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0787578阅读:430来源:国知局
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的制作方法
【专利摘要】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本实用新型主体结构采用单开门箱式钢板结构,箱门与箱体采用铰链式连接,箱门关闭时有锁紧机构,箱体上部有透气防爆缓冲区,透气防爆缓冲区由4层组成,从上到下分别为塑料防潮盖、钢质上百叶窗、透气防爆缓冲层、钢质下百叶窗。塑料防潮盖用于防水防潮,钢质上百叶窗、钢质下百叶窗均由钢板或角钢倾斜排列焊接制成并安装在箱体,固体碎片不能穿过,气体可流通,通气防爆缓冲层采用多层铁丝网叠加结构或金属球堆积结构。透气防爆缓冲层作用是缓冲爆燃碎片并通过小孔作用灭火,固体碎片不能穿过,气体灭火后可缓和流出。
【专利说明】
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
技术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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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1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
【背景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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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2]目前,烟花爆竹是一种大众消费性品,也是一种危险品,在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主要采用普通纸箱包装,无安全防护措施,当因某种原因其中一箱发生爆燃时,碎片散射四周,会引起其他箱烟花爆竹殉爆,引发更大规模的爆燃事故。近年来,烟花爆竹在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中意外爆燃事故频有发生,造成大量人员及财产损失。

【发明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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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3]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是提供一种具有防爆功能的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
[0004]本实用新型的发明目的主要是通过下述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采用钢制箱体结构,箱体上方有透气防爆过滤层,箱体内发生意外爆燃时,爆燃废气经透气防爆缓冲层过滤灭火后排出,火焰及固体碎片经过滤灭火废气不会引燃其他物质。
[0005]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结构采用单开门钢板焊接箱式结构,底面、三侧面、箱门采用厚度为2?15mm钢板焊接结构,箱门与箱体采用铰链式连接,箱门关闭时有锁紧机构,箱体及箱门连接强度保证内部发生爆燃时箱体不变形,门不会冲开,箱体底部有脚轮便于移动,箱体外表面喷红色漆,并有危险品标志及每个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唯一的数字标识码,用于周转使用时区分所有者。
[0006]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上部有透气防爆缓冲区,透气防爆缓冲区由4层组成,从上到下分别为塑料防潮盖、钢质上百叶窗、透气防爆缓冲层、钢质下百叶窗。塑料防潮盖用于防水防潮,内部发生爆燃后可受力自动脱离。钢质上百叶窗、钢质下百叶窗均由钢棒、钢板或角钢倾斜排列焊接制成并安装在箱体,气体可流通,透气防爆缓冲层采用多层铁丝网叠加结构或金属球堆积结构。透气防爆缓冲层作用是缓冲爆燃碎片并通过小孔作用灭火,固体碎片不能穿过,气体通过透气防爆缓冲层灭火后缓和流出。钢质下百叶窗用于透气并防止内部爆燃后冲击损坏透气防爆缓冲层,钢质上百叶窗用于透气并防止透气防爆缓冲层受冲击后飞出。
[0007]本实用新型可实现烟花爆竹的安全储运,用于符合GB10631《烟花爆竹安全与质量》要求的烟花爆竹的生产、储存、运输、销售过程,
【附图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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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008]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0009]附图是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示意图
[0010]I为防潮盖,2为钢质上百叶窗,3为透气防爆缓冲层,4为钢质下百叶窗,5为箱体,6为脚轮,7为箱门。【具体实施方式】:
[0011]烟火爆竹生产后,打开箱门7装入烟花爆竹,然后关上箱门7并锁紧,烟花爆竹储存在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内,完成厂家销售、运输、储存、零售全过程,直至零售时取出供给用户使用;烟火爆竹在箱内意外爆燃后,火焰及爆炸碎片及气体经钢质下百叶窗4进入透气防爆缓冲层3过滤再由钢质上百叶窗2,防潮盖I被气体顶开,火焰在透气防爆缓冲层被灭火,碎片留在箱内,灭火后废气排出箱外,可防止引发连续殉爆。
[0012]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非用于限定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主权项】
1.一种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其特征在于采用单开门钢板箱式结构,箱体底面、3个侧面及箱门采用厚度为2?15mm钢板焊接结构,箱门与箱体采用铰链式连接,门关闭时有锁紧机构,箱体底部有脚轮便于移动,箱体外表面喷红色漆,并有危险品标志及每个烟花爆竹防爆安全储运箱唯一的数字标识码;箱体上部有透气防爆缓冲区,透气防爆缓冲区由4层组成,从上到下分别为塑料防潮盖、钢质上百叶窗、透气防爆缓冲层、钢质下百叶窗,塑料防水盖主要用于防水防潮,内部发生爆燃后可受力自动脱离,钢质上百叶窗、钢质下百叶窗采用钢棒、钢板或角钢倾斜排列焊接制成,均安装在箱体上,透气防爆缓冲层采用多层铁丝网叠加结构或金属球堆积结构并通过小孔作用灭火,气体可流通,火焰及固体碎片不能通过。
【文档编号】B65D43/14GK205470269SQ201620112425
【公开日】2016年8月17日
【申请日】2016年1月30日
【发明人】刘弘民, 刘锴乐
【申请人】刘弘民, 刘锴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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