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形成轮胎的模具段,包括:
第一细缝元件,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具有第一细缝元件窄部和第一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具有凹连接件;
第二细缝元件,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具有第二细缝元件窄部和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具有凸连接件;以及
模具段基部,所述模具段基部接收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的凹连接件接收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凸连接件。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模具段基部由聚硫可铸造模具橡胶制成,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被迫使进入聚硫可铸造模具橡胶中以被接收在其中,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窄部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窄部被定位为比所述第一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更靠近所述模具段基部。
3.根据权利要求1或2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凹连接件是被限定在所述第一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中的狭槽,并且其中,所述凸连接件是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支腿,其中,当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的凹连接件接收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凸连接件时,所述第一支腿位于所述狭槽内。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位于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处,并且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窄部从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偏移且不位于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处;
其中,所述第一支腿位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处,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窄部位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处,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偏移且不位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处。
5.根据权利要求3或4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具有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支腿间隔开一距离的第二支腿,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支腿和第二支腿两者接合。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具有第二末端部,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窄部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均位于所述第二末端部处。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具有第二末端部,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窄部位于所述第二末端部处,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与所述第二末端部间隔开且不位于所述第二端部处。
8.根据权利要求5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支腿的长度为至少4毫米,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二支腿的长度为至少4毫米,并且其中,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支腿到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二支腿的距离为至少16毫米,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仅具有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中的单个。
9.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支腿是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在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处的唯一支腿,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的长度从8毫米到小于24毫米。
10.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模具段,其中,存在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二支腿和第三支腿,并且其中,存在成对的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支腿、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二支腿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三支腿位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的同等处,并且其中,所述成对的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的长度大于或等于70毫米。
11.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窄部相对于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的偏移为1毫米,并且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相对于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第一末端部的偏移为1毫米。
12.根据权利要求1至11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具段,其中,当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的凹连接件接收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的凸连接件时,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窄部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窄部彼此接合。
13.根据权利要求1至12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和所述第二细缝元件被用于在轮胎中形成泪滴状纵向细缝。
14.根据权利要求1至13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具有限定了第一细缝元件空隙的第一细缝元件嵌入端部,其中,当所述模具段基部接收所述第一细缝元件时,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嵌入端部位于所述模具段基部内;
其中,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具有限定了第二细缝元件空隙的第二细缝元件嵌入端部,其中,当所述模具段基部接收所述第二细缝元件时,所述第二细缝元件嵌入端部位于所述模具段基部内。
15.根据权利要求1至14中任一项所述的模具段,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具有第一细缝元件第一末端部,并且所述凹连接件位于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第一末端部处,其中,所述第一细缝元件具有第一细缝元件第二末端部,以及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窄部和所述第一细缝元件泪滴状部分均位于所述第一细缝元件第二末端部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