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169514阅读:701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的制造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属于切割设备技术领域,特指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



背景技术:

原料在经过挤出机熔融挤出之后,形成塑料条,由于高热的塑料条黏性很高,不利于切割和后续处理,因此需要对其进行降温,目前一般是将其通过冷水槽,来达到降温效果,但是呢,塑料条上会有水分,在切割时,会导致切料机内部的零件沾满水,长时间后会出现生锈,因此使得切料机的维修和保养频率较高,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结构简单,操作方便还可以对塑料条进行烘干的塑料切料机。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这样实现的: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包括了机箱和支撑座,所述机箱左右两侧壁上分别设有进料口和出料口,所述机箱内在同一水平线上设有牵引装置和切料装置,对塑料条进行一个拉伸和切割,所述牵引装置包括上引导辊和下引导辊,在上引导辊和下引导辊的挤压下使得塑料条压制成扁平状,所述切料装置包括切割轮和电机,其中,所述进料口外侧上设有圆柱形塑料滚轮,所述塑料滚轮上均匀的开有多个卡槽,将多个塑料条通过卡槽分开,然后进入到所述进料口,防止在拉伸和切割时发生卷绕,所述塑料滚轮侧边设有擦干装置,所述擦干装置由支撑架、上夹板和下夹板组成,所述上夹板和下夹板均位于所述支撑架上,根据需要两夹板可进行上下移动调整,所述上夹板和下夹板上设有相互对应的海绵块,所述机箱内侧壁上端还设有热吹风扇。所述切料装置的下端设置有隔板,所述出料口的下端面位于所述隔板上。将带有少量水分的塑料条通过擦干装置,进行去水,然后进一步通过热吹风扇,进行烘干,可防止切料装置出现生锈,而且还可以避免切割后的塑料条黏合在一起。

据上所述的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其中,所述出料口连接有帆布套,所述帆布套分为上端口和下端口,所述上端口的半径大于所述下端口的半径,所述上端口连接固定在所述出料口上。

据上所述的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其中,所述海绵块是黏贴在所述上夹板上和所述下夹板上,使用较长时间后,可进行更换、清洗。

据上所述的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其中,所述隔板倾斜设置在所述机箱内,以减少死角,使得将塑料粒全部都从出料口流出。

本实用新型相比现有技术突出且有益的技术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对一些沾有少量水分的塑料条可进行除水和烘干,防止了在切割塑料条时部分水进入到切料机上,使其发生生锈,而且结构较为简单、实用,占用空间小,所切割出的塑料粒大小均匀成品率较高。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塑料滚轮的结构示意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擦干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帆布套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机箱;2-支撑座;3-进料口;4-出料口;5-上引导辊;6-下引导辊;7-切割轮;8-塑料滚轮;9-卡槽;10-支撑架;11-上夹板;12-下夹板;13- 海绵块;14-热吹风扇;15-隔板;16-帆布套。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以具体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描述,参见图1—4:一种有烘干功能的塑料切料机,包括了机箱1和支撑座2,所述机箱1左右两侧壁上分别设有进料口3和出料口4,所述机箱1内在同一水平线上设有牵引装置和切料装置,对塑料条进行一个拉伸和切割,所述牵引装置包括上引导辊5和下引导辊6,在上引导辊5和下引导辊6的挤压下使得塑料条压制成扁平状,所述切料装置包括切割轮7和电机,其中,所述进料口3外侧上设有圆柱形塑料滚轮8,所述塑料滚轮8上均匀的开有多个卡槽9,将多个塑料条通过卡槽9分开,然后进入到所述进料口3,防止在拉伸和切割时发生卷绕,所述塑料滚轮8侧边设有擦干装置,所述擦干装置由支撑架10、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组成,所述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均位于所述支撑架10上,根据需要两夹板可进行上下移动调整,所述上夹板11和下夹板12上设有相互对应的海绵块13,所述机箱1 内侧壁上端还设有热吹风扇14。所述切料装置的下端设置有隔板15,所述出料口4的下端面位于所述隔板15上。将带有少量水分的塑料条通过擦干装置,进行去水,然后进一步通过热吹风扇14,进行烘干,可防止切料装置出现生锈,而且还可以避免切割后的塑料条黏合在一起。

进一步优化,其中,所述出料口4连接有帆布套16,所述帆布套16分为上端口和下端口,所述上端口的半径大于所述下端口的半径,所述上端口连接固定在所述出料口4上。

进一步优化,其中,所述海绵块13是黏贴在所述上夹板11上和所述下夹板12上,使用较长时间后,可进行更换、清洗。

进一步优化,其中,所述隔板15倾斜设置在所述机箱1内,以减少死角,使得将塑料粒全部都从出料口4流出。

上述实施例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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