,从而带动转动安装在移动板13底部的移动轮15向下移动,当移动轮15着地,且调节箱2远离地面时,停止转动手柄6,然后向右推动直杆8,使得直杆8插入卡槽9内,从而限制手柄6转动,将移动轮15固定在当前位置,从而便于整个装置的移动。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操作便捷,不仅能够控制移动轮的伸出,而且能够对移动轮的位置进行固定,从而便于储存装置的移动,提高了灵活性。
36.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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