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光源驱动电路,特别是涉及一种lcd光固化3d打印机光源驱动电路,属于光源驱动电路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现有光固化3d打印机类别有sla、dlp、lcd,在lcd类光固化3d打印机中其工作核心就是将需要打印的物体通过计算机进行切片为一层层的图片,利用液晶屏lcd成像层层显示,再通过紫外光对层层图片进行树脂固化,这样每层固化出来的树脂片会叠加成实体,在每层的光固化过程中对光亮度参数要求甚高,此参数是直接影响每层树脂固化的厚度和尺寸,所以对光源的光亮度控制就是直接影响机器的打印精度。
一般lcd光固化3d打印机使用的光源类型均是led灯珠,由于led的光电特性,在其电流极限参数范围内流过led的电流越大,它的发光亮度就越高,也就是led的亮度与通过它的电流呈正比。
目前对于led的亮度调节不够精准,因其通过紫外光对层层图片进行树脂固化,这样每层固化出来的树脂片会叠加成实体,在每层的光固化过程中对光亮度参数要求甚高,此参数是直接影响每层树脂固化的厚度和尺寸,所以对光源的光亮度控制就是直接影响机器的打印精度,所以对于精准调节亮度的改进是有必要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提供一种lcd光固化3d打印机光源驱动电路,通过反馈电路检测到的实际的反馈值与处理器中设定的电流值比较,通过处理器输出合适的电压值进入驱动电路,通过驱动电路输出相应变化的电压值实现对led灯珠亮度的精准调节,起到打印机的打印精度的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可以通过采用如下技术方案达到:
一种lcd光固化3d打印机光源驱动电路,包括处理器、驱动电路和反馈电路,所述反馈电路通过vout引脚与所述处理器连接,所述处理器通过可以输出可调电压值的端口与所述驱动电路连接。
优选的,所述驱动电路中vfh端并接电阻r4,电阻r4的另一端与所述处理器可以输出可调电压值的端口连接。
优选的,所述处理器可以输出可调电压值的端口输出的ve的值大小与vo为反比。
优选的,所述驱动电路中驱动开关管的芯片为tps40057。
优选的,所述反馈电路为acs712电流传感器。
优选的,所述反馈电路检测的实际电流值输入至所述处理器内。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通过反馈电路检测到的实际的反馈值与处理器中设定的电流值比较,通过处理器改变ve值来调节出合适的负载电流,并将负载电流输出至电阻r4上,通过驱动电路实现对led灯珠亮度的精准调节,从而起到打印机的打印精度的作用。
附图说明
图1为现有技术中驱动电路图;
图2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一种lcd光固化3d打印机光源驱动电路的一优选实施例的驱动电路图;
图3为按照本实用新型的一种lcd光固化3d打印机光源驱动电路的一优选实施例的反馈电路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加清楚和明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实施例及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描述,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不限于此。
如图1所示,为现有技术中的驱动电路,通过公式:
由上述公式可知if=ib;ib=vfb/rbias=0.7/rbias;vo=if*r1+0.7。
当改变rbisa阻值,因此改变ib的大小,既可改变vo输出电压值。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如图2所示,驱动电路中vfh端并接电阻r4,电阻r4的另一端与处理器可以输出可调电压值的端口连接。
由现有技术的公式推导的:
vo=0.7+r1*[0.7/rbias-(ve-0.7)/r4]。
即ve的值大小与vo呈反比,因此当外部ve电压的改变就能实现对vo电压的调节。
在本申请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反馈电路为acs712电流传感器。
该反馈电路起到能够反馈负载电路大小的功能,反馈电路通过vout引脚与处理器连接,通过处理器进行程序判断,将设定值的电流值与vout的反馈值进行比较。
该处理器可以为任何能够与pc端相适配的任何一种处理器。
由上述实施例得出,通过反馈电路检测到的实际的反馈值与处理器中设定的电流值比较,通过处理器改变ve值来调节出合适的负载电流,并将负载电流输出至电阻r4上,通过驱动电路实现对led灯珠亮度的精准调节,从而起到打印机的打印精度的作用。
如图2-图3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lcd光固化3d打印机光源驱动电路的工作过程如下:
步骤1:通过反馈电路检测到的实际的反馈值与处理器中设定的电流值比较;
步骤2:通过处理器改变ve值来调节出合适的负载电流,并将负载电流输出至电阻r4上;
步骤3:通过驱动电路实现对led灯珠亮度的精准调节,从而起到打印机的打印精度的作用。
综上所述,在本实施例中,通过反馈电路检测到的实际的反馈值与处理器中设定的电流值比较,通过处理器改变ve值来调节出合适的负载电流,并将负载电流输出至电阻r4上,通过驱动电路实现对led灯珠亮度的精准调节,从而起到打印机的打印精度的作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实施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所公开的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