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850029阅读:276来源:国知局
一种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支撑装置,具体涉及一种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



背景技术:

锅炉受热面通常是指接触火焰或烟气一侧之金属表面积(另一侧接触水或导热油),目前对于锅炉受热面的支撑结构主要采用两个管架双向压制加工,根据受热面管子规格来确定管架的弯曲半径,利用对扣的两个管架宽度差来进行焊接,以达到支撑管束的目的。但是现有的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的钢板需要进行热弯处理,存在制作周期长和成本高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的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的钢板需要进行热弯处理,存在制作周期长和成本高的问题。进而提供一种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包括两个钢板,它还包括上限位件、多个左右限位件和多个下限位件,多个受热圆管由上至下依次等间距设置,两个钢板沿多个受热圆管的径向方向相扣设置,上限位件固定安装在最上面一个受热圆管两侧的钢板上,每个受热圆管的轴向最低点均有一个下限位件固定连接在两侧钢板上,每个受热圆管的左右两端分别连接一个左右限位件,且左右限位件与两侧钢板共同实现左右限位。上限位件为长条形限位件。上限位件为圆柱形限位件。左右限位件均为圆柱钢。

上限位件采用焊接的方式固定安装在最上面一个受热圆管两侧的钢板上,每个受热圆管的轴向最低点均采用一个下限位件固定焊接在两侧钢板上,每个受热圆管的左右两端分别焊接一个左右限位件,且左右限位件与两侧钢板共同实现左右限位。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效果:

1、本实用新型对钢板的加工经济方便,无需特殊进行热弯工序制造,制造周期缩短一半,安装周期减少三分之一,而且安装简单、方便。

2、本实用新型的钢板与圆钢(指上限位件2、多个左右限位件3和多个下限位件4的材质在实际使用时为圆钢)的焊接可再地面完成,一系列的装配均在地面完成,解决了与管束装配过程中因结构限制而无法实现焊接的问题;

3、本实用新型使管束受限而又不完全受限。很好的解决了管束因为膨胀而变形胀裂问题。

4、本实用新型用于固定管束的钢板和圆钢制造简单,质量轻,解决了原管束支撑制造复杂、质量重,安装焊接难度大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具有制作简单、加工工作量小、能够满足现代设计结构要求、便于安装调整、经济、结构可靠、安全性高的特点。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图2是图1的侧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具体实施方式一:结合图1-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的一种锅炉受热面支撑装置包括两个钢板1,它还包括上限位件2、多个左右限位件3和多个下限位件4,多个受热圆管5由上至下依次等间距设置,两个钢板1沿多个受热圆管5的径向方向相扣设置,上限位件2固定安装在最上面一个受热圆管5两侧的钢板1上,每个受热圆管5的轴向最低点均有一个下限位件4固定连接在两侧钢板1上,每个受热圆管5的左右两端分别连接一个左右限位件3,且左右限位件3与两侧钢板1共同实现左右限位。

具体实施方式二: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的上限位件2为长条形限位件。如此设置,易于取材,对于生产企业来讲,便于利用废弃边角料进行再次使用。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三: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的上限位件2为圆柱形限位件。如此设置,使用时选择圆钢,圆钢的长度大于受热圆管5直径1-2cm,取材容易,使用时按照尺寸直接进行切断即可。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二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四: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的左右限位件3均为圆柱钢。左右限位件3的尺寸大于钢板1的厚度0.5cm,不但能够实现对受热圆管5的左右固定,而且还防止因左右限位件3过长造成浪费的问题。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二或三相同。

具体实施方式五:结合图1和图2说明本实施方式,本实施方式的上限位件2采用焊接的方式固定安装在最上面一个受热圆管5两侧的钢板1上,每个受热圆管5的轴向最低点均采用一个下限位件4固定焊接在两侧钢板1上,每个受热圆管5的左右两端分别焊接一个左右限位件3,且左右限位件3与两侧钢板1共同实现左右限位。如此设置,便于在地面进行组装,而且采用焊接的方式更加牢固。其它组成和连接关系与具体实施方式一、二、三或四相同。

本实用新型用圆钢在穿管处下边穿过并且焊接在两个钢板上,使焊接方便简单,解决了焊接空间小,无法保证焊缝强度的问题。在管子上焊接左右限位件3,用来限制管束左右的位移。钢板与圆钢可在地面装配完毕后再穿管,穿管后不必再进行焊接,这样同时也解决了一些由于因结构限制而造成的支撑无法实现焊接的现象。此种结构使管束受限而又不完全受限。很好的解决了管束因为膨胀而变形胀裂的问题。

虽然本实用新型已以较佳实施例揭露如上,然而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的,本领域技术人员还可以在本实用新型精神内做其他变化,以及应用到本实用新型未提及的领域中,当然,这些依据本实用新型精神所做的变化都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所要求保护的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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